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心中无神 己作王

心中无神 己作王

作者: 万新兵传道 | 来源:发表于2017-05-23 19:45 被阅读0次

    《士师记》17:1---18:31节

    《士师记》全书以“那时以色列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结束。这句话是作者对士师时代的总结,也是理解士师记的钥匙。

    “那时没有王”的故事分三部分逐次展开,先看一家人,以法莲人米迦和他的母亲;接下来讲一个人,一个少年祭司流浪找工作被重用的经历;最后说一族人,但族全支派北上迁移定居的事。一家一人一族,纠结在一起,活画出“那时以色列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的情景。

    家中没有王 - 逆子充栋梁

    以法莲山地有一个人名叫米迦。他对母亲说:「你那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被人拿去,你因此咒诅,并且告诉了我。看哪,这银子在我这里,是我拿去了。」他母亲说:「我儿啊,愿耶和华赐福与你!」米迦就把这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还他母亲。他母亲说:「我分出这银子来为你献给耶和华,好雕刻一个像,铸成一个像。现在我还是交给你。」米迦将银子还他母亲,他母亲将二百舍客勒银子交给银匠,雕刻一个像,铸成一个像,安置在米迦的屋内。这米迦有了神堂,又制造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分派他一个儿子作祭司。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师记》17章1-6节)

    这是以法莲人米迦和他母亲之间的一段家事,也算是家丑吧。家里丢了东西,母亲的银子少了一千一百舍克勒!换成今天的重量单位大约30磅。在那个年代,十个舍克勒银子可以付一个工人一年的工资,这些银子相当于100个工人的年薪了,好大一笔钱。

    母亲怎么办?骂!用最恶毒的语言来咒诅这个贼。可能和中国文化中的泼妇骂街差不多,天打五雷轰啊,不得好死之类的。

    一骂骂出效果来了,小偷现形。可不是别人,却是自己的儿子米迦。

    米迦听到母亲的毒咒很害怕,担心那些后果真的应验在自己身上,赶紧坦白,退还赃物,争取宽大处理。母亲一看是心肝宝贝干的,一抹脸,咒诅换成祝福,“孩子啊,不要紧,银子还是给你,你拿它做个神像吧”。米迦拿银子铸成神像,在家里设了个私人神堂,又任命了自己的儿子作祭司,像模像样地在家里献祭求福,一场风波就此平息。不是很好吗,为什么圣经作者发出一声深深的叹息,“那时以色列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什么地方出了问题?先看米迦,他的全名叫米迦耶户 ,意思是“谁像耶和华?” (米 迦是缩写)神藉着这个名字向以色列发问,你们谁的身上有耶和华的形象?谁按照耶和华的心意而行,为耶和华作美好的见证?可惜啊,答案是,没有。没有人像耶和华的子民,“那时以色列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乍看起来,没有王讲的是国家体制的问题。那时以色列还不是一个国家,也没有国王。但以色列有没有国王与米迦家里这点银子扯不上关系呀!经文所讲的王,指的是国王之上的那位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就是耶和华神。以色列人是有王的,民数记讲到耶和华神与以色列同在,“有欢呼王的声音在他们中间(民23:21)”;诗篇第5篇大卫向神祷告说,“我的王我的神啊,求你垂听我呼求的声音!”以赛亚书中称神为“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6:5)”。

    明明有王,为何说没有?因为他们悖逆,不听王的话,不遵王的法度,任意而行,如同没有王的人一样。

    同样的,我们说米迦家中没有王,指的是他没有遵行耶和华神的命令,在家中没有王法。

    米迦的行为是什么?首先是贪心,十诫之十;还有偷盗,十诫之八。犯罪得罪了神,可他一点悔改之意都没有。退钱仅仅是怕自己遭报应。“银子在我这里,是我拿去了”,说的多轻巧,措辞多艺术啊!

    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那人偷了书说不是偷是窃,“窃书不能算偷”!米迦比孔乙己高明啊,一个“拿”字,轻松化解。这又是一宗罪,谎言作假,十诫之九。儿子连犯三诫,母亲是怎么做的?包庇纵容。没有一句责备,犯罪改成误会,咒诅换成祝福。以亲情代替原则,这叫什么?溺爱!

    按照神的律法,利未记第六章1到7节,处理米迦的偷盗之罪要有三个步骤:(1)悔改归还;(2)多赔五分之一;(3)到祭司面前献上赎愆祭。母亲并不按照神的要求做,却做出一付属灵的样子,说是要把银子献给神。可笑的是,说是献给神,却是交在儿子的手里;说是全奉献,却又舍不得了,把一千一百舍克勒减到了二百舍克勒。人不听神的话,做起事来如此荒唐矛盾。

    母亲提示米迦做神像,米迦心领神会,马上雕出木像,再在外面包铸上银子,设立神堂,制作祭司穿的外袍以弗得,又任命了自己儿子作祭司。这里边有猫腻(诡计)呀,这是为了瞒天过海,遮盖自己的罪!你想啊,他若是到祭司面前献赎愆祭,他的罪就彰显于世了。现在神堂就在自己家里,儿子就是祭司,怎么献,说什么,一切好商量,没有别人知道。他们算的好精啊,原来的银子归还了,又拿出二百舍克勒,正是五分之一,当作额外补偿;自己再悄悄在私设的神堂里献个所谓的“赎愆祭”。人不知,鬼不觉,一桩罪行摆平了,好像还符合了利未记的要求。

    哪知道这样做的同时,又犯下另一桩得罪神的事,那就是造偶像,违背了十诫的第二诫,“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麽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出20:4)。”

    人凭自己的意思任意而行,其结果是离神越来越远。

      待续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心中无神 己作王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jmpgxx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