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他会觉得这样也不错,坐在小店的最深处,在自己喜欢的人旁边,越过鲜花和绿植,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人群。想象自己已经生活在了这里,而他们只是过客。
“金婚,银婚,什么的就先不想了,想不了那么远,至少先到铜婚吧。”
她伸手盘算,还差五年。
“你知道铜婚还有一个说法叫什么么?”
“叫什么?”
“叫七年之痒。”
听到这词她皱起眉一眼蹬了过去。坐在一旁的大男孩自知说错话,低头开始挠鼻子。她心想,一年前这小子还是个一跟她说话就会脸红的小男生,现在已经变成个什么都敢说的小流氓了。
瞪完那一眼,她装作生气转过脸朝向窗外,见男孩没说话就斜眼看过去,只见男孩左眼眯一下,右眼眯一下,然后两条刀型眉毛随着眉头皱成一团,鼻孔忽大忽小,两边嘴角也开始抽动,仿佛因为自己的那一眼,整张脸都失控了。
“干嘛?”男孩看她开始笑又马上板起脸。
“不干嘛。”
“不干嘛,你笑什么。”
“不干嘛,就不能笑了?”她笑得前俯后仰。
与之前那副搞笑模样相反,男孩一说话就会迅速板起脸,以前她也会耳濡目染的立刻严肃起来,但现在,这只会让男孩显得更滑稽,就好像是周星驰,冷着脸也一样有喜剧效果。男孩说自己想事的时候,脸总会跟着想法动,他是个自由作家,想法特别多所以脸有时就会抽搐。
当初听到这话时她暗想自己见过的无业游民不少,敢自称作家的到还是头一个。然而男孩有时会自嘲说,像自己这样一事无成的人都会自称在写作。这又让她觉得男孩确实是个作家。
男孩常常会来她的店里,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她的店只有不到二十平米,堆上一些绿植再摆上两个花架,剩下的空间勉强供人穿行。男孩坐在她旁边,通常不怎么主动说话,一直都是她说个不停,从小学的事到大学的事,从在外地工作到来北京安家,男孩似乎从不厌烦,只是静静的听。今天谈到了婚龄,她以为男孩依旧插不上嘴。
“结婚嘛,自然就会有结婚的麻烦事,七年之痒,肯定是会有的。”
“要有那么一天的话我就消失。”
现在她真的有些生气。她不想再讨论这个问题,因为她的心里已经有了那么一个小小的疑点。她知道自己是个幼稚又自私的女人,如果没了爱情又破了婚姻,那根本就没有留在北京的必要。
“那我会去找你的。”
“你知道消失时什么意思吗?消失就是消失不见了,你找不到的。”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男孩一脸的严肃。她闭上眼垂下头,想笑又笑不出来。她明白男孩对她的意思,她也明白男孩终有一天会找到一个女孩离开自己。但有时还是会自私的想,要是男孩一直都找不到,一直能像这样陪在自己身边,就好了。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真的会消失的。”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真的会去找你的。”
男孩牵起她粗糙的手,朝手背轻轻吻了下去。
那年,他二十五岁,单身。
那年,她三十岁,已婚。
他们不知道是否爱上了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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