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有那么一个世界,人类成批的从瓶子里孵化出来,每个人不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成批的实验产品。
从胚胎期,人就已经被分成高等低等的五种类型——阿尔法、贝塔、伽马、德尔塔、伊普西龙,即使是大类里面,也分上下等,每种人负责的工作种类,思想性格,甚至社会地位,从胚胎期就开始刺激和养成。
此时的人类从婴儿期就开始接受潜意识教育,睡觉的时候床下重复广播着属于你这类人的思想标语——“我以我是个贝塔而高兴,阿尔法太辛苦,伽马、德尔塔、和伊普西龙又太可怜”;玩耍的时候会有噪音和电击来影响孩子的喜好,孩子们需要厌恶和害怕鲜花、书籍。因为鲜花等自然类的东西不需要消费,不用消费的东西都不用存在,而书籍读来浪费时间,又容易发生思想性错误。(私以为刺激小孩子不喜欢鲜花这件事属于作者时代性的思想落后,现在公园、植物园、鲜花店这些自然类消费型行业的兴起,已经让消费遍布每一个可能的行业了。)
所有的历史建筑、书籍甚至道德伦理等等都被毁灭,新文明里只有现在和未来,没有过去的痕迹,那些传说中的胎生、母亲、父亲、家庭、伴侣都成为脏话一样猥亵的禁忌。
在新的世界里,欲望被无限放大,除了物质享受,还规定个体不再是独立的,每个人都互相属于,太过于专注一个人反而是怪胎。娱乐活动不是去看血脉喷张的感官电影,就是下班后约着去滚床单,不开心了吃一克唆麻,到极乐世界去做梦旅游。
人类不会老去,会一直保持年轻的容颜,不会不开心,因为有唆麻给你奇妙的幻觉,不会有家庭负累,不会有伴侣限制,出门就是开飞机,看电影能同步你与影片中的感觉......
这样的世界,你喜欢吗?
②
这是赫胥黎的《美妙新世界》。书的题目来自莎士比亚的《暴风雨》,从小生活在荒岛上,除了她父亲以外从未见过任何其他任何人类的米兰达,在遇见一大群从海难中生还的人类时,兴奋的大喊:“神奇呀,这里有多少美好的人,人是多么美丽!啊,美妙的新世界,有这么出色的人物。”原文中是真心赞叹人类的美妙,而赫胥黎用这个做标题,却是带着复杂的意味。
在书中为新世界里,从婴儿时期就被灌输教育的人类,常常念叨着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的真理——“过去和未来叫我心烦,吞下唆麻只剩下眼前”,他们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只知道从小就是这么被教育的。
小说的主人公之一——伯纳,在面对女主列宁娜说出“进步是可爱的”,厌烦的回道“从十三岁到十七岁,每周重复五百次”。
列宁娜是一个合格的贝塔加,骄傲于自己的身份,沉迷于新世界的环境和游戏,没有自己的思想和独立意识。她和她的朋友认定除了工作,就应该去和不同的男人约会。列宁娜愿意跟伯纳去保留区旅游,也是因为伯纳的阿尔法身份。后来当保留地过来的野蛮人约翰被新世界的人类广泛关注后,她又觉得自己爱上了约翰,心中百般煎熬,在尝试过更多男人后她对好友说:我只想要约翰。好友劝她:也许是你尝试的还不够多。
列宁娜奔去找约翰向他告白,在得知约翰也爱着她的时候,她狂喜的一边脱衣服一边说:搂紧我,爱人!抱紧我,亲亲!爱情美好如唆麻!
这使得把爱情当作高尚事情的约翰目瞪口呆,愤怒之下鞭打列宁娜叫她滚。列宁娜却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列宁娜对爱情的表现和母亲琳达的死亡,让约翰心灰意冷,在尝试解救新世界人类失败,还被嘲讽和殴打之后,约翰决定远离文明世界,找了一个最荒凉的地方打算自力更生。然而新世界怎么会放弃这个与他们不同的生物,无数的摄像飞机在约翰的小屋周围骚扰他,像逗弄猴子一般戏耍他,最终当列宁娜乘着飞机,扑到约翰的面前时,在经过暴怒和绝望之后,约翰自缢身亡。
而作为新世界里两个意识觉醒的男人——伯纳和赫姆赫兹,伯纳据说在胚胎期被注射了酒精, 因而身材比正常的阿尔法矮小,这使得他自卑自怨,不与常人亲近,在面对同事递过来的唆麻时,他厌恶的摇头。身边的人觉得他太过奇怪,且总爱胡思乱想。伯纳说“我宁可做自己”,这是他初步的意识觉醒,在融入不到其他人的世界的时候,孤独让他思考。然而,这份思考是短暂的,当他把约翰从保留地带回来时,社会上的重要人们都要通过他来见到约翰,这个便利之道让伯纳获得极大的社会尊重,他向唯一的怪朋友赫姆赫兹炫耀——自己每个星期都有好几个美女约会。欲望的满足让他重新热爱起自己的身份、工作、社会环境,同时也泯灭了他刚刚萌芽的思考意识。于是当看到自己的两个朋友与人群发生冲突时,他选择逃跑,当总统说要流放他的时候,他跪下来痛哭哀求。
于伯纳不同的是,赫姆赫兹本身就是一个阿尔法加,体型高大,能力出众,美女如云的围着他争宠。作为一个专门研究教育思想的作家,他精通教育宣传技巧和撰写,他工作努力,成绩突出。是的,突出。这一点突出让他的上司对他不满,也让赫姆赫兹产生思考——如何写出更好的东西,而不是这些没用的东西。他与约翰最有共同语言,在见到约翰的《莎士比亚全集》后惊叹不已,虽然书中家庭伦理的描写时时使他发笑,但是这不能怪他,毕竟从胚胎期就开始的教育让他在潜意识里认为家庭、父母和伦理都是荒谬可笑的东西。难得的是,他虽然不懂,却在改变,最终放逐自己去荒凉的岛上,寻找自己。
约翰的母亲琳达,是唯一一个有最大的机会觉醒,却被新世界的思想所扼杀的人类。她本来是新世界里一个高贵的贝塔,然而在一次去保留区旅游的时候不小心跌落山崖,并滞留在了保留区。发现怀孕之后,她第一反应是羞耻,然而保留区并没有打胎的机构,她只能在惶恐中生下约翰,并在矛盾和纠结中抚养约翰长大,一边觉得儿子是她唯一的心里安慰,一边又觉得那是自己的污点,是自己不能回到文明世界的障碍。所以在抚养儿子长大的过程中,她辱骂、殴打、鄙视他,又在悔恨内疚的眼泪里把孩子搂入怀里。她怀念文明世界干净的环境,香喷喷的空气,美妙的唆麻,乃至终于被带回文明世界后,她直接选择一直使用唆麻,活在梦里,并死在梦里。
③
赫胥黎在书中多次引用莎士比亚文学作品中的语句,段落,应该是极为推崇莎翁的。特别是后面几章中野蛮人读完莎士比亚全集后,遇到什么事都要引用一段,甚至是跟总统辩论时,都是拿莎翁作品来类比的(显然总统的辩论能力直接碾压了野蛮人,我几乎都被他说服了)。
对比新世界,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模式,几乎都可以在书中找到影子:
沉溺于娱乐世界,沉溺于网络幻境,只要快乐,不要忧愁,异于常人使我们痛苦,不合群的人要去看心理医生。
我们不需要唆麻,阿Q精神、自欺欺人就是唆麻。
《娱乐至死》最后一段话说,赫胥黎在《美妙新世界》中告诉我们,人们感到痛苦的不是他们用笑声代替了思考,而是他们不知道在自己为什么笑以及为什么不再思考。
新世界里,负责孵化系统的主任说:“幸福与德行的诀窍,是热爱你非干不可的事,一切条件设定的目标都是——让人们喜欢他们无法逃避的社会命运。”
这是让新世界里让文明世界稳定的基础。
那么,抛开这些来讲,你认为的幸福, 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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