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正 治 国 , 以 奇 用 兵 , 以 无 事 取 天 下 。
吾 何 以 知 其 然 哉 。 以 此 :
天 下 多 忌 讳 , 而 民 弥 贫 ﹔
人 多 利 器 , 国 家 滋 昏 ﹔
人 多 伎 巧 , 奇 物 滋 起 ﹔
法 令 滋 彰 , 盗 贼 多 有 。
故 圣 人 云 :
「 我 无 为 , 而 民 自 化 ﹔
我 好 静 , 而 民 自 正 ﹔
我 无 事 , 而 民 自 富 ﹔
我 无 欲 , 而 民 自 朴 。 」
——道德经第五十七章
1 取天下:不指夺取天下,指取得天下百姓的信任。
其 政 闷 闷 , 其 民 淳 淳 ﹔
其 政 察 察 , 其 民 缺 缺 。
祸 兮 福 之 所 倚 , 福 兮 祸 之 所 伏 。
孰 知 其 极 。 其 无 正 也 。
正 复 为 奇 , 善 复 为 妖 。
人 之 迷 , 其 日 固 久 。
是 以 圣 人 方 而 不 割 , 廉 而 不 刿 ,直 而 不 肆 , 光 而 不 耀 。
——道德经第五十八章
1 那些一整天精细化管理的领导/家长,他们的员工/子女会缺失什么?
治 人 事 天 , 莫 若 啬 。
夫 唯 啬 , 是 谓 早 服 ﹔
早 服 谓 之 重 积 德 ﹔ 重 积 德 则 无 不 克 ﹔
无 不 克 则 莫 知 其 极 ﹔ 莫 知 其 极 , 可 以 有 国 ﹔
有 国 之 母 , 可 以 长 久 ﹔
是 谓 深 根 固 柢 , 长 生 久 视 之 道 。
——道德经第五十九章
治 大 国 , 若 烹 小 鲜 。
以 道 莅 天 下 , 其 鬼 不 神 ﹔
非 其 鬼 不 神 , 其 神 不 伤 人 ﹔
非 其 神 不 伤 人 , 圣 人 亦 不 伤 人 。
夫 两 不 相 伤 , 故 德 交 归 焉 。
——道德经第六十章
大 邦 者 下 流 , 天 下 之 交 ,天 下 之 牝 。
牝 常 以 静 胜 牡 , 以 静 为 下 。
故 大 邦 以 下 小 邦 , 则 取 小 邦 ﹔
小 邦 以 下 大 邦 , 则 取 大 邦 。
故 或 下 以 取 , 或 下 而 取 。
大 邦 不 过 欲 兼 畜 人 ,
小 邦 不 过 欲 入 事 人 。
夫 两 者 各 得 所 欲 , 大 者 宜 为 下 。
——道德经第六十一章
道 者 万 物 之 奥 。 善 人 之 宝 , 不 善 人 之 所 保 。
美 言 可 以 市 尊 , 美 行 可 以 加 人 。
人 之 不 善 , 何 弃 之 有 。
故 立 天 子 , 置 三 公 ,
虽 有 拱 璧 以 先 驷 马 ,不 如 坐 进 此 道 。
古 之 所 以 贵 此 道 者 何 。
不 曰 : 求 以 得 , 有 罪 以 免 邪 。 故 为 天 下 贵 。
——道德经第六十二章
为 无 为 , 事 无 事 , 味 无 味 。
图 难 于 其 易 , 为 大 于 其 细 ﹔
天 下 难 事 , 必 作 于 易 ,
天 下 大 事 , 必 作 于 细 。
是 以 圣 人 终 不 为 大 , 故 能 成 其 大 。
夫 轻 诺 必 寡 信 , 多 易 必 多 难 。
是 以 圣 人 犹 难 之 , 故 终 无 难 矣 。
——道德经第六十三章
1 把大事看作小事,则从容放松。把小事看作大事,则谨慎无误。
其 安 易 持 , 其 未 兆 易 谋 。
其 脆 易 泮 , 其 微 易 散 。
为 之 于 未 有 , 治 之 于 未 乱 。
合 抱 之 木 , 生 于 毫 末 ﹔
九 层 之 台 , 起 于 累 土 ﹔
千 里 之 行 , 始 于 足 下。
民 之 从 事 , 常 于 几 成 而 败 之 。
慎 终 如 始 , 则 无 败 事 。
——道德经第六十四章
古 之 善 为 道 者 , 非 以 明 民 , 将 以 愚 之 。
民 之 难 治 , 以 其 智 多 。
故 以 智 治 国 , 国 之 贼 ﹔
不 以 智 治 国 , 国 之 福 。
知 此 两 者 亦 稽 式 。
常 知 稽 式 , 是 谓 「 玄 德 」 。
「 玄 德 」 深 矣 , 远 矣 , 与 物 反 矣 , 然 后 乃 至 大 顺 。
——道德经第六十五章
1 玄德,与常识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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