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来我排斥有人的地方。人声鼎沸,张袂成阴,市井气儿、人气儿张牙舞爪地扑面奔来,令我拒之避之唯恐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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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归家,闲来无事翻出几年前的随笔本——实则颇似日记,只文章多以随笔的风格,外加浮夸词藻修饰——随意读来,恰见一篇文章,无头无尾,反反复复颠倒着一句话:欲寻山一座,隐去再不归。犹记彼时我多有感慨,逢友便道想占山为王再不入世,朋友以为玩笑,遂将话题终结在一笑了之中,而我依旧略有惆怅,心头仿若入了立秋,习习晚风凉。那一阵,我难抑写随笔的欲望,却恰处高中紧张时刻,每每抽出午休的半个时辰将心中所想借笔端一吐为快。可写完后看着满页密密麻麻的字迹,不免气闷失掉一张试卷的时间。于是乎我一面暗骂自己不能荒时,一面却按捺不住地拿起随笔本,一笔、两笔……复而又成一篇孤芳自赏的断章。
五年前我对世界的看法隐约发生改变,三年前我对世界的看法则彻底“扭曲”——同原先的想法相扭曲。最浅显明朗的地方在于我的朋友圈已然固化,堪堪停留在高中几个为数不多、交情中上的朋友便戛然而止。越往后走,我越是只身一人。纵有时与旁人说说笑笑,扪心自问,从未真切实意地笑达心底。皆是皮肉功夫,灵魂黯然游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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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知性子寡淡,无意于他人的生活,也万般不愿他人闯入。虽偶尔拉起“内向”的帘幕,但到底是借口,缺朋少友可能还是缘于自己不易察觉的抵触。少时,我并非如此。
三岁记事起至十五岁,每到新鲜陌生环境,我便环视一圈周身众人,从中择出一位颇合眼缘的姑娘,百般寻借时机与之搭话,并兴冲冲地念道:她可会成为我的好朋友?当然,正如日前读到的一句话所言,“你第一眼喜欢的人往往不会喜欢你”,诚然如斯,我从未真正与一眼择出的姑娘深交,鲜有的几位投机之友皆是始料不及的细水长流。而我的主动交往使我在青涩的十几年间不曾深切体味过孤独。
高一时,我尝与同舍的一位姑娘相携相伴,直至她因我拖拖拉拉耽误时间而离去后,我不得不开始体味真正意义上的“一个人”,一个人上课,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逛街,一个人散步……起初自然不甚适应,总觉心中空落,笑容亦渐渐淡去。时光果真是个好东西,让人从本来的迫不得已寻觅出一星半点的随遇而安,最终淡然处之。后来,我发现独行的高效率与自由洒脱;发现一个人行于甬路时,步履时缓时疾,不惊不躁,夹道的银杏随风簌簌作响,泼墨的叶影悠悠飘落地上,斑驳出初春娇柔,抑或是浅秋清爽。如此融身自然风物的惬意与闲适,怕是会夭折于两三人间的热闹。渐之,我欢喜独处独行。
间或看到两个似是朋友的人嬉笑而过,我不由有些神经质地想道:“他们果真是好朋友?”我常常怀疑那些表面分外亲昵热络的人,究竟是皮肉功夫还是灵魂之交,是为避免孤独而随意搭乘同一辆车,还是生怕落单而极力演绎的一出戏?兴许有些偏激,但我到底太久不曾尝到挚友的滋味了,以至于厌恶人胜处,频频寻一出人烟乏淡之地,将身处之,咀嚼张爱玲那句“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的真谛。我颇喜欢张爱玲也正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皆是退避人际、不解往来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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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年前的一个黄昏,天色将晚未晚,正逢浅秋时节,绵云堆叠,满蘸了日色肆意绽放,或橙或紫,深浅不一。在这好一番锦色间,温阳荡漾,如同水波上的倒影,轮廓朦胧柔和,只那色彩分外妖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是令我毕生动容的诗情画意。似乎不经意地,我轻声与身侧朋友道:“多希望这霞阳荡漾正是我的恋人。”纵然语气清淡,却载了我整个灵魂的重量。朋友偏头看过来,突然道:“上午的时候小灰……”是个笑话般的趣事,她抚掌而笑,我愣了片刻,也跟着提起嘴角。
也罢,旁人不解又何妨。不如,说与山河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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