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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5【传统】上帝道德化?回到人类,世界和平之境况

2018-08-15【传统】上帝道德化?回到人类,世界和平之境况

作者: 芦芽山人 | 来源:发表于2018-08-15 23:26 被阅读0次

    上帝道德化?回到人类,世界和平之境况

    Paulin J. HOUNTONDJI

    一、一个巨大的问题

    和平所面临的威胁是为数众多且多种多样的。宗教极端主义是这些威胁之一,也是不安全感最古老的来源之一。因此说,宗教极端主义是一个巨大的问题。我们时常以上帝的名义做善事,甚至尽善之事。而同样以上帝的名义,我们时而也会做非常恶劣的事。我们杀人, 甚至会滥杀无辜——这些被屠杀的人丝毫无关于我们所欲捍卫的信仰,亦无关于我们所欲捍卫的“正义事业”(所谓正义的事业)。出于这一原因,“上帝道德化”——也就是说,仅仅对我们利用上帝这的这一行为进行道德化——在我看来件紧迫之事,甚至可以说迫在眉睫。会有这样一些神,他们在经过真正的再生、重新反思、再创造、再发明、再调整并且符合人的道德——仅人的道德而已——即得到了改善。而正是依据这一重新发现的人性,我们不仅逐渐学会了公正全面地看待我们各自的信条,而且,如果可能的话,将这些信条相对化,以致于我们的宗教选择不会阻碍作为人类的我们去面对自己并且与自己交谈,也不会导致精神、意识形态和智性身拘羑里。看到别人和听到别人的能力的欠缺是一个悲剧,造就了既聋又瞎的人们。

    二、信仰的权力

    没有人能够斥责人们信仰上帝或者他们各自的神明。很多人感受到一种曾经将其创造并无时无刻确保其持存的高级力量的存在,并且感受到受这一力量的支持——这是没有人能够斥责的。自己脆弱的情感,对不可见的能力的依赖,距离感以及对超验的呼唤,必定不会为所有人所感受到,但是,见证并且表达了上述这些的人有权得到尊重,而非嘲笑——那些在自然现象背后处处看到诸神,并且力图通过种种礼仪来取悦诸神的人们亦是如此。在生存的苦难面前,人们所有的一切均遭褫夺,多神论者、一神论者、真正的或者所谓的无神论者, 人人平等,概莫能外。
    然而,这并非全部。存在着多种版本的多神论和一神论,也有不同形式的泛神论。宗教是复杂多样的,每一种宗教内部都有不同的教派、教堂,以及由亲和力所聚集起来的信仰团体。任何一种宗教都不应该认为自己优于其他。任何一种宗教都不应主张否认其他宗教存在的权力。
    考虑到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我们都要学会重新发现我们的基本身份,考虑到团结一致必然要求我们具有这种身份、这种共通的人性、这种共享的苦难,和这种除非共同迎对而不能

    克服的挑战,唯一令人满意的态度就是宽容,就是接受他人如己,就是接受不同。

    三、宗教语言

    因而,我们的顾虑被消除了:我们此处的目的并非要得知上帝是否存在。我们的问题毋宁为:如果您信仰上帝,借助这样的信仰,您要如何行事?这样的信仰对您的行为举止,对您与他人和社会的关系又有何作用?
    事实上,我认为要证明上帝的存在是不可能的;要证明其不存在,在我看来同样是行不通的。所有关于其存在的证据都直接或间接地建立在形而上学讨论的基础上。我们可以仅仅回顾一下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所作出的公允论断——存在不是谓述词。另外,我还观察到,从圣安瑟尔谟到笛卡尔,上帝是否存在这一问题仅仅被置于关于造物主的论题之中, 并且,仅仅在一神论者那里才具有意义。在这样的论题中,我们是能够关注于这些引人注目的形而上学问题的。
    然而,我更愿意提出的一点是:一位有德性的无神论者绝对好于一个不道德的虔信者。如果一个不信仰上帝的男人或一个女人,知道不可杀人,不可欺骗,不可偷盗,不可害其近人,并且依其良知,全身心致力于使自己成为对他人和对社会有用的人,那么这样的一个人, 虽则不信仰上帝,也绝对好于一个无时无刻不将上帝挂在嘴边,颂其德传其道,却对欺骗、偷盗、杀人和千方百计侵害他人的行为毫无顾忌的人。
    宗教语言无法使任何人得到赦免。它不能抹除一个人的所作所为之中可能存在的任何应受斥责的那部分。宗教语言通常仅是一道烟幕。我们应该知晓,要穿过这道烟幕,恰如其分地认识到彼此实际行动的价值。因为,上帝不是,也绝不能够作为借口。
    相反,当好的事情发生时,当幸运向我逐一或同时降临时,当功成名就为我的努力奋斗加冕时,或当机缘巧合令我逃脱了可预见的灾难时,目睹了上帝之手和源自仁慈力量的行动断非无稽之谈,但我要是因此就认为命定如此,仿佛我比其他人更值得拥有这一切,那就太夸张了。在我所来自的那个国家,从 90 年代初开始,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混乱状况开始得到改变;我们摆脱了一个所谓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残暴独裁,逐步顺利地且不流血地迎来了多元民主的制度。从那时起,人们习惯于“上帝爱贝宁”这样的老生常谈。当然, 没人会反对这一点。但是概而观之,广袤世界之中,哪个非上帝所爱?即便那些或是战火肆虐,或是面对火山爆发、海啸席卷这样的自然灾害,只能眼巴巴看着却无能为力的国家,哪一个能声称其非上帝所爱?
    在这种情况下,不如直接考虑眼前的事情,并且去理解实在的机制。与其满足于口号, 不如回到实际行动,试图解释清楚,并吸取教训,以改善世间人类的顶狂。我希望从这个反思中得出如下这一守则:节制(le précepte de sobriété)。在人们相互交流看法或沟通之时—
    —如果他们真的这样希望的话——若有人能尽可能少地谈及上帝,并将宗教的因素缩减至最小,那么此人必将获得更大的尊重。有节制地使用上帝这一概念(économiser le Dieu),在某

    种程度上,恐怕是正是黄金法则。

    四、上帝:何种上帝?

    事实上,神是多种多样的,而这确实是个悲剧。一神论本身就是复数的(pluriel)。经书宗教(les religions du livre)必定公开主张唯一的上帝,并且是容易证明的。即使在异教那里, 众多被认可的偶像崇拜的对象也是参照唯一的上帝的。但是这个唯一的上帝却以多种不同的方式被接近和崇拜,被构想、想象、定义为大相径庭的面貌。福音中的上帝并非旧约中的上帝,圣经中的上帝亦非古兰经中的上帝。而从古至今,因教派之形形色色,这些经典中的任何一部都是具有多重解释空间的。
    不过,上述这些并非全部。这一以不同方式感知到的上帝却吩咐众人。他规定了行为举止与活动。他下达命令,而其清规戒律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坏的,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是人力所不能及的。这些经典的读者将一直需要最小程度的清醒,以替换神圣命令之历史、社会和文化背景——这些背景事出偶然,却是可被认为是本质的(essentiel)。
    但是,事情远远更为严重。在经典的另一端,在那些自己阅读经典并评判其中内容的特定的群体之外,神圣的清规戒律被一众神圣的意愿所指派的传道者与解经者以及真正的头目灌输给普罗大众,而前者能够根据不同情况,将其信徒们引向笔直的达到,或者恰恰相反, 将其信徒们带入崎岖难行的恶行之路。神父、牧师还有伊玛目,在某些情况下,他们会成为正直良善、有德行的带路人,也可以成为为所欲为的操纵者。正是他们,应当将其责任放在首位。正是面对他们,我们应当说——同时也对信众们和潜在的牺牲者们说:如果你的神要求你去做坏事,那就去告诉他。比如,倘若神要求你冒着生命危险,去摧毁位于纽约的世贸中心双塔,同时令数以千记无辜的人的生命形同累卵,那么,这个神可称得上是不道德的。倘若这个神如同其在中世纪时所做的那样,命令你去奔赴十字军东征前线,去对抗中东地区的异教徒,那么,这个神也绝不是最好的。倘若你的神要求你去夷平廷巴克图坟墓,那么这个神必须经受改造才行。

    五、回到人类!

    我们知道胡塞尔(Husserl)的一句名言:Zurück zu den Sachen selbst! ——回到事件本身! 在哲学的玄思之外,这位现象学的奠基人同样将这句话用于我们关于事物的直接经验。他尤其要求回到我们关于数目的直接知觉和关于数学一般的观念客观性的知觉,在事物的主体性与直接意蕴之中重新认识事物,以超越那些对于事物的心理起源和人类精神的建构的深奥解释。
    我希望能够套用这句名言来写出自己的一句话:“回到人类!”尽管宗教信仰多种多样,

    其规范各不相同,我们仍然需要回到人类,仅仅回到人类。在投身这样或那样的宗教信仰之前,我是属于人类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与其他所有人是相互关联的,并且同他们一样,需要一个自然法。这一自然法是根据如下几个因素的要求来决定,即,我们的共同生活,群体的蓬勃发展,自不待言,还有我们的来世。宗教规范本身应当受到这种自然法的评判。宗教规范之好坏,可接受与否,有道义与否,都视其是否与这一自然法相符合而定。
    此时此刻,我仅能够重复我在其他地方说过的话。我劝告大家警惕如下这一倾向:这就是,希望在信仰的基础上——例如基督教的信仰、福音的戒律——建立起来一个普世包容的对话。我相信,在我们所希望的普世的对话中,我们从中必须能够找到真正意义上世俗的语言,能够找到无需他人对我们的信仰和宗教信条的赞同为前提的概念与术语。一般概念是超越于我们个别的宗教和信仰的。仅当我们不试图将伦理局限在信仰的讨论中时,伦理才可能是普遍的。在这一点上,康德无疑是正确的:道德应该能够自我挺立,无需寻找任何支点, 不论这支点来自天上抑或地上。①
    简而言之,伦理世俗化对我们来说是裨益颇多的。我们必须质疑我们的宗教习俗,将我们关于上帝的观念与基本的道德要求进行比照,换言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将上帝道德化。在我们个别的宗教之外,在那些宗教所及的礼仪和信仰之外,我们必须听到“良知的声音”,必须在这一基础上建立起所有人都能够接受的规范与价值——例如同全世界人们都会同意的世俗十诫。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取代那些很多人视为绝对的种种东西——五花八门的神权政治,千奇百怪的伊斯兰教法,个别的宗教启示下的规范。
    一言以蔽之。在我们那个蹒跚学步的民主国家里,我们已经意识到“公共生活道德化” 的必要性了。从今往后,打击腐败,反对专制、不公正和侵犯人权都列入了议程,即便在绝大多数时间里,这些漂亮的话还仅仅是虔诚的愿望。我在这里想要提议的是,我们还需要在其他领域推行道德化: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司法实践,宗教时间。总之,为了和平与和解, 一切绝对之事都事应当受到质疑的。如果我们的上帝经受得住每一位信徒的考验,如果我们的上帝是绝对概念的另一个名字,如果我们的上帝非但不会致使我们陷入狂热主义,或将我们限制在短视的本位主义,反而令我们向世界敞开,帮我们理解他人,只用这样,我们的上帝才是真正的上帝。

    (译者:孙明)

    ① “然而,哲学被置于一种批判的背景中,我们是这样看待哲学的:哲学必须找到一个坚固的位置,而无需——既不在天上
    也不在地上——依附物或支撑点”(I. KANT, Fondements de la métaphysique des mœurs; 2ème section. Trad. Victor DELBOS, Paris, Delagrave, 1966, p.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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