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中规院在做成都规划时,研究了成都的理想空间形态后有一个提法,“青山绿水抱林盘,大城小镇嵌田园”,不少人都认为这个总结很到位,简练而准确,既传统又现代。
等到去年成都市发布总规公众稿,我的一个前领导觉得“技术”上问题很多,召集一帮人攒意见,我概览了全文,提了10点,其中最后一点就是:“大城新村嵌田园”的提法不如以前的“大城小镇嵌田园”,后者更充分地展现了天府之国的人居环境。农村和田园本就是川西平原农耕文明在空间形态上的一体两面,不存在“嵌”的关系,或者可以说,成都平原的人居精华是:没有村庄,只有林盘。
成都平原因其独特的地理气候环境,以及数次的大规模人口更替后形成的移民文化,孕育了“林盘”这一因应了人文地理的聚落形态,林盘,和山水之间的场镇一起,共同造就了成都乡村地区特有的魅力。2003年开始成都搞“三个集中”——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开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损毁了不少乡村机理。后来经过持续的探讨和矫正,成都规划当局以“小组微生”(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作为乡村规划建设的法则,在物理空间层面应该说是适宜的。
到了现在,似乎事情正在起变化……但作为从事乡村规划和营造的人来说,关于成都平原的场镇(特色小镇)、村庄(新村)和林盘(最小的聚落)的关系,不应该不去思考。
关于成都平原的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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