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几乎家家都养狗,养狗不只为了看家护院,更是人们的一种习惯和对狗喜爱。
小时候,家里养了一只土狗,灰黄的带着黑色的杂毛,短粗身子,屁股后面拖着一条大尾巴,像妈妈新买的笤帚。两片毛茸茸的耳朵耷拉在前额,乌溜溜的小眼睛,短嘴巴,一天到晚表情生动。
忘了谁给狗狗取了一个又土又俗的名字――富贵。富贵虽养在普通农家不富更不名贵,但唤起来响亮顺口很受它的认可。
富贵吃东西从不挑剔,就算粗面窝头剩菜剩饭都吃的津津有味。有时候破例从我嘴里省给它点好吃的,――一个饺子,一小片肉,它就会一口吞下,再抬起头期待的看着我,吃掉的东西什么味道不知尝到没有,那样子极像西游记里的猪八戒偷吃人参果。
人常说狗通人性,这话一点不假。每天我上学富贵送我走到半路,我赶它回来它就坐在路边看我走远后才慢慢转回家,放学又早早的跑到街口迎接我,这样的默契几乎风雨无阻。
它还认识自家的鸡,驴和羊,甚至认识自家的田地,人们在田里耕作,它就守在地头看着车子农具和劳动完啃草的驴。
每天傍晚母亲在院子里撒一把玉米粒,唤着鸡们回家来,富贵就忙进忙出的去寻找,追赶着贪玩的小鸡和磨蹭的老母鸡归巢,直到一群鸡叽叽喳喳吃喝完毕相继趴到窝里才作罢。
周末我去割草放羊,富贵也是跑前跑后维持秩序,随时去驱赶跑到路边吃庄稼的小羊羔。
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人们喜欢养狗还是因为狗的忠诚和尽职尽责。一条狗不管东家是有钱有势还是穷困潦倒,是对它珍爱呵护还是呼喝打骂,它都会不离不弃的守护着自己的家,就算被主人遗弃它都会历尽艰辛的找到回家的路。
富贵来我家时是刚刚断奶的小乳狗。那时姐姐两岁,还没有我,三年后我降临这个家。所以,从记事起就有富贵相伴 。富贵伴同我长到十岁,给了我一个更丰富而温暖的童年。后来有一天跑出去没有再回来,我们找遍了全村和周围的村庄都没有找到它,听人说八成是被走街串巷收狗的人偷走了。因此我到现在听见有吆喝“收鸡,收鹅,收鸭子,收大狗――”的人,就不由的在心里咒骂,恨不得那人被砖头绊倒摔个大马趴。
我忠诚可爱的玩伴富贵,愿你在天堂有吃有玩,有随时可以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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