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夫妇在洞房花烛之夜被电击身亡
事故经过
事故发生在上个世纪70年代。某报纸报道,一对新婚夫妇,在洞房花烛之夜,新郎看到落地灯位置不好,就去搬落地灯,不料却被电倒,新娘见状赶紧去拉新郎,结果也被电倒。等到被人发现时,二人已经死亡。
事故原因
在上个世纪70年代,我国电气产品的质量良莠不齐,有的落地灯、台灯的电源线就是普通的塑料电线。一旦这些电线老化开裂或发生破损,其金属的杆件就可能带电,人的手如果握住这些杆件,受到电击,就会肌肉收缩,越握越紧,难以摆脱,是十分危险的。在本案例中新郎就是这样被电击死亡的。
事故解析
现在我们国家灯具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7000.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的“第2.2条按防触电保护的分类”规定,灯具应该是Ⅰ类或Ⅱ类产品(解读:不能是0类产品)。
现在我们市场上出售的有金属部件的落地灯、台灯有的仍然是电源线没有接地线、电源插头没有接地的插脚,这是严重的安全隐患。其实把落地灯、台灯做成Ⅰ类产品,只是在电源线上增加一根电线,电源插头增加一个接地的插脚,不会增加多少成本。希望有关的产品制造厂家重视这个问题,消除隐患。希望有关的质量监督部门切实做好监督工作。
事故防范
在购买落地灯、台灯时应该注意,只要是有金属部件的产品,就应该是Ⅰ类产品,电源线就应该有接地线,电源插头就应该有接地的插脚。
另外,对家中的已有的落地灯、台灯也应该进行检查,那些电源线没有接地线,电源插头没有接地插脚的产品就不要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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