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跑步,听了樊登读书会《拆掉思维里的墙》,有一句话很受触动,大致是说,做有意思的事情比做有意义的事情更为重要。
我不确定多少人像我一样,从小是被教育成一个好学生、乖乖女,除了学习以外的事情都不被鼓励去做,以致考上理想的大学便失去了目标感。可是,当整个青春期的“努力”惯性延续到毕业之后,才发现没有“热爱”始终无法在工作中收获长久的快乐,只能靠着“自律”带来的微渺成就感维持着虚假的繁荣。
我们的生活里充斥着太多的“我应该”,我应该早睡早起,我应该积极上进,我应该饮食节制,我应该锻炼身体,我应该成为情商、智商双高的人,我应该挣到大把钱荣归故里,我应该在大城市里获得一隅之地……这种心智模式的惯性,让我们努力且自律,报班、培训、学习,却依旧焦虑不安。“我要过有意义的生活”,有意义意味着符合传统成功的模式范本,目标导向,力争上游,车房两全,有家有业。好难,也好累,这些压力似乎比实现目标的外部阻碍还要大,后者只是你的绊脚石,前者则是你逃不掉的五指山。
“我喜欢”“我乐意”“我想要”,如果在做一件事时,你的念头是这样的,那么这对你来说就是有意思的事情。曾经的我很少会受兴趣驱使做一件事情,因为我好像没有兴趣爱好。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却从没发现自己“想要”做什么,所以即使做成了一件事,也只是短暂的满足之后就陷入了又一轮的焦虑。
直到遇见写字和跑步。我真正开始渴望甚至享受做一件事情,拿写作来说,尽管灵感枯竭、文笔粗糙也会让我沮丧,但这种小挫折完全不会带来压力,如果有,也是快乐的担子,我可以挑起它,并沉浸其中。跑步也是一样,我从不去期待它的结果,是强身健体还是精力充沛,我只是感受步子轻快地与大地共振的快感,感受着身体的热量与空气交融,感受着路边呼啸而过的风景。就像今晚,14km之后,天空飘起了小雨,心里却没有避雨的念头,呀,真好,那就享受一下雨中奔跑的乐趣吧!
“有意思”意味着好奇心,意味着探索欲,意味着主动选择的创造力。
我珍惜这样的事情,也希望自己永远不会丧失这样的感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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