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耶利米书》第52章
默想
“巴比伦王就把他们击杀在哈马地的利比拉。这样,犹大人被掳去离开本地。”(耶52∶27)
札记
《耶利米书》的最后一章,是一篇附加的历史记载,重提犹大人的被掳:“护卫长拿住大祭司西莱雅、副祭司西番亚和三个把门的。又从城中拿住一个管理兵丁的官,并在城里所遇常见王面的七个人和检点国民军长的书记,以及城里所遇见的国民六十个人。护卫长尼布撒拉旦将这些人带到利比拉的巴比伦王那里。巴比伦王就把他们击杀在哈马地的利比拉。这样,犹大人被掳去离开本地。”(参耶52∶1-34)
除了个别细节上存在一些差异,这一章的内容与《列王纪下》24章18节至25章30节基本相同。圣城陷落,圣殿被毁,选民被掳,《耶利米书》第39章已经叙述过这些往事,这里为什么旧事重提?更何况,上一章以“耶利米的话到此为止”结束,表明先知的著作已经完成,旧事重提是不是有画蛇添足之嫌呢?哈理逊(R. K. Harrison)指出:“历史补篇之所以被安置于此,目的可能在显示耶利米的预言已然成就。”
上帝的公义永不改变,上帝的话语绝不落空,“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2∶6)。故此,使徒保罗如此劝勉我们:“不要自欺,上帝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加6∶7-8)
祷告
主啊,你是慈爱的父亲,也是公义的法官,你“是有怜悯、有恩典的上帝,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参出34∶6-7)。亲爱的主啊,我愿凡事遵行你的旨意,求你随时帮助。奉主耶稣的名求。阿们!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