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较和在乎
日常生活中,人们对计较和在乎总是混为一谈,认为计较和在乎是一回事,可以等量齐观,实则这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
根据人的心性和胸怀的不同,有些人以大事论,计较大事或重要;有些人以小事论,计较细节或结果。计较一词,应用广泛,关乎事业、婚姻、人情世故等。计较的同时,还有一种叫不计较。不计较的人,则是悟性或秉性较高者,因为他们能看开、看淡、更能看透。而在乎一词,则有侧重点。其侧重点在于,轻重缓急。在乎什么,不在乎什么,也和人的胸怀有关。坦荡的人,只在乎自己认为重要的人和事,其他琐小之事和认为不入流的人,则持不在乎的态度。狭隘的人,事不分粗细,人不分善恶,以己为中心,什么都持在乎之态度。
计较和在乎,有异化外,还有关联性。我们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我不计较,但不等于我不在乎。当他人的行为,损害了我们的权益时;或者,他人明知不对,而强行所为时。此情形往往发生在双方有利益冲突时,一方对另一方的肆无忌惮、不管不问,计较和在乎在这里,就产生了现实意义。
计较和在乎,可以延伸为一种权利义务关系。计较和不计较,是一方的权利;在乎则是相对方的义务。权利者计较和不计较,都是因基源问题而形成的,持有或者不持有都由物性决定,不能因为权利者放弃而否认其权利的存在。在放弃权利的同时,并不代表权利者不在乎权利的存在。在这里,计较和在乎是有边界的。矛盾的产生,往往是因为忽略了边界,混淆了概念。
计较和在乎的边界,就是权利和义务。当人与人和物打交道时,心中要有一杆秤,要明确与人交往的底线,要明确物的归属。底线和归属,则是权利和义务,切不可混淆。法律的作用,在于定分止争;权利义务,则是行为准则。在计较和在乎的边界里,不能有理所当然。否则,只有一次,绝无二次,坦荡和宽容,应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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