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初次接触这本书,我被书里亲情的温暖感动,觉得再好不过。经历了许些离别后,再次重读我才明白,这温暖下还包含着怜惜,不舍和内疚。
怜惜的是,曾经绝代风华的美人和潇洒的小伙子渐渐老去,年轻时的精致和风情不再,取而代之的是,两鬓发白的慈爱和偶尔的小孩子脾气。
不舍的是,好好的一个人突然离开,而我的记忆还停留在上次见面时豪爽的笑声,和现实里冰冷的遗体对比,反差太大。
内疚的是,没有早一点去看看,没有带着他(她)去想去的地方,没有买下他(她)想要的东西,没有多陪他一会。
这本书最有名的一段话是:“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目送着背影离开,是我们都经历过的,有时候是短暂的分别,有时候是最后一次目送。
“胭脂”里,一对母女在认真的摆布胭脂阵,老太太涂上艳丽的桃红,从来不涂指甲的女儿则是五颜六色的指甲,老太太梳理好花白的发丝,女儿帮她上好口红,腮红,画上一道弯弯淡眉,像是一道仪式。还有什么,比胭脂阵更适合母女玩的呢?年轻时,妈妈帮年幼的女儿上妆,年老时,长大的女儿帮有点糊涂的妈妈上妆,这种时刻,妈妈还是记忆里最美的样子。
我喜欢作者对母亲的态度。因为患病造成的记忆力缺失,母亲时刻表现得像孩子,不记得自己的女儿,会叫女儿“雨儿”,照相的时候会矜持得像个中学生,晚上不能好好睡觉会做噩梦,不知道家在哪里。可作者一直都是轻声细语的解释,从出生开始一直说到现在,这对话就像孩童之间的语言。
作者在飞机上遇到一位返乡的老爷爷,她突然想起自己的父亲,父亲经历了战争,背井离乡去了台湾。她想象着自己带着父亲,在飞机上进食,听着父亲讲宪兵队长时的事迹,牵着他过安检,告诉他到家了。只是,父亲已经离开三年了,三年前她在骨灰领取处为父亲做了最后一次目送。回到现实,老伯伯在飞机落地滑行时颤巍巍的站起来,他是感觉自己到了故乡了吗?应该是。
除了这些,还有很多故事,作者的儿子给作者示范做西餐,当妈妈说“我学会了,以后做给你吃”,儿子立马惊讶的说“不是啊,我是要你做给自己吃。”这也是儿子希望作者能好好照顾自己,好好对待自己的表现。
儿子长大之后不让妈妈再叫自己乳名,还打趣的问了妈妈一通“今天和牛奶了吗?刷牙了吗?衣服穿得够不够?有没有交什么坏朋友?”妈妈被问得一愣一愣的,突然觉得不好意思了,有些改变总是要发生的。
这些文字朴实,像是平常生活里的场景,却蕴含了生死之间的深邃和忧伤。
这辈子我们会有很多目送,每一次都像永别,总想把对方的背影深深嵌在脑海里。
还希望,那些不舍和内疚都能最小化,留下的都是美好的回忆,只有回忆是带不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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