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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的故乡,和渐行渐远的梦想

回不去的故乡,和渐行渐远的梦想

作者: 弃笔辍耕 | 来源:发表于2018-01-04 16:48 被阅读0次

    「引言」

    这篇文章写于四年前,原标题为《光荣与梦想》,梳理了我自儿时以来的心路历程和成长蜕变。四年来经历了很多的人和很多的事,如今的心境和际遇已不似当初,再读这篇文章不免发现很多私隘之处,但尽管如此,现仍稍作整理,秉录于此。


    光荣与梦想

    00

    如题,光荣与梦想,第一次看见这五个字,是多年前在一个朋友的QQ签名上。时过境迁,当年的好多人好多事都渐渐被淡忘,但这几个字还时常萦绕脑际。今天索性就以此为题,谈一谈那些年的光荣与梦想吧。

    01

    记得我上学前班的时候,有一节课是讲职业分类的。书上介绍了若干种主要的职业,诸如工人、农民、医生,科学家、军人等。讲完书上的职业后,老师又问我们:“你们的梦想是什么?”

    同学们争先恐后地举手,老师挨个儿点名回答。当轮到我时,我说:

    “我要成为一名伟大的科学家!”

    怀着无比庄严、神圣而又激动、忐忑的心情。

    当然,也有人的梦想听起来似乎并不这么庄严神圣。当老师问到一个女孩子时,她紧张地说,她想当农民。

    此言一出,班上一些大胆的男孩子便都开始嘲笑她了,而她也好像做错了事情一般,脸颊绯红。

    我当时想,大抵是因为她并不知道其他职业都是做什么的吧,否则,一个从小就被以种地为生的父母灌输以不好好读书将来就去种地的思想的小女孩,是断然不会这么说的。

    后来的事实也验证了我当时的想法:她并没有去当农民,而是参了军。今年寒假里再见她时,俨然一个大姑娘了。

    那是我关于梦想最初的记忆。

    02

    后来,我上三年级了。

    三年级的时候,我们就开始有了作文课。那时的我们还是第一次写作文,题目就叫《我》,现在觉得不难,但当时的大家就像一群还在哺乳期的小狮子,面对一头被扑倒的大水牛,跃跃欲试,却都无从下手。

    最后老师给了一篇范文,让我们套作,把原作者的信息换成自己的就行,比如作者说她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女孩,我就改成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男孩。

    经历了第一次写作文以后,我便开窍了,以后不用套作,就能写出自主知识产权的作文。老师也是屡屡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夸我,还把我的作文当成范文念给全班同学听。

    从那时候起,我便爱上了写作,不为别的,就为每次讲评作文的时候听老师在讲台上念我的作文,夸我如何优秀,而我每次都是仰着脸静听,来迎接这份属于我的荣耀。

    现在想来,那或许是我人生中最辉煌的时刻吧。

    03

    但不久,我就对这份热爱产生了怀疑。

    小学时代每周都要写周记。有一次写周记,我在里面写道:我要立志成为一名像鲁迅一样的伟大作家。之所以如此口出狂言,完全是被老师夸奖多了自信心爆棚使然。

    老师用红色水笔写的评语也很醒目:

    “人要立长志,不要常立志!”

    看完评语,我就万分羞愧了,好像自己做了一件多么无耻的事情一样。我又进而猜测,莫非老师知道了我当年在学前班的时候说自己要当科学家时的信誓旦旦?

    那是我对梦想的第一次背叛。

    04

    当然,有了第一次,就免不了第二次。

    五年级的时候,我组建了一支队伍。

    每个男孩子的童年,都有一个英雄的爸爸,我也不例外。在我心里,我爸就是身怀绝技无所不能的。在我爸的倾心栽培下,我也成长迅速,五岁会钓鱼,六岁能徒手抓蛇,八岁可爬树掏鸟窝,十岁便用铁丝下套捕野兔。但我最引以为豪的,还属弹弓。

    我爸他小时候是给生产队里放羊的。别人放羊都是拿根棍子,而他只在腰里别一根弹弓。当有羊不老实吃草领头乱跑的时候,他并不像别人一样拿着棍子去拦,而是抽出弹弓远远地教训它一顿,日子久了就练就了一手好枪法。弹弓所用的“弹药”,是随处可见的小石头,杏核儿大小、近球形、表面光滑的是上佳选择,因为它被打出去以后不容易跑偏。

    我是在五岁的时候学习弹弓的。由于天资聪颖,加之对射击的热爱,八岁的时候我就出师了,为此血祭的是一只燕子。从那以后,我的“枪法”不断精进,到后来十米之外取麻雀首级已不在话下,我的小伙伴们也就相当崇拜我了,因为在村里能把麻雀从树上打下来的,我是第一人。

    但那时我就已经深知,一位英明领袖的跟班不应该只会鼓掌喝彩。于是我从家里偷出扎弹弓用的橡胶带,配以Y形的树杈和从我妈缝纫机上抽下来的线,以及从我爸旧皮鞋上剪下来的牛皮做的弹夹,给他们每人扎一把弹弓,并手把手教他们。这样一来,我就拥有了深厚的群众基础。也因此,在五年级的那个暑假,我一声令下,小伙伴们便都揭竿而起,一支弹弓小分队就这么成立了。

    但我们的队伍,并不是像抗日剧中的那样打鬼子的,而是在林间地头打麻雀、打鸽子、打野兔、打野鸡,打天上地下一切我们所能发现的可食用的和不可食用的活物(在我家乡的农村,麻雀野兔之类的属于糟蹋庄稼的“害虫”,打它们非但不会受到道德谴责或是人肉搜索,反而会被叫好)。

    对于弹弓的狂热爱好,进而延伸到弓箭、枪,以及一切跟射击有关的东西。我觉得我天生就是为射击而生的,我梦想成为一名狙击手,于百万军中直取上将首级,破敌于千里之外,决胜于股掌之间。

    那是我梦想的再次变轨。

    05

    后来,我上了初中,先是在镇子里上,后因教学资源整合,转到市里面上。再后来,我上了高中。回想起来,整个中学时代,我是没有梦想的,因为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被考高中、考大学这样的很重要但很无趣的事情给占用了,没有给梦想留有多少余地。

    不过,若说完全没有,也不太准确。实际上,高中时代是有过一个梦想的,一个关于好好学习努力考大学将来挣钱给儿子买奶粉给媳妇买漂亮裙子的梦想。后来,沧海桑田,物是人非,梦也就碎了。

    有些东西一旦碎了,是没有办法圆的。就好像你相中一块地,然后在上面打地基盖房子,等到房子快盖好的时候,地基突然垮了。空中楼阁只会存在于幻想之中,这时候现实留给你的,只能是一堆废墟而已。

    我不知道,那算不算是梦想对我的嘲弄。

    06

    考大学的结果令人愉快。

    当地有一家大酒厂。每年高考结束,该酒厂都会出资赞助,奖励本市高考的佼佼者。赞助活动是在市政广场中央的舞台上举行。我和小万在活动结束领取了各自的红包后,又谈论了一些关于未来的事情。

    小万是我高中的室友,也坐过半年的同桌,是我最好的朋友。后来出于热爱,但也许是迫于无奈,我们一起报了文科班。虽然没有分在同一个文科班,但由于志趣相投,每天一起吃饭,每周一起打球,我们的革命友谊不曾减少。

    彼时天色已经暗下来了。八月份的晚风,携着股股热浪袭来,却并不让人燥热得难受,反而觉得胸中阵阵暖意。市政广场上的旗杆上,五星红旗在天空中暗红色晚霞的映衬下,慵懒地扭动着。市政大楼人称腐败楼,因其建筑外形看上去像两瓶酒上面横亘着一条烟而得名,算是当地的地标性建筑吧。我们在腐败楼前的台阶上合了影,然后绕过它,沿着世纪大道旁的人行道向市区走回去。天已经全黑了。路旁的槐树已经长得非常繁茂了,但昏暗的路灯仍然透过其缝隙,在人行道上洒下斑驳的光点。

    “今后有什么打算?”我问小万。

    “不知道……你呢?”

    “还没想好……那咱就想一个吧?”

    “嗯,你先说吧。”

    ……

    “那我去征服中国人寿!”

    “那我就去拿下兰州银行!”

    两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击掌为盟。

    那是我俩最近的一次见面,之后的两年,我来北京学保险,他去兰州学经济。我们只是偶尔发短信,打电话,通视频,间或寄明信片,再后来一起开黑。有时也会在QQ上聊天,但内容多为相互的攻讦嘲讽,心照不宣。

    我不知道那算不算梦想。

    或许算?

    07

    后来我就上大学了。

    一进大学,各种GPA大神、学术大牛、创业大咖扑面而来,每周都有开不完的经验分享会、学术交流会、精英培训会,及其高大上。于是,不知不觉间,我们的个人意志似乎被这种务实氛围给绑架了,每一个人都被赋予了相同的使命:追求GPA,进入500强,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我也一度热衷于此。

    然而,一个人只有努力了,才能证明有些事情他真的做不好。很明显,这条走上人身巅峰之路的第一步,我就没有做好。这就是所谓的输在了起跑线上吧,我想。

    但我一直认为,一件事情,哪怕结局再光彩夺目,如果过程太过辛苦,也是不会快乐的吧?

    似乎人生巅峰暂时是去不了了,于是我开始思考:我到底想要什么?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将近一年,最终来自于心底的声音是:我想回家。

    最初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我很恐慌,也很瞧不起我自己,我觉得这是一种懦弱、堕落的表现。寒窗十数载,承载了那么多的汗水、荣耀与希望,本应该大展宏图开辟一片新天地,却贪图安逸畏惧困难胸无大志。但毕竟,人一旦走出来了,家,是很难回去的。

    《北京爱情故事》里,石小猛说:“回不去了!回去就是认输了!我不能输!”

    《前任攻略》里,孟云说:“摩登的大都市总是那么吸引人,因为它充满了各种可能,并不是说这里比家乡更好,而是在这里站住脚,是自己价值的一种体现。”

    不可否认,这是一个让我无法回避的问题。

    可是,真的回不去吗?

    08

    去年冬天的时候,我看了一部很三俗的抗日剧。很老的桥段,男女主人公一起经历了风风雨雨,最后革命胜利了,而他们却天人永别。那几天正好经历了一些不顺的事,本来心情就有一些烦闷,人也很敏感脆弱,在看完结局的那天晚上,忽然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觉得人生真的好艰难,自己真的好无奈。我一个人走出宿舍,在超市里买了几罐啤酒,来到教二的草坪上,望着漫天的繁星,泪流不止。我突然很想家,特别想自己立刻就能出现在我爸面前,然后跟他喝一场大酒。

    09

    寒假结束后刚开校来北京那几天,跟妈妈通电话。妈妈说,自从我们离开家来了学校,我爸就不着家了,每天都跑去外面和他的朋友们喝酒打牌,喝醉了第二天起不来,就蒙头睡一整天。他说因为他怕回家,怕回到家里冷冷清清的自己不习惯,难受。有一天两个人看电视,看《还珠格格》,正好演到小燕子一伙人放走了皇阿玛的香妃娘娘那一段,皇阿玛要杀小燕子头,小燕子逃狱出宫亡命天涯,皇阿玛又派人去找,找不到就担心地茶不思饭不想。我爸看到这里就哭得稀里哗啦,还跟我妈说这就是子女出门在外以后当父母的心情。

    我并没有亲眼看见当时的场景,更无法想象,一个老男人,看琼瑶剧还能哭得稀里哗啦,那会是怎样的一番情景?但当我妈把这些当笑话说给我听时,我还是鼻子一酸,喉咙一紧。

    爸妈老了,爸妈不再年轻了,爸妈也需要人陪伴,需要人照顾。我时常想,我不在家的时候,爸妈会是什么样子?

    我明白,父母的大半辈子是为我而活的。我想,在他们年轻的时候,他们肯定也是有梦想的。我也看见过,周围的一些老邻居,辛辛苦苦供儿女读书,后来儿女们学业有成,在外地成家立业赚大钱,逢年过节都顾不上回家,独留老两口守着空房子。跟这些比起来,我那所谓的梦想和虚荣心又算什么?世俗的眼光与标准又算什么?

    10

    孔子说:父母在,不远游。很多人之所以认为这句话正确,是因为它说出了人性之于回归本源的渴望。我想好了,不论怎样,我都会加倍努力,让自己离家近一点,再近一点。

    我想,这可以算是我有生以来最光荣的梦想。


    「后记」

    这篇文章前后写了很久。细想想,已经很久没有写过什么东西了,上次写,还是我考大学那年的年终总结,所以不禁感叹时间过得好快。这期间有几次,很有写点东西的冲动,但想了想都忍住了,其一是觉得所写之事皆为无关痛痒之琐事,显得矫情,无病呻吟;其二是身边的人事变化太快,有些东西,刚写下来,然后连自己都觉得可笑。封笔愈久,顾虑愈多,反而愈不敢了。

    前几日和一位故人聊天,故人鼓励我,让我试着写写。当时我只是说写了也不会有人看,但其实内心早已决定写点东西了,所以写这篇,并不全是因为她,而是一位前辈。

    前辈是我在一次旅途中认识的。后来我进她的空间,惊讶于她那清隽的文笔、俊逸的才思、质朴的情感。我读完了她所有的原创日志,忽然觉得写作本身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生活中有很多的往事故人、遐思逸兴,都是很值得被纪念的。我于是坚定了写作的想法。

    一周前的一个晚上,我偶然翻出了苏轼的《后赤壁赋》。当读到“归而谋诸妇,妇曰:我有斗酒,藏之久矣,以待子不时之需”时,突然想到了老张。

    老张是我高中班主任。当年给我们讲这篇文章时,当读完上面那句,他顿了顿,悠悠地说:“这句话,千百年来感动了无数的男人……”

    老张爱喝酒,爱读书,是个比较传统而有内涵的文人。高二的时候,他说:高考作文和文学无关,现在离高考还远,所以你们可以写一些你们想写的东西。我于是写了一些想写的东西,然后他夸我,说我“性灵”。其实到现在,我还是不甚理解其中的含义,但我觉得,应该不止是“灵性”这么简单,尽管我可能根本配不上“性灵”这个词,换句话说,老张潜意识里认为他是一个性灵的人,而他在我身上看到了某些自己的影子。

    那晚很晚的时候,我给他发了一条短信,说了我由苏子之文联想到他的事情,还劝他说让他注意身体,少喝点酒。第二天快中午的时候,他回信了,说昨晚遇到一个十年未见的故人,喝多了。他还说,苏轼很好,因为他是一个安好了心的人。

    苏轼很好,因为他是一个安好了心的人。

    我在想,我是不是一个安好了心的人呢?

    2014年4月1日于北京

    总有一天你会成为你想成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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