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第39章  红妆妖娆

作者: 木北北 | 来源:发表于2022-04-07 00:07 被阅读0次

    吾幼时读书曾习礼仪妆容,唯彩妆难以驾驭,常以模特做调色板,创数面“抽象派”精品,惊世骇俗。后改习“烟熏”,竟禀存天赋,甚好,遂四下招摇。假期拜见双亲,未及问安,阿布大怒:“又与谁斗殴?身为女子整日混迹于江湖,成何体统!”吾当下愕然,不明缘由,幸得胡度掩面喻示,故恍然大悟,即刻澄清。阿布闻之欣然,然甚怒:“好好模样,扮鬼何为!”实乃汗颜,羞愧难当。后洗净铅面,封存妆盒且束之高阁,再无提及。

    素颜无妖娆,清水出芙蓉!难得今日一袭红妆,月弯星辉,巧笑嫣然,眉目流转间已是风情无限,只为莫家女儿要出嫁啦!

    按照习俗,先嫁后娶再回门。我家遵照蒙古族的鄂尔多斯婚礼仪式送女儿出嫁,以三日为准。

    鄂尔多斯婚礼发源于古代蒙古,形成于蒙元时期。《蒙古秘史》中记录了蒙古族婚礼产生的原始佐证:成吉思汗第十三代祖先孛儿只斤氏陶日古勒金巴彦之子图喔莫尔根,曾设宴迎娶浩利拉尔奠尔根之女阿拉坦高娃为妻。据此记载,蒙古先人们早在一千多年以前,就创造了民族婚礼文明。

    15世纪,随着蒙古族鄂尔多斯部进入鄂尔多斯地区,祭祀成吉思汗的“八白室”安奉在鄂尔多斯境内的甘德尔敖包上,蒙古族的鄂尔多斯婚礼便以其特有的仪式程序流传在鄂尔多斯民间。

    蒙古族非常讲究陪送嫁妆,男方送多少聘礼,女方就要陪送相应数量的嫁妆,通常女方的陪嫁要比男方的聘礼多。因此,蒙古族有一句俗语:“娶得起媳妇,聘不起姑娘。”

    阿布虽然对这桩婚事心存不满,可事关家族的荣耀和名望,自然要慎重对待,该有的礼仪和规矩都要办得体面。原本作为“主角”的我更像是一个被拿来“展览”的布偶娃娃,在繁琐复杂的仪式下亦步亦趋,大婚的喜悦已经变了味道。

    娶亲当日,苏瑾身穿长袍,腰扎彩带,头戴圆顶红缨帽,脚蹬高筒皮靴,骑着骏马,与伴郎携带着彩车和礼品上门。先要敬上“砸门羊”,然后逐一完成挡门迎婿、献羊祝酒、求名问庚、品行考验等仪式,每一项对他而言都是绝无仅有的高难度挑战。尤其献羊背子时,从证婚人开始,祝颂人唱三遍祝酒词,苏瑾要跪拜着依次向每位客人敬献三三九盅酒,前后差不多四个小时,虽然有厚厚的蒲团,可最后要倚靠伴郎搀扶着才能勉强行走。

    不眠不休地热闹了两天两夜,第三天到了出嫁的“吉时”,阿布请阿巴嘎和阿尼亚给我分发梳辫,宣告一个姑娘少女时代的结束和妇人生活的开始。阿巴嘎用苏瑾佩带的白翎银箭将我的头发从正中间向两边分开;阿尼亚用清泉水将长发反复梳理,然后编成12股细辫儿缠到头饰的腮垂上,戴好绣龙圆顶帽子,最后披上红盖头。

    阿巴嘎将我抱上彩车,苏瑾骑着马围绕彩车转了三圈,娶亲者和送亲者一同起程,其中送亲的就有八十一人。

    伴随着“送亲歌”,拜别了养育我的阿布、额吉,告别了看着我长大的亲人,走向婆家,走向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心中对于未知的忐忑和憧憬,远胜于告别过往的忧伤。

    在那沙滩上奔驰的,

    额霜骏马是我们的。

    蟒缎和珊瑚装扮的,

    美丽的姑娘是人家的;

    在那冰滩上奔驰的,

    银斑骏马是我们的。

    银子和珊瑚装扮的,

    美丽的姑娘是人家的;

    ……

    苏瑾家世代书香门第,家族中人无论男女长幼,崇尚读书,多数都从事教育行业,我的公婆就都是老师,他们这边奉行的是汉式婚礼,以两天为期。

    庞大的队伍浩浩荡荡地直奔婚房,按照规矩,从彩车到婚房之间,新娘的双脚不能落地,否则会带走娘家的财运。男方的迎亲队伍为了热闹,在距离楼门口约三百米的地方就拦住了彩车,还要步行上六楼才能到婚房。

    因为我接受不了“陌生人”的近身触碰,苏瑾提前和亲友们打过招呼,所以没有人“动手动脚”,只是嘻嘻哈哈地围在我们身边。苏瑾一直握着我的手,盖头遮挡着我的脸,也看不到他的神情,就听他忽然朗声说道:“莫默,我带你回家。”

    苏瑾背起了我,他有力的双臂让我释怀,他沉稳的心跳让我坦然,他有力的脚步让我安心。此时,我清晰地意识到:这个看似瘦削的男孩儿,正在带我去往一个能够遮风挡雨、许我一世安宁的港湾;眼前的路,我们会一起走下去,未来的日子里不再孤单。

    直到进了婚房,满屋子人不约而同地惊叹:新郎为了新娘可真是“拼命”啊!我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一路上都没有片刻停歇,心中自是欢喜。掀盖头、开脸、梳头、喝红糖水、换汉族礼服,一丝不苟地做完这些,继而前往酒楼开始正式的婚礼仪式。

    我一袭红妆,却是第一次扮得如此艳丽妖娆,映在苏瑾眼里,如火苗般雀跃。“真好看!”他似乎只会说这一句,隔一会儿就念叨一次,被婆婆取笑曰:“痴儿”。

    前有成对手捧红烛、手提红灯笼的侍女引路,尔后是苏瑾与我共牵红绸入场。在司仪的唱礼下,行夫妻互揖礼、迎宾礼、醮子礼、沃盥礼、同牢礼、合卺礼、结发礼、执手礼,直至礼成起身。

    我晕晕乎乎地只记得最后的执手相视:执子之手,与子共箸;执子之手,与子共食;执子之手,与子同归;执子之手,与子同眠;执子之手,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接下来就是敬酒认亲,敬到祖父辈的要磕头跪拜。第二天,再次向“底亲”敬酒,即三代以里的直系亲属,祖父辈的有十二位,公公兄弟姐妹十个,婆婆兄弟姐妹九个,这样根深叶茂的就有二百多人。最后还有两家会亲,双方父母和底亲全部到位,饶是我这钛合金的身板儿也生生地熬成了虾米。

    一场婚礼举办了六天,前来恭贺祝福的达两千余人,可谓盛极一时的奇观。事实上我在进行到第四天晚上的时候就已经感冒严重,头晕得厉害,哭着给额吉打电话:“我不要结婚了,我要回家!”额吉好不容易才哄着我挂了电话。没过几分钟,阿木尔打来电话说阿布和额吉抱头痛哭,怎么都哄不好……

    用漫天彩霞谱写颂歌,用遍野绿草织就浪漫,这是所有女孩子关于婚礼的美好想象。中国是形式与内在并重的国度,从古至今,一场声势浩大、喜庆热闹的婚礼是每个人一生只有一次的节日。

    然而在我的回忆里,此生再也不要结婚!极度的疲惫,不仅是身体上的劳累,更重要的是连“洞房花烛”都成了空想,简直是心理上的遭罪。幸而还有蜜月旅行,在合适的时机,还有最美的绽放。

    我这一生的爱人,苏瑾。余生那么长,有你,人间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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