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小溪来给我说她的雨伞有人拿来了,她自己就收起来放在自己的位置上,我问是谁拿来的,小溪说是小雅。小雅一直在班上人际关系有一些糟糕,一小部分男生还喜欢故意针对她,在班上有点孤立感。老师面前怯怯地,其实是很要强甚至有点不讲道理的。
听到我们的对话有一小部分同学窃窃私语笑看小雅,似乎嘲笑她拿了同学的伞。于是我问小溪,依据什么说明这把伞是你的呢?小溪说伞把上贴了个什么东西,但拿出来也没看见有,再问她其他判断依据说没有了,我接着说小溪你的伞已经丢了几周了,现在小雅这把伞无论是不是你的都不应该直接去拿了当是自己的,应该告知对方或老师通过一定的过程来核实伞的归属,这样直接拿同学的伞就有偷的嫌疑了。现在你也说不出这把伞属于你的依据,所以就不能判断这把伞是你的。所以就让小溪把伞拿给了小雅。
孩子们上课后,考虑到有雷同的伞,我又打电话给小雅爸爸了解这把伞的情况,小雅爸爸说这把伞是公司发的纪念伞,上面有logo,但伞定贴logo的地方没有了,伞顶有一点坏了。因为这个原因也是出于小溪对伞属于自己的证据不足,考虑到同学对小雅日常的态度处于保护小雅的考虑我判断这把伞还是归属于小雅,并同时让小雅爸爸等晚上孩子回家后看看。
晚上小雅爸爸打来电话说这把伞不是他家的,虽然他家的伞与这把基本一样,但是他又去向同事了解公司发的伞的情况,一是有logo,二是公司发的伞没这把伞大,大概要小二十公分的样子,是孩子拿错了,已经给孩子做工作说明情况让孩子把伞拿回来还给小溪,并说如果需要家长出面道歉也是可以的!对此我首先非常赞赏小雅爸爸对这件事的认真态度,并告诉她不要批评孩子,这样相似的伞拿错也是难免的事,把伞物归原主说明情况就可以了。
现在反思起来,在判断伞的归属过程中虽然我一直在推动弄清楚伞的归属,但却着急忙慌地就有结论倾向,这是不对的,在没有十足定性把握之前都不应该急于下结论,而是要慢慢冷静等待结果,然后在做定论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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