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闺蜜婚礼,老李在台上讲他俩的爱情故事。
他说:“我是理科生、IT男,丁点不浪漫,做过最浪漫的事就是坚持送花,一捧一捧的,她不让送我也硬送。”
底下宾客都被逗笑了。
他又继续说:“异地恋不容易,我也怕分手,女孩子都需要男朋友在身边,我陪伴不成,起码得把仪式感做足了......我这么不聪明,谢谢你包容啊。”
参加过很多婚礼,但那次老李的表白,我还是听哭了。
看起来憨厚的老李,不懂浪漫,却又最浪漫。
就像送花、就像婚礼,他没什么天赋,能想到的不过尔尔,他挖空心思、尽己所能给她仪式感,就只因为他爱她。
《小王子》里说:仪式感就是使某一天与其它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它时刻不同。
我想让你在每个平庸日子,都感受到与众不同。
因为我这么爱你,因为你对我而言这么与众不同。
婚礼结束当晚,闺蜜发了条朋友圈:他举着一束花,我要跟他去流浪啦~
看得我眼眶又一次发热。
时间切回现在时。
镜头那边,闺蜜还在喋喋不休,手机被老李举着也还在抖。
他们在去吃烤肉的路上,也许吃饱喝足恰巧途径一家花店。
那样的话,在回家的熙攘人流中,就又会多个手捧鲜花的女孩子了。
必须得承认,当一个人非常爱你的时候,他会想方设法给你创造仪式感,宣告他的爱和你之于他有多重要。
这重小感动不会被时间抹除,它会如影随形,一直在。
作者:原来是柒公子,来源:原来是柒公子。年轻人更喜欢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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