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一份签下的合同

作者: 石声 | 来源:发表于2019-02-21 12:29 被阅读141次

    生日快乐!可我没有快乐的感觉,肯定没有。想必生日是对未成年孩子的祝贺,对加速衰老去的大人们,生日不是个好兆头,当然看作纪念日也未尝不可。这是你对母亲疼痛与被撕裂的纪念,或者说是一次死里逃生的纪念。也是你漫漫人生路上欢乐补偿不了烦恼的纪念,或者说是正在逼近死亡的纪念。

    小时候,母亲在我口袋放了两只鸡蛋,知道今天生日了。没有同学聚会,没有谁来祝贺生日快乐。一个人跑到角落,偷偷地剥开蛋皮,一口一口,悄无声息地把它消灭。当然,快乐是有点的,落到肚里是最高的奖赏。不像过年有新衣服,有更多的甜食,有伙伴可以玩。我的生日场景让我一直以为,这样一个纪念日是纯属个体的,是非常私人化的体验。

    生日是对生命的纪念,与死亡纪念日相比,真说不清楚哪个是喜,哪个是悲。对幸福的人来说,死当然是悲剧。但对不幸的人来说,死大概率上是好事。考量每一个人的一生,烦恼总会伴随你,烦恼小是不安,烦恼大是苦难。好事乐事在人生中占比不多,幸福的事更是极少,许多人根本无有。也就是说,在人的一生中烦恼要大于快乐。如果你与佛陀或上帝签一份获得要比失去少的出生合同,你飘荡的灵魂一定拒签。

    问题是,上苍交给你的这份合同没有填写内容。坠落下来的你,就签了这份空白出生合同。你来到世上,以为内容自己可以填写。你的确是干干净净的来到世上,空白、纯净、真实,就是你的存在。存在的第一天起,空白的你就被关注、被呵护、被教育、被选择,被人填写到成年后 ,然后走向一个叫“社会”的场景。由此你才开始要填写内容了。此时,我不禁要问,你的人生是属于你自己吗?你不说讳心话,不干讳心事吗?你没有苦恼,或者说快乐幸福大于苦恼么?

    想必,到时你悔不该签这份出生合同。但既然签了,怎么办,终止合同?对待合同大体有三类情况:一种是你可能没这么勇敢弃绝,好死不如赖活,继续执行这份亏本的合同。这是人类的大多数;第二类是,有人明白这张纸上涂抹的会是什么,既想摆脱,又没勇气撕毁,于是放下合同,循入空门或一心去信世上不曾有,却是他向往的事物,求得精神解脱。这是人类的少数;但也有人认为,放下合同还会记着它,想想也心烦,于是烧掉合同, 纵生一跃,就此告别。这是人类的极少数。

    也就是说,本事再大的人,哪怕再聪明、凶猛或忽悠, 哪怕真诚、勤奋和勇敢,合同都不会让你自己填写。人类的大多数在得知或略知合同的内容后,选择在欲望中找精神安慰,这也就是为什么于丹汤、果汤会这么管用。也有人类的一部份会探求合同为什么会让人这么痛苦,甚至去揭示合同的本质,想修改合同,明知不可而为之,甚至直面死亡。

    面对这份终极文本,生或死,哪个更好?对于无神者说,死就是无梦的睡眠,那是多么安静,任何嘈杂的声音都不能惊醒你。对有神者说,是去美好的往生世界。在葬礼场景中,我们总会听到有人说,你到极乐世界,或者说到天堂那里去了。也许死真比生更好。

    记得多年前,生平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有过的生日庆贺,既然是仅有的一次,那可说规模最大、最隆重,最最最了。但也不是最专场,是与一个小女孩的生日一起过的。我一直认为,生日如有也是孩子们的节日。于我,是心生悲哀的纪念日。对未成年人来说,你长大了一岁。对老年男来说,你又老了一岁。那天,一老一小的生日,让我徒增伤感。

    我不反对生日。那应该是对母亲的纪念,也是对女人的一个私人纪念日。你可以忘记自己的生日,但你在母亲那里,你永远是孩子,母亲永远会记着你,如果母亲没了,你也就没有生日。

    今天,在最爱吃的菜肴,鸡蛋烤肉中捞出五个,去养老院,分给几个老人。告诉她们,今天我生日。母亲说,阿姆本来想对侬讲,侬记得就好,侬自己吃过吗?我说在家吃过了。其实今年,手机的日历上没有我的生日。只有今天,今天是正月十七,一甲子几年前已过,签下的合同也快到期了。

    母亲常给我烧的最爱吃的菜肴,鸡蛋烤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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