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宝新办的身份证,在5月20日就到达邮局了。谁知,我竟然在6月7日下午才收到,足足在路上耽搁了19天。
因为大宝要参加高中会考,5月14日,我陪她去城西派·出·所办理身份证的信息采集业务。在填写邮寄信息时,她没和我说,就擅自留了自己的手机号。
由于平时大宝上学,她的手机留在家里,我们都去上班了。结果,邮递员在5月20下午打了许多遍电话都没人接。最后,他发了一条信息,我是邮·局送身份证的,收到消息后请回话。
然而,女儿晚上回来看到这条信息后,既忘记了自己办过身份证的业务,又没告诉我们,反而认为是诈·骗行为。于是,她就回复道:邮·局搞活动送身份证,这样合·法吗?后来,邮·局发送的几条信息,女儿就不看了。
6月6日,因为高·考要用教室,大宝所在的高一放假,在家上网课,要用我的手机。于是,我和大宝换了手机。
无意中,我在翻看大宝手机上的信息时,看到了邮·局通知领身份证的那条,联想起陪同大宝去派·出·所办过这项业务。我马上给邮递员打电话,他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说终于找到身份证的主人了。
6月7日下午,我终于收到了大宝的身份证,并且付了18元的快递费。这时,距离5月20日已经过去19天了。
经过这起身份证事件,我同大宝进行了一次谈话,希望她有事多同我们商量,毕竟我们年纪大,阅历丰富,可以替她把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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