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开始就尝试着写小说,在自己的中学时代就开始尝试,那会儿读着鲁迅先生的作品,读着现代作家余华的书刊,基本看的书都属于现实主义的。
但有一天接触到现在畅销书作家郭敬明的作品,我瞬间被他的文字征服,我为之倾倒。因为郭的字里行间充满了忧伤的色调,那会儿正符合仰望高考时的我。
记得有这么一个片段“我听见他心碎的声音,仿佛是一把尺子样的巨浪拍在海岸上所发出的巨响”,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愈来愈发现,郭的字只适合处于朦胧,迷茫期的中学时代的自己,于是我又开始在书的世界里寻觅猎物,以至于我那一个月疯魔般的不断翻看文学书,有的基本只是看一下简介,有的却是匆匆掠过。直到我读到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
我沉迷在这本书里,我不断的翻看翻看,从第一遍的晦涩,到基本记得书中发生的故事,再到如今深知孤独贯穿所有,每个人都想挣脱,每个人都想排解,可无论怎样去发泄,那身上一直缠绕的孤独还是会一直延续下去,直至死亡。
以至于让我有了冲动,想尝试着写出这般的书,可我无论怎么努力,也无法模刻出马尔克斯所写的马孔多,也模仿不出来,那么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例如美人雷梅黛丝。
而现在我要真正去尝试着写一些东西,至于写的怎么样,我就不得而知了,只能看大家是怎么看待我所写的我所讲的。
一直都在学习着一件事情,就是如何把我想说的,我想表达的,用文字细致且有顺序的表达出来,但总的来说,我一直以来所讲的都是混乱的,这风格基本就是一个贪玩的孩子,随手拿起一个玩具,是兴趣所致,但突然看到一个漂亮的布偶,又开始去玩另一个玩具,过了一会儿还是觉得原来的玩具有意思,于是……就是这样,现在我表达的风格估计也是这般,凌乱不堪,颠三倒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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