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我搬了无数次家、换了无数次工作,交过无数个朋友,也写过无数本日记,每次搬家的时候,都会毁掉无数的东西,能继续用的就捐了,不能用的直接垃圾桶,只有日记本每次拿到手里有些犹豫,最后都是选择烧掉。
我是一个对待生活比较粗糙且随性的人,在生活中工作上我对细节都不太在意,对很多事反应也迟钝。记不住人脸也记不住人名 ,哪怕在一起工作三四年的人,分开后不到半年我就叫不上名字来了,能觉得脸熟还算是不错的。我平时在家也不爱干活儿,没事的时候喜欢躺着,因此天生没有眼力价儿,俗称是“眉眼高低”,上哪里去参加点什么聚会,眼里看到的都是吃的,因此我也不爱给别人添乱,没事不喜欢到人多的地方去。我想说懒惰这个词比较适合我,就问Jeff英文拼写怎么拼?他跟我说:M-E-I-Q-i ,我没反应过来,就用用笔写了出来,发现是我的名字,Jeff大笑了起来,布布也跟着笑,接着笑着指着我说:“MAMA”,把我自己也逗笑了。
第一次意识到我骨子里就懒惰是上小学的时候考数学发卷子的第一天,我混在一帮男生里在教室外面站了一个下午,夏天太阳很毒,又没有阴凉的地方,就鼓动大家抗议,结果被老师就出来打手。我很久都不明白卷子上明明都是对号怎么就考了倒数第一?一直到老师把我的鬼把戏当着全班的面揭穿才想起来,考试的时候老师TM的出了一百道数学题(加减法),我嫌麻烦落下至少三分之二 。我那时没有足够的智力猜想到老师怎么知道的。
我在懒惰上吃过很多亏,我的懒惰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懒得去想,懒得去学,也懒得去算计,但当我发现为时已晚的时候,我也懒得去挽回,例如婚姻,我就绝不凑合 ,一旦变质我就立刻快刀斩乱麻。我觉得哪怕我满身是血的独自往前走,也比保全别人眼里的完美好上一万倍,因为我得自己爱自己。对于爱情,我是这样的:无缘者万金不卖,有缘者分文不取。如果人生可以重来,如果道路可以选择,我还是愿意选择比较难走的那条,并保持我的懒惰。
我有一些爱好,但都因为懒得深入研究,时光就这么过去了。40岁的时候,成就了一个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人。什么都会一点点,又什么都不太会……
我曾经想过出书,也给几个人看过,但回答都是一样的:写的不咋滴,不值得浪费纸。
我想了想,好像也是:怕麻烦,不愿动脑子,想起什么来写什么,哪儿都不挨哪儿,最后岂不是真的要一事无成,白活一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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