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徐要解释的第三个问题是投资和劳动争议。投资问题有账明算,虽然账本在男方家,但可以申请法院调查,至于收益和回报,要看事前的约定和以往的习惯,如果有书面证据或者音影资料最好,没有的话,就很困难,除非对方认可。劳动争议除了法律法规,还要看劳动合同的约定,不管怎样,都是可以申请仲裁并提起诉讼的。
因为事关各自的切身利益,小徐建议回去商量一下,如果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的,律所将提供相应的服务,因为继承涉及的财产较大,需要支付标的0.5%+41800元诉讼费,律师介入的费用至少也要这么多,无论官司要不要打,至于律师办案过程中的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需要预支,结算按实报销,两者相加大概需要预付120万元。
小徐的目的倒不是收费,而是要让她掂量掂量,轻易不要乱打官司,就拿继承官司而言,当事人是她的老娘,站在外婆的角度,会和外孙女争这个财产吗,如果真打起官司来,祖孙俩对簿公堂,她这张老脸往哪隔啊,小徐断定,只要回去商量,老太太绝对不会去打这个官司。
看着女孩姨妈怏怏地离开,小徐的目的基本达到了,101里对这几个诉讼进行了预估,前两个基本没得打,后两个一定会打。之所以监护权也没得打,也是亲情所致,女孩是祖父母的亲孙女,对她好是本能所致,自从接了来共同生活,两个老人是疼爱有加,甚至有点溺爱了。
两个老人都有退休工资,大儿子企业虽然没有小儿子的好,但也在正常经营,可以说是衣食无忧,原来也就是带带孙子,现在上了高中,正好来了孙女作个伴,高兴都来不及,女孩子也很懂事,因为没了父母,对爷爷奶奶更加亲近,更加依赖。对照外祖母的情况,监护权大概率会给祖父母。
而投资和劳动争议一定会打,这是女方娘家人的核心利益,虽然表面上是在和小女孩争利,但这是他们辅助女孩父母创业应得的报酬和收益,现在男方的哥哥要将他们赶出企业,他们当然不甘心赔了工作还损失了钱,因此,一定会与企业打官司的。
事实没有出乎律所的判断,双方在当地政府部门的调解之下,双方均放弃对资产的继承权,所有财产由小女孩一人继承,但南湖公馆的一套别墅,由女孩的外婆居住至去世;女孩的监护和抚养由爷爷奶奶负责,资产管理暂有男方的哥哥负责,而女方娘家人享有监督权,其实也就是一纸空文,只不过是争得了点面子。
小徐几个人代理了他们的投资和劳动争议纠纷,投资纠纷相对简单,经过法院核查,12个亲戚共计385万本金,虽然女孩姨妈表示,当初夫妻俩承诺入股分红,但账册里反映是投资结息,法院未能支持诉求。因此,案件的重点放在了劳动争议上,他们都希望通过这个挽回些损失。
而家族企业制度的不完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加班加点不发加班费等,给小徐他们足够的运作空间,虽然有点不武甚至卑鄙,但女方娘家人的心情和诉求,作为律师还是能够理解的,经过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双方都撕破了脸皮,等最后尘埃落定,女方亲属也只能接受现实。
虽然整个过程中,双方都想动女孩的脑筋,都被小徐他们予以了制止,所谓的为了女孩好,基本上都是借口,要知道无论怎样的你争我夺,现有的财产都足以保证女孩衣食无忧,女孩需要的是亲情的关怀和家庭的温暖,来慰藉、弥补和治愈双亲离开的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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