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意义在于选择。
我们的根本动力是成为自己,但是这个过程是在关系中完成。
1.自我觉察———自己选择自己的人生。
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公式,来概括我们的心理行为模式。
B
A————C
A:事件
B:信念
C:结果
表面上看是事件直接导致我们的行为结果,但其实,中间的信念,做了大量的加工工作。 如果我们想让自己的人生具有真正的价值,我们必须对B进行深度了解。
如果我们对B没有丝毫了解,那B对我们而言就是一个黑匣子,而我们的心理行为就是纯粹的自动反应。
假如对B有了深度了解,那我们的行为 就有了自主选择的色彩。等有事情发 生时,我们不会再像以前那样自动做出特定的反应,而是会加以控制,进行分析,然后再选择更合理的反应。
这样我们就可以在相当程度上跳出家族命运轮回的链条。
2.从自己入手是改善关系的唯一有效途径。
我们的一切心理活动都是围绕着关系展开的,它先在原生家庭的关系中产生,而后又在其它关系中展现。
那么关系中的事情,到底是该自己负责还是该对方负责?若要想改变一个关系是该从自己入手还是从对方入手?
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必须从自己入手,这甚至是唯一有效的途径。
但矛盾的是,我们在童年的时候学会了把改变关系的责任放到别人身上,童年时的确不该孩子负责。但长大后我们又照搬这个做法,依然把改变关系的责任,寄托在别人身上,当然行不通。
这就是我们人生中最重要的迷雾,我们必须把围绕在这一点上的迷雾拨开,才能走向成为自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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