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提高机房管理水平,确保机房设备、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规范各项记录,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机房,包括:
1、长治西收费站监控室。
2、原长治片区中心及附属通讯机房、服务器房。
3、长治西收费站UPS机房。
三、管理办法
1、定期清扫机房,保持机房的干净、整洁。
2、禁止在机房内喧哗、嬉戏、吸烟、会客、吃零食,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3、禁止在机房内存放食品、饮料、衣物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4、严禁在系统内的计算机设备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软、硬件操作,保证整个系统的专机专用和存储介质专用。
5、未经上级部门许可,机电系统内设备须保持全天候运行,不得关机。
6、未经批准,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房;如有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应填写《外来人员登记审批表》(附表一),进行登记、审批后,在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开展工作。
7、非设备维护、维修人员,严禁擅自更改设备的软、硬件。
8、严禁私自接入一切非系统内的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当遇到机电系统升级改造或维修需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时,须先报公司信息中心备案后,先对介质进行格式化,再将所用资料拷入介质,最后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病毒查杀,扫描未发现病毒方可使用,并做好相关记录。
9、如因工作需要,要拷贝系统内数据、录像等资料时,必须使用公司统一下发的收费系统专用加密U盘,并填写《收费系统专用U盘使用登记表》(附表二)。
10、未经上级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机电系统软、硬件资源。
1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越权使用。
12、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外传涉密信息。
13、本办法于2017年6月10日起实施。
长治西收费站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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