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很多人对“有趣”都有独一无二的定义。我时常会想,自己一定要做一个有趣的人。,我喜欢摄影,热爱篮球,会滑轮滑,我可以聊天时把朋友逗笑,我是一个有趣的人吗?我不知道。我希望融入到热闹的氛围里,但有的时候也想要逃离它。其实我在害怕,我担心自己在别人眼里是非常无趣的人,别人和我都会懊恼。我很羡慕在人际交往中举重若轻、如鱼得水的同学们,可我又恐惧于成为他们。我会感觉自己想要冲破什么,但是却摸不到我臆想中束缚自己的绳索。
前一段时间朋友推荐我读王小波的《红拂夜奔》。我没有读过王小波的书,一些同学和我讲他的文字“粗俗”、“让人看不下去”,甚至推荐我读这本的朋友也在说他写得“过于耍流氓了”。但我一向相信这位朋友的鉴赏眼光,于是开卷试读。只读了大概五六页,就已经感觉不能放下这本书只能如饥似渴地读下去。关于这本书,我只能想到“有趣”两个字,并没有任何一句话或一个词语可以更精当地描绘这本书。李靖、红拂是有趣的,王二是有趣的,至于创作出它们的王小波,是有趣中的有趣。无论是他的看似认真却荒诞的描绘,或者他借用半自传体的这种新奇写法玩转了无数天马行空的想象,都让我发自内心地笑了。
我喜欢李靖李卫公,喜欢红拂,因为我觉得他们是真正有趣的人。所以当他们想逃出洛阳城时,我希望他们找到一个理想的归宿。可是从洛阳到长安,不过是从监狱到牢笼,而后者,竟是卫公自己一手铸造。老年的李靖在装疯卖傻中死去,红拂欲殉夫自杀却辗转而不得。我突然意识到,世界在变,生活在变,但有的命运(姑且称为命运)逃不掉。正如所有喜剧都有一个悲剧的内核,年轻时如此放荡不羁爱自由的红拂李靖也败给了现实。
可是,从这里开始,这本书的神奇之处愈加显现。王小波在书中写道“对于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对于令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应达到的标准。”对于《红拂夜奔》,私以为它达到的标准恰是它应达到的标准,而且不仅仅限于达到,更多地是定义了有趣的真正标准。明明是个悲剧,但我还是想笑。“他(李卫公)就是走路时也不睁眼。只是到了不熟悉的地方才睁开一只右眼,以防撞到树上”,“红拂初萌死志时,自己在如何死掉这方面缺少想象力,就跑去逛自杀用品商店”。每每看到这些荒诞的行为,我开始明白,红拂还是年轻的那个歌妓红拂,李卫公也还是曾被困在洛阳城里的李靖。自始至终,他们都在做有趣的事。我明白这不是我们常说的乐观,而是因为,真正的有趣是在一个人骨子里的,并不会被生活磨灭。倘若存在因悲剧的生活中渐渐丧失有趣的可能,那么一定是他为了迎合什么而自己隐藏起来或丢弃掉的。这本书让我开始明白,我曾一直追寻的“有趣”,并不是要去学什么去迎合什么,真实是最大的有趣。
《红拂夜奔》里运用了最荒诞最“不可理喻”的笔触描绘了一幅魔画,无数的暗喻在讽刺那个时代的风俗人情、权力体制,在传达正确的生活里的精神态度,无比深刻。我不敢说自己读懂了书的百分之十,但我意识到,我们不应该穷极精力时间去追寻有趣,因为那不是有趣,是当下高速运行的世界中巨大信息量带给头脑的刺激或冲动,而这些信息,我们从未来得及认真思考接受。李靖红拂告诉我们,不为“文明的世界”而文明,不为“体面的生活”而活着,这种真实的态度才是有趣。所谓大学,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有独一无二的定义,但不该是盲目的追寻,当追寻令人眼花缭乱的繁花盛景,或是弥补埋头苦读时来不及经历的情感,我们追寻的也许只是多巴胺的刺激,这会让我们忘记真正的有趣是什么体验。李靖红拂身处洛阳城,不顾一切想要逃离,却不知道终会逃到何处。有趣的生活不是从一个爱好转移另一个所谓更好的爱好,不是从一种行为模式变化到所谓更正确的行为模式,丢了真实洒脱,最多也只是从洛阳城逃到了长安城,最可悲的是这是自己亲手铸造的牢笼。
我现在回忆自己的高中生活,从来没有觉得那是如何繁重而不堪的一段岁月,相反,那是我最快乐的三年时光。今日想来,当时的我应该是很“叛逆”,我没有如今日这般花费大量的时间追寻所谓的有趣,我没有因为别人的喜欢而去喜欢什么,我用最真实方式与身边的朋友相处,我敢于用自己幼稚的方式反抗我所认为的不公,所以那个真实我才算有趣。可是现在的我害怕自己的行为不能让别人满意,自己的爱好不能融入圈子,虽然时常畏首畏尾,却告诉自己这是为了变得有趣,其实所有的措辞都是为自己空虚无趣的价值观开脱。我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向“长安城”逃离,在把牢笼当解放,把迎合当有趣。
王小波写道:“我十七岁时在插队,晚上走到野外去,看到夜空像一片紫水潭,星星是些不动的大亮点,夜风是些浅蓝色的流线,云端传来喧嚣的声音。”生活无趣,我们却可以做个有趣的人。在这场红拂夜奔的生活中,愿做那个举止古怪爱逛大街的歌妓红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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