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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苏轼反对变法到底在反什么

8/苏轼反对变法到底在反什么

作者: 若亦书 | 来源:发表于2020-03-01 18:48 被阅读0次

    现在我们读历史,最常见的读法是把历史当成故事来读,但只要你想透彻地了解历史,了解社会的运作,重要的奏章不可忽略。

    前面说到的苏轼写给宋神宗的那封万言书,就是必读的一封奏章,里边涉及苏轼和王安石的争论,问题很复杂,很有争议性,甚至在今天也没有定论。这就是要富国强兵,还是要藏富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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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奏章的一开篇,苏轼就批判王安石变法的出发点:富国强兵。

    我们先把“强兵”放在一边,来谈富国。

    苏轼说,自从新法一出,天下人都在非议。怎样非议呢?苏轼原文有这样两句:“谓天子以万乘之主而言利,谓执政以天子之宰而治财。”

    这两句话看似平平淡淡,其实火力很强,不但批评王安石,而且直接把宋神宗和王安石说成一对昏君和奸臣的搭档了。

    前一句话立足于《孟子》的政治哲学。《孟子》全书开宗明义的第一篇就在讲统治者不能谈利益,只能谈仁义,因为谈利益会导致上行下效,人人各逐私利,当国家没有了向心力,也就离亡国不远了。

    后一句话立足于《大学》的政治哲学。《大学》有一句名言:“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意思是说,如果只能二选一,那么宁可要那些贪污腐败的官员,也不要那些能为国库增收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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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家当然不是提倡过穷日子,而是认为在公平和效率的权衡当中,必须始终把公平放在第一位,效率只能是公平的副产品。

    如果反过来搞,必然导致社会动荡,民怨沸腾。政府尤其不能逐利,道理就是《大学》的另一句名言所说的:“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

    这话意味着,在儒家眼里,政府只应该是一个政治实体,而不应该既是政治实体,也是经济实体。政府的角色是管理者,而不是经营者,是裁判,而不是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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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该做的,是维系一个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让老百姓可以通过正当手段赚来美好生活,这就是儒家常讲的“藏富于民”。如果政府既当裁判,也当球员,那就叫“与民争利”,政府和商人还有什么区别?

    在重农贱商的古代传统里,政府如果变成全社会最大的一个商家,实在很可耻,不但会败坏社会风气,就连统治的合法性都会瓦解。

    苏轼认为,王安石搞的变法,实质上就是与民争利,把政府当成公司来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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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安石毕竟生活在儒家语境下,就算再想富国强兵,也不愿意当一个与民争利的聚敛之臣。所以他的主张是:在不增加税赋的前提下,增加政府的营收。怎么做到呢,这就要靠高明的理财手段。

    王安石相信,自己推行的一系列“新法”,就是一整套高明的理财手段。至于皇帝和宰相该不该把政府营收作为首要国策,虽然从儒家传统来看很不应该,但社会毕竟变了,朝廷的财政吃紧都已经是火烧眉毛的态势了,事急也只能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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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安石的意见是多年来深思熟虑的结果,无论对错,都有强悍的理据支撑。以苏轼的灵活头脑,当然不可能食古不化。

    苏轼坦率承认古今变迁,他在万言书里有两句很精辟的话:“古者官养民,今者民养官。”

    意思是,在封建制的时代,家国一体,统治者就是血缘上的大家长,大家长有义务养孩子,也有权利得到孩子的赡养,而政府作为大家长的决策和管理机构,政府成员基本都是家族长老,他们给老百姓分配耕地,对老百姓要求相应的回报,这就属于大河有水小河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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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到了北宋,社会结构变了,封建制早已经变成了郡县制,皇帝虽然还是名义上的大家长,但在血缘关系上,并不真的就是民之父母,各级官员也不再是皇帝的亲族,而是外姓的政府雇员。至于老百姓,必须自谋生路,然后或者上税,或者服役,来供养政府,这就属于小河有水大河满。

    这个问题苏轼只是点到为止。但有一个问题应该可以说清,那就是无论大河有水还是小河有水,在苏轼看来,水是有一个总量的,大河里的水多了,小河里的水必然减少,反之亦然。而王安石所谓理财,是要在小河水量不会减少的前提下,让大河的水量增加,这怎么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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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问题上,苏轼坚定地站在司马光的一边。司马光有一个斩钉截铁的论断,说天下财富,不在民则在官,不可能凭空多出来。所以,只要大河水量增加,一定意味着小河水量减少。

    到底怎样理解财富

    这种零和博弈的观点可以成立吗?这要取决于人们到底怎样理解财富。

    我们可以看看苏轼自己身上的一件事:他被贬黄州的时候,生计很艰难,他发现黄州有猪,但当地人不吃猪肉。

    他为此还写了一篇《猪肉颂》,其中谈到:“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

    意思是说,黄州的猪肉品质很好,但价格低得不像话,这是因为富贵人家不愿意吃,穷人家不会吃。没人买,当然卖不出价。

    中国人吃猪肉的历史其实很短,直到明清两代,猪肉才成为肉食当中的主要品类。历代名医对猪肉有很多差评,说猪肉容易引发各种疾病,诸如伤寒、疟疾、肺病、痔疮。如果猪肉和姜一起吃,还能让人中风、发癫痫,连医圣孙思邈都这么讲。

    苏轼当然了解这些风险,但生活所迫,必须壮起胆子吃猪肉。越吃就越会做,竟然也没吃出毛病,东坡肉的做法就是这么来的。

    那么,只要黄州人学会烹调方法,猪肉就能马上变废为宝。如果王安石看到这个例子,应该会说:猪肉还是从前那些猪肉,没有任何变化,但财富增加了。变法要做的事,就相当于扭转黄州人对猪肉的错误认识,再教会他们东坡肉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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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这个说法可以成立吗?不一定,因为用今天的观点来看,东坡肉可以申请知识产权,属于苏轼的脑力劳动成果,这已经不是调节存量,而是产生增量了。

    至于改变黄州人的固有观念,这要耗费惊人的宣传成本,移风易俗谈何容易。即便在今天,我们要破除中老年养生保健公众号的害人知识尚且难上加难,何况在宋朝打破医学界的公论。

    当然,无论苏轼还是王安石,对“什么是财富”的理解都还停留在宋朝的思维水平,他们所谓的财富,基本是由农产品和手工业品构成的,如果还可以加进去什么项目的话,那就是服役了,包括劳役和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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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安石所谓在赋税不变的前提下增加财政收入,如果他能想到东坡肉那一层,确实比较前卫,苏轼不理解也很正常,但王安石的思路无非就是优化资源配置。这一点,苏轼应该不难想通。他想不通的,是王安石搞的这些优化方案要么只会添乱,要么虽然可以收效于一时,却贻害无穷。

    优化资源配置可以创造额外的财富吗?在王安石看来,当然可以。

    我们不妨假想一下,如果请王安石处理黄州猪肉问题,他最有可能的做法应该是这样的:把“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的信息散布出去,如果方便的话,直接散布到那些有吃猪肉传统的地区,信息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接下来就自然会有逐利的商人到黄州采购猪肉,贱卖贵买,朝廷再对这些商人高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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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一来,黄州人得到了额外的猪肉收入,商人和朝廷赚到了钱,其他地区的老百姓吃到了黄州猪肉。

    在没有任何人的福利因此受损的前提下,皆大欢喜,这就是经济学中概念里的“帕累托改进”。

    王安石如果嫌收税收得不多的话,还可以搞猪肉官营,由朝廷垄断猪肉交易。朝廷直接从猪身上赚取垄断利润,这更符合王安石的风格。

    那么,无论征收猪肉税还是猪肉官营,算不算与民争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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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轼一定会点头,因为这本来是商人该赚的钱,却被政府赚了去。朝廷这样做也没什么高明的,不过是采取了商人思维,把自己当成公司来经营了。更糟的是,在商人真正的而不是我们假想的盈利范畴里,王安石确实就是这样做的。

    王安石并不否认,当然也无从否认,但在他看来,这不叫与民争利,至多算是与奸民争利,因为商人就不该赚那么多钱。

    正是这些奸诈的商人,搞得社会上贫富悬殊,政府里财政吃紧,淳朴的社会风气也被败坏掉了。

    所以,从商人嘴里夺食,是一个负责任的朝廷应尽的义务。这怎么能叫与民争利呢?这明明就叫抑制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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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苏轼和王安石的核心分歧是:苏轼认为好的朝廷应该藏富于民,不该与民争利,王安石认为朝廷应该与奸民争利,从而富国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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