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忘记了九岁那年的好多事情,忘记了它们究竟是在时间轴哪一刻度发生的。究竟是春天还是夏天?也可能是秋天和冬天。记忆不会骗人,但它能搁浅。
现在每天我睁开眼睛,眼里看到的都是真实存在的,房屋,桌椅,墙,杯子,人们,很多。但记忆无法用肉眼窥视,虽然记忆都是曾经真实发生的事情,但他就像随风飘摇的塑料袋,再也摸不着了。
我想重来一遍吗?不知道。九岁是个岔路口,时间是个岔路口,每个路口是单行线。布满小石子的洋灰路,浅蓝色的天空,路两旁的矮房子,一些栅栏门……
那个男人很穷,他没钱,他给我买了一个篮球。因为他年轻时候会打篮球。他教我,他带我去了洋灰地篮球场,洋灰地的篮球场很硬,还有土,顶着下午两点的太阳,我那时看他那么高大,我觉得我永远摸不到球框了,我用尽全力,球根本沾不到球网。我气喘吁吁,一次次无功而返。这是我第一次好好投球,他带我来的时候,我激动,没多久,我就烦躁了,因为我碰不到球网,怎么投都碰不到。
我看他投了几个,我不懂欣赏,觉得他那么自如,球好像是粘在他手上的,在球场上就像个挥着画笔的画家。
我们投的是最角落的球框,球框周围有一些树荫。那个球场一共有五六个框,那是周六,去玩的人很多。我能看出来,玩的那些人没有让人带来的,他们都是自己跑来的,他们没比我大多少,但看着比我强很多,但我又在乎什么呢?这是娱乐活动,我不会和别人比的。这只是他带我来的,可能我们只是为了打发下午的无聊时光,不让这个下午白白浪费而已。我只需要看他投几个,然后看自己心情投几个,不一会,太阳就会下山了。到了晚饭时间,我们就会回到家去,踏踏实实的吃一顿丰盛的晚餐,再打开电视,看我喜欢的电视节目。时间在流逝,这个下午一会就会过去,就算我怎么投都碰不到网子,这无所谓。累了就去休息,或者坐在一边看他自娱自乐,或者看看别人玩。
我投了大概二三十个,球对我来说很大,占据了我整个怀抱。我需要先费力的把球举起来,可以举过头顶,也可以托在胸前。然后双腿下蹲,几乎用尽全身力气才能勉强投出去一个,因为相比篮筐,我显得太微不足道了。我的小胳膊只有棒球棍那么粗,后背和胸脯一点肌肉都没有。
我累了,我坐下,大口大口的喝碳酸饮料,没有什么比碳酸饮料更能满足酸痛的嗓子。我想走了,这项运动对我来说很艰难,我有了放弃的想法。放弃就像喝碳酸饮料一样容易。我很少参加体育运动,平时跑步累了就停下来走,没拿过什么重物,也没干过体力活。
我们可以提前离开,这不是小学的课程,也不是军队,我们想几点来就几点来,想几点走就几点走。早点回去的话,我能回到家里摆弄自己收藏的小工艺品,我把他们放在盒子里,上学去的时候,安置在抽屉里,最好谁也别碰,放学了再拿出来摆在桌子上。这些都是我自己拼装的,是我的成果。我们早点离开吧,我累了。
“我们走吧,我累了。”,我对他说,脖子上都是汗,手掌漆黑,上衣都湿了。
“累了,那可不行。”,他说。
“我们走吧,我想回家了。”我用手摸了摸脖子,把脖子也蹭黑了。
“你投进一个,我就带你回去。”,他说。
“太难了,我进不去。”
“不可能,你才投了几个,继续。一定能进,只要你想进。”,他说。
从买球开始,就已经是个负担了。他没钱,却要买球,如果不买球,他可以买点真正对他自己有用的东西。现在,我又要付出体力和精力,去对付这个球,让这个球进网,我试试看吧,没准能进一个。赶紧进吧,进了我们就回家,然后我就把这个球永远放在袋子里,一直不打开。永远不会再让它来浪费我的时间了。
我又试了很多次,我在寻找其中的奥秘。有人强迫你把事情做好,你就会身陷进去,全情投入,无论热不热爱。他教我投篮的姿势和要领,可我实在是太弱了,没有强壮的肌肉和力气,从生下来用的最多的就是嘴,身体的其他就像未被开发的土地。我只能按照自己的姿势,怎么顺手怎么投了,能投出去就不错了,还要求什么姿势呢。渐渐的,我发现,在每一次试验的时候,我大脑除了球和框之外,再无其他。阳光,树林,鸟,还有我那些小玩意,还有我爱看的电视节目,我喜欢的动画片,暂且都忘掉了。
很快,下午的几个小时过去了。我一无所获,球进不去,我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任务,当我想投进的时候,就像打仗的士兵,敌人全部阵亡,我就解放了。脑子里都是枪怎么用,哪里打准,藏在哪里。家庭作业我都忘了,在投篮的时候,家庭作业太轻了,轻到像空气。
天快黑了,下午打球的也差不多走干净了。他们一下午进了很多球,还是在竞技状态下。有的和我身高差不多,我想我的劲头也和他们差不到哪去,我跳的不矮,为什么我一个都投不进去。
此时此刻,我能感觉到自己身体的份量,肺里已经冒烟了,自己能听到腾腾腾的心跳声,每当我想把腿抬得更高些的时候,总感觉地上有什么东西把我缠住了,要么就是腿上被绑了一堆重物,身体开始不听使唤了。
“小子,别慌张。稳点。”,他说。
一下午他总这么说,天快黑了,我反复重复这句话。就像有信仰的人在念诵经文。嘴里小声嘟嚷着。
我已经有点害怕了,我怕鬼神,怕辱骂,怕别人大声说话,怕别人对我动手动脚。这是一门运动,它没有做任何伤害我的动作,而我却怕了。我胳膊已经有些抬不起来,腿也没劲了。之前出的汗没有干,太阳要落山,起风了,皮肤变得紧巴巴的。
再试试吧,就算我投不进,他也已经可以带我回家了,因为我们马上要吃晚饭了。我累,出了很多汗,我有点畏惧,我之前还没碰到过这样的事。我疑问这个敌人究竟是多么强大,我能力差,敌不过他,但我坚持这么久还不够吗?我不想走了,我得看看他究竟有多么强大,我想投进一个再走,这是我自愿的。我就像从来没吃过巧克力的孩子,想尝尝巧克力究竟是什么滋味。
哀莫大于心死,我没尝过心痛的滋味,今天肉体上的折磨是对我最大的痛了。可身体上的累算什么呢?我又没死,我的胳膊和腿也都在,好好睡一觉就会舒服起来的。但如果今天不解决掉进球这个难题,我生怕这个难缠的问题会始终在我脑子里踱步。那样会是什么感觉?就像是在黑影里永远走不出去。
对,这机会只有一次,活过便不能倒退。今天我第一次认真玩球,第一印象太重要了。我不能让我永远待在阴影里。我今天就要解决掉这个问题。这样明天的太阳才会照常升起。
他在场边看着我,不说话了。我继续,为此,我磨破了我心爱的鞋,我经常穿着这双鞋去上学,去河边钓鱼,它跟着我受了不少的苦头,泥土和灰尘是它最常接触的东西。总之,它陪我走过的路是最多的。但它因为这个该死的篮球报废了,就像牺牲的士兵。我还摔了两个跟头,短裤下面的膝盖磨破了皮,血还没有滴答滴答地流出来,但我感觉就快了。眼泪藏在我的眼睛里面,马上就要按耐不住了。
真想就这么躺在场地上歇一会,哪怕睡一觉都行,管他冷不冷呢,管他会不会感冒呢,就算鸟儿和树叶都落在我的身上,我也不会醒来,他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眼泪是人最忠实的仆人,我有点哆嗦,眼泪从眼眶滑过,一滴一滴地落在地上。现在我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电线短路了也不过如此。我从小就没收到过这种待遇,这运动是炼狱吗?如果我战胜了它,这是多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啊,甚至可以和那些历史书上的大人物一较高下了吧。如果我进了球,我想班上那些胖小子就不会欺负我了,老师看我也会高抬一眼,说不定还可以给我的家族增添光彩,最最起码,这事能载入我命运的史册。想到这里,我就还想再试试。
篮球不重,但此时球对我来说太重了,我有点举不起来了,就像要把炸药包扔到别人的阵地一样。早知道这样,中午应该多吃点饭,那样可能会更有力气。力量除了要靠肉体之外,还可以靠灵魂。我的灵魂勉强把球扔出去,球总是在空中能划出一道曲线,无论进球与否,你都能亲眼看着自己的投出的球上升,达到最高点,然后下落。
如果我个子高一点,那进球就容易了。如果我两米多,那进球更加简单,根本不用费什么力气。可是我太矮了,可是和我一样高的人同样能进球。
我有点感受不到自己的身体了,就像麻木的机器。再来一次吧,孩子。他没钱,仍给我买球,他还在场边看着我呢,他在等待着我,这是无条件的等待,我还是别让他失望,成败在此一举了。
我拖着一条残腿,只能用好腿来发力和起跳,没空搭理那条残腿了。我把鞋脱了,光着脚踩在地上。托球的动作已经很熟练了,但毫无什么标准可言,一看我就是个新手,还是个落魄不堪的新手,后脑勺的头发上都是土,裤子也像打完了一架似的。我把头尽量抬高,双眼对焦,不能再眨眼了,得一直看着篮筐。手腕,大腿,小腿,脚踝,膝盖,肩膀,脖子,行了,一切都准备好了,就等着这一下。看清楚了,孩子,这可是个好机会。
那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听到美妙的声音,视觉比听觉还要快,我眼看着自己的球的曲线,球先是上升,很直,从下面看跟球框没什么偏差,到了最高点开始下降,结束了,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又看了看裤子,还有上衣。真想直接跳到河里去,让河水把我抱住,不轻也不重。静静地躺在河里,随着风向,跟着河水,慢慢地飘。我在大脑里预算着线路,这是最完美的一次,球进了。
我高兴,但我笑不出来,没劲笑了,也不想笑。高兴却不想笑。我终于赢了,我没有任何对手,我终于第一次战胜了这个运动本身。我躺在洋灰地上,身上都是土,特别脏,即便这样我也不想站起来。我粗喘着气,能感觉到热气从嗓子里再到嘴里冒出。
那个男人跑过来,他高兴的拍我肚子,这是在跟我庆祝。
那天晚上我没做梦,很早就睡着了。我考过一百分,别人也考过。我拿到过荣誉证书,别人也有。因此我总觉得这没什么特殊的,我们都一样。可我进球了,我知道别人也进过球,但我知道,这不一样,我和别人这次不一样。
2.
那个男人离开我了,他去了别处。但偶尔会回来。我想念他。他掏出裤子口袋里一把纸币,把钱付给老板,让我挑自己喜欢的篮球。这一幕离不开我的大脑,就像我离不开他。可他走了,我不舍,我无能为力,这是生活,人不能审判生活,谁也没有那个权利。
我很无助,我每天可以吃饱,睡的也很充足,衣服穿的足够多,不会被恶劣的天气冻到。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无法陪我玩了,这我必须接受。就像关着灯的房间,面对一片漆黑的墙壁,耳朵洞悉流通在空气里的声音,只能瞪着双眼静静的发呆。
我已经十六天没有见到他了,他留下的东西微乎其微,几个送给我的玩具,一根给我的钢笔,还有那个球。
我说过我一辈子也不会再打开装篮球的袋子了。小时候的誓言就像风,稍纵即逝。我再一次打开了那个袋子,我自己一个人,把篮球抱在胸口,我要去球场。我无法抑制这种冲动,我不知道是哪种情感,有一种不可名状的感觉,比饥饿更热烈,比痛苦更真实,比爱更沉重,它在冥冥之中驱使你。通往球场的路,是一条圣洁的路,虽然路面看起来已经破旧不堪,满是裂缝,但我知道,我自己走的每一步,他都曾带我走过。
人很多,比上次更多了。他们穿着带补丁的衣服,其中几个我认识。他们的父母很辛苦,有的在菜市场卖菜,有的给人做衣服。至于球场的面貌,球框的柱子已经生锈了,篮板是再不能残破的木板,球砸在上面晃晃悠悠的,洋灰地上可能还有石子。球场坐落在城市的边缘,今天,我只身一人来了。
我起码要投进一个,因为我做到过,即使我不确定这次也能做到,但来了,这次和上次不同,我有了目的,我想进球,我要多进球,我心知肚明,这球,是进给他看的,即使他看不到,等他回来的时候,就能看到了。
我一次次的练习着,进了,又进了。这次进了好几个,我稍微掌握了一些技巧和力道。来的人他们在一起打球,他们都是好朋友。我看他们很专注,表情凝重,在一攻一防间,彼此就和仇人一样,但我能感受到,这里的每个人动作里透出高兴,就像夏天的湖面。不一会,他们累了,就凑到场下,彼此靠的很近,喝汽水,抽烟。有说有笑,我看到这一幕,也替他们感到快乐。
我在观察他们每个人的动作和表情,谁的美观,谁的强劲,谁的迅速,谁的缓慢。每个人都在玩同一个球,在同一个场地,然而做出的动作却完全不同,有人就像战士,有人就像舞者,还有的像艺术家。球不是个小家伙,球的直径很大,但这些和我年龄相仿的伙伴能做到游刃有余。
我也能像他们一样,进很多球。之前我总觉得,他们是生下来就会玩,但我发现,并非如此,我也可以做到,只要不断的练习。就像那个男人说的,“坚持。”,坚持只有两个字,一秒就可以说完,就像“你好”一样,但这两个字太沉了,无论你多么强壮,肩膀扛的动吗?
我习惯了他不在,遗忘的速度会永远超过你的预期,有的事要想铭记一生,但在某一个周一的早晨,你穿过马路,听到马路上汽笛轰鸣,这件事就彻底消失了,我们的记忆总喜欢开这种低级玩笑。
我每天都来这里练习投篮,他没有再教我什么了,我学会的都是自己磨练出来的。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投进的第一个球。是谁教我投进的一个球?我忘记他了吗?我猜没有,因为我找到了他存在的方式,他其实一直在我身边。从他把我领到这片破球场,他就在我身边永存了,无论我们日后如何。我每天都来这里,我想进更多的球,每进一个球,他就会满意的,他是很容易知足的人。他要是看到我现在的本事,一定又会拍我的肚子。
我遇到了我的第一个伙伴,他和我年龄一样大,但体重比我要重得多,跟他相比我太瘦了,跟别人比我依然瘦弱,可他的速度却不慢。他在球场上奔跑起来就像牛犊一样,我们同龄人没有他的对手。他爸爸总是会和他一起来到球场,在场边蹲着篮球,一看就是一天。
我和他不是一个重量级的,水平也相差甚远,但能促使我们能成为朋友的理由我想只有一个,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了,那就是我们每天都会来到这破球场,不用什么约定。
我和他对位的时候,每当他进攻,他总是用一个男人的方式来终结我,他可能第一步就使我措手不及,把我过掉,此时我就像木桩子,或者他用一系列眼花缭乱的运球,先在胯下来回拍,接着又在我面前降低重心快速地拍,最后再来个背后运球,此时此刻我早就晕了,完全跟不上他的节奏,这个球场上的精灵又从我身边过去,完成得分。还有可能他用后背,屁股,还有肩膀来靠住我,用他的体重和力量硬生生地挤到篮下,我的防守形同虚设,就像一张纸一样。结果是,他又得分了。
我怎么能不气愤呢,他是我的朋友吗?如果是的话,那我为什么会在他过掉我之后,如此懊恼沮丧?朋友之间不是应该为彼此的成就感到高兴吗?如果他真的是我的兄弟,我的好哥们,那他过了我,我是不是应该为他庆祝?我想起来了,我想起在球场的其他人,那些人场上像敌人,休息时候却在一起谈天说地,喝汽水抽烟,还有夕阳陪着,没有比那再惬意的事了。我懂了,球场上是没有怜悯的,这是男人间的话题,身体素质是唯一的底牌,自尊是唯一的通行证。
你选择像尘埃一样混沌,还是像水一样透彻?很多人没有答案。我和我的好哥们在场下就像亲兄弟一样,我们会彼此讨论在NBA那些叱咤风云的美国人,我们会一次次的练习,一起练习,练习投篮或者上篮,各种运球,背打等等,累了就一起喝劣质汽水,在夕阳西下的球场边,静静的看黄昏的风吹动杂草。他总在休息的时候和我说:“你再胖点再和我打吧,就算你胖了你也赢不了我。”
“我不用胖就能赢你。”我说。
“不可能。你从来没赢过我。”他说。
“你等着。”我说。
“其实我更希望咱俩一伙,我给你传球,他们注意力都在我身上。”他说。
其实他说的一点错都没有。我只是在嘴硬,这点我自己清楚。但我们是兄弟,实话总能用开玩笑的方式说出来。我们如果不是一伙的,那他会是全场的光环,他会进很多球,队友相信他,他也更加自信,越打越顺。而我完全相反,就像个偷拍明星的记者。就算我们一伙,对方的防守注意力都在他身上,谁也不会特别注意我这个东躲西藏的小瘦子。面对这一切,我落寞。但我不能表达出来,记住,球场上的情绪永远没有意义,把球放进篮筐是唯一真谛。
可谁不想做的更好?我渴望胜利。我和他,我们两个人,来到球场和离开球场的时间不相上下,我们从两个地方来,却从一个地方走,他投篮的时候我在运球,他运球的时候我在练习上篮,他不休息我绝对不去休息。他是神吗?他是迈克尔乔丹?还是埃尔文约翰逊?我们呼吸同一片空气,喝一个地方的水,吃的饭大同小异。为什么差距如此之大?我用了相同的时间,得到了孤独的落寞,他用了相同的时间,得到了赞许的目光。
不不不,我们是兄弟,我可以做他的左膀右臂,为他分担防守压力,为他保驾护航,做一个带刀侍卫也挺精彩的,绿叶就没有价值和意义吗?他优秀我不会感到高兴吗?我不可以强他的球权,他玩的好理所应当如此,可我也有他那种能力吧,我们都是靠自己的毅力投进这辈子第一个球的,我们都是从炼狱里走出来的战士。如果我多多持球,那我得分一定会增加,别人会更了解我,但付出的代价可能导致球队输球。这就像赌博一样。
自私重要还是胜利重要?自私使你名声大震,胜利使你酣畅淋漓。
我走入迷宫了,这是个森林,月亮被云挡住,我只能看到婆娑的树影,听到风吹叶子的声音,剩下的只有黑暗。我迈腿前行,一直往前走,脚下踩的是什么都不知道,不久后又回到原地,我在怪圈里打转,很久很久不见日月的轮回。这是心灵的迷宫,最后结果即是虚无。
我想,也就是这个时候,我真正爱上了这项运动。因为我的生活不再平衡,打完球身体疲惫,不光如此,心里都是奇怪的问题,令我寝食难安。
当你真正爱上一件事的时候,你会和自己过不去的。
3.
球场边有一个破小卖部,我在那里认识了很多人。小卖部的旧木桌子上摆着一个小破电视机,那是老板淘汰的,可那成了我们这帮孩子的天窗,我们围在一起,在那肮脏,狭小又摆着一大堆商品的小卖部走廊里,看来自大洋彼岸的Nba转播,只要我们支持的球队赢了,我们都会咧着嘴大笑。冬天,一个个孩子的脸被风吹的通红,那紫红色久久不褪去,我也有,那是冬天在球场奔跑半天的代价。就算如此,我们还是凑在一起,喝凉汽水,带着冻肿的脸挤在那个破地方,有的孩子直接坐在地上,彼此肩膀挨着,有的用胳膊搂着,还有一个孩子是近视眼,脸都快贴到电视上了。这就像流浪的人在雪地里,围着一团篝火,那篝火照在我们脸上,更红了。
在这帮穷孩子里,最有钱的是个瘦高个,每天能从父母那里领到三块钱,最穷的已经欠老板六块钱了。一块钱其实都是一笔巨款。有钱的瘦高个在每个有比赛的日子,都会把我们凑到一起,那句话被一直挂在嘴边:“来看球了,我请汽水。”。于是他会给我们一人买一瓶汽水,劣质汽水,这是他力所能及的上限了。二氧化碳和糖精还有色素在胃里翻腾,其实我们的心脏也是这样,只不过翻腾的换成了滚烫的血液,以及血液里不可名状的力量。
小卖部里很冷,周围墙壁已经暗淡泛黄。这是冬天,老板在里面点燃了炉子,整理库存。房顶的吊灯打开了,昏黄的灯光,使冷清的环境多了一点温存。
喝完了,支持的球队赢球了。有的人嗓音天生沙哑,有的人圆润,还有的人不温不火,也有人高亢,总之我们这些声音总在比赛结束后一同唱起:
“we love basketball....
We love basketball....
we love basketball...”
那会正值严冬,小卖部门外的街上几乎没什么人。我们正在唱着,我认出那个老头来了,他瘦,下巴上留着山羊胡子,脸上的皱纹有点像沟壑,脸颊被风吹得通红,红太深了,就像被烙在脸上一样。他的职责是打扫卫生的,总是骑着一辆小车清扫这里的街道。他进来买东西,看见我们在这里合唱,他能看得出来,这合唱是发自内心的,因为这歌声没法再简朴了,十几个人,站的一点也不整齐,凑在一块而已,声音已经这么大了,也没有乐器伴奏,更别提指挥了。他笑了,嘴咧开,我能看到阳光照在他脸上,腮部的沟壑更深了,眼也被挤得更小。自己跟着歌声拍手,那双手就像门外的枯树枝一样,发出硬朗的响声,就好像这歌声的配乐。
声音很大,就像残破不堪的教堂里的钟声,依然郑重。其实我们只会这一句。音调抑扬顿挫,多个声调和音色混合在一起,毫无欣赏价值。这就像一直落魄的军队,在嚎叫,每个人穿着破衣服,破鞋,一双像样的球鞋都没有。摇着旗子的人向前冲锋,我们已经饥肠辘辘,狼狈不堪,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这都是最无所谓的事情。成功度过沼泽地的人,都能看到远处的金色三角形,发出阵阵光芒。
“我要是能去nba就好了。”我说
“我也想去。”其中一个孩子说
“没事,能去cba也行。”另一个孩子说
“说不准,我们能去nba,只要我们努力就能去。”我说
“对,我们刚10岁,好好打没问题。”其中一个孩子说。
没有自知之明,在任何一件事情面前,都是坏事,但唯独在梦想面前,恰恰相反。
有的孩子家境贫寒,有的孩子无人照顾,有的孩子不识字。看这一双双破鞋和一件件破衣服,还有那画着黑污渍的小脸,就像一个个野孩子一样。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已经如此窘迫不堪,没有哪个人会喜欢这样的孩子,我们就像在孤岛上等待的落荒着。戈多会来吗?我们拥有的只剩希望了,我们太穷了,除了梦想一无所有。
4.
她老了,却要照顾我,这本不公平,但放在生活面前,这就公平。生活和时间是好朋友,他们总喜欢联手对付一个人,在他们面前,人就是沉默的羔羊,无能为力。
餐桌没有餐布,是一张最常见的木头桌子,就放在小客厅的中间,用了很多年。我打球回来的时候,饭已经在桌子上了,谈不上爱不爱吃,而是习惯,味蕾的习惯从出生开始,就奠定基础,奶奶是奠基人。
我不会告诉奶奶今天球场的输赢,她不关心输赢,她只关心我的膝盖是不是破了,或者踝关节,脚趾,痛不痛。就算她关心,我也不会说。
“我想要个新篮球,那个篮球已经不好使了。”我对奶奶说,她就坐在我的边上,嘴里嚼着东西,牙不好用了,显得吃力。
“吃完饭,我带你去商店,挑一个去吧。”奶奶回答我,在咽完嘴里的东西后。
这是好消息,大病初愈般的好消息。那个男人给我买的篮球,我不想再用了,那个球是深棕色的,它变得生硬,老旧,但它值得歌颂,应该被保留起来,像纪念品一样保存珍藏。我该给它好好的洗个澡,冲洗全身,带走那个破篮球场上的泥土,然后再装进袋子里,放在家里比较高的位置,因为这样,除了尘土,就没有什么可以打扰到它,他该好好的休息了。
奶奶很少给我买东西,她不喜欢这种表达方式。这种表达方式对于她来说太直接了,而且没有技术含量。
货架上的球很多,一个挨着一个,看得我眼花缭乱。过了很久,大概一刻钟,我挑了一个自己最喜欢的。她从布制的小包里掏出钱,有整钱也有零钱。这个年纪,球对于我来说仍然是个大家伙,我一个手拖不住,只能把球抱在腰间。出商店了,门口的马路很窄,她拉着我,走了。
新球,总该磨练磨练它。让它和我变成兄弟,朝夕相处的兄弟。我们总该知道对方的脾气,我要知道它的分量,手感,它要知道我的力量和习惯。
中午,十二点多,太阳在人的正上方,阳光不刺眼,可晒得我头发很热,显得更黑了。球场还没什么人。我叫了一个邻居家的孩子,比我小一岁,同样瘦得很。他不怎么玩球,但他想和我去。
我投篮的手感一如既往,不好也不坏,该进的球可能不进,不该进的球也有可能它自己滚进去。也有可能是我太珍惜新球了,如果换成之前的老球,我投进的会比新球多一点。新球就像小孩,既不想让它受委屈,也不能太惯着它。
来了一个高个子的孩子,衣服很脏,穿了双帆布鞋。他来到我这边的场地,投了两个。我之前就见过他。那是在集市上,奶奶领着我买点琐碎的小东西,他穿了一双破皮鞋,这点我印象深刻,因为那双皮鞋穿在他的脚上,显得太突兀了,就像偷了爸爸皮鞋的儿子。在集市上他买了半条鱼,骑了一辆破自行车。
“你这球,我要了。”他说。
我难以置信,我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虽然我已经11岁了,也算半个男子汉了,但他说完这句话的一刹那,我浑身变得毫无知觉,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站立着的。好像有什么东西突然偷走了我的四肢。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很明显,我害怕。心脏比跑完步跳的快,呼吸也急促了,可是不能让他听出来,他刚刚是篮球场上的精灵,而现在是我的敌人。
无论智商如何,脑子这会已经不管用了,总得有个应对办法。这是新球,我的新朋友,我本来就只有两个这种朋友,如果被他抢走,我只能再把袋子里的老朋友给拿出来,这对谁都不是件好事。现在脑子里都是一些乱七八糟的画面,刚刚是我在柜台挑选这个篮球的时候,双手把每个球抱起来摸了一遍,最终选择了它,现在又变成了奶奶从布钱包里掏钱的画面,零钱和挣钱一起被掏出来。这些画面在那一刹那就像放电影似的。
“小子,说话呀,不管怎么样,反正我要了。”他的眼球藏到了上眼皮下面,上嘴唇翻起来,露出牙齿。
原来我已经愣神了,已经被他看出来了,这无疑是被动的。不管他怎么说,他的要求在我心里一定是否定的,难就难在我不知如何开口。
我很后悔,后悔今天去买新球,后悔今天来,更恨他为什么趁现在来。如果我晚来一会,就能避开他,或者如果他在来的路上遇到点什么事,就不会发生现在的事情。人不能预测未来,当时我是未知的,未知意味着有无限种可能,而这件事仅仅是无限分之一,其实每件事都是如此,所以这不是偶然,这是必然事件,是沼泽地里的一些荆棘而已,我前进的途中一定会经历的。此时此刻我想到了那个男人,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了,如果他在就好了,但我不能让他失望,就像我投出的第一个球一样,就像我投进的第一个球一样,我还清楚的记得那天的风和太阳呢,还有我累躺下时候天空的样子。“小子,别慌。”听啊,他已经在我耳边说话了。这是希望的声音,正引领我向那金灿灿的建筑进发,别犹豫了孩子,别怕了,就像平时摔了一跤一样,没什么可怕的。
“我不给。”我盯着他,出气声很粗。
“不给?我现在是跟你好好说,要不我打你一顿,打哭你,然后再拿走?”他的五官凝聚到一起。
‘别怕他!小子!’那个男人又在我耳边说话了,这次语气铿锵有力的,就好像是他在面对眼前这个家伙。
“我不怕你,这是球场,不是别处。”
风把球场周围的一些草刮动了,也刮在我和他的脸上,吹过我和他的眼睛。再好好看看这块场地吧,一切都太旧了。地上都是浮土,新球在这里拍一会就脏了。球框也摇摇欲坠,如果一个不会打篮球的人经过这里,他绝不会踏进这里半步,投一个试试都没有心情。
可这根本无所谓,当你站在这片土地的时候,就意味着,球技才是这里唯一的通行证。无论你穿什么,中午饭吃的怎么样,哥们伙伴有多多,或者你的父亲是谁。就算环境再残破,神圣之地的天平永远不会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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