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遗憾,最近解雇了一名男性员工,他30出头、出身于211大学。
杰克·韦尔奇认为“解雇”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因为违背诚实正直的品行而遭到解雇,比如有偷窃、说谎、欺骗,以及其他违背道德或法律的情况。第二种情况是由于经济低迷而发生的裁员。第三种情况是由于业绩不佳而遭到的解雇。
这名被解雇的男性员工,应该属于第三种情况。
解雇员工,真的是一件非常痛苦且棘手的事件。它会涉及经济赔偿、自尊心、负面影响等等。但是,一旦做出解雇员工决定的时候,也不能够犹豫。只是人力资源经理要特别注意,不要让别人感到惊讶,以及尽量减少羞耻感。
第一种情况很好处理,快速解雇即可。第二张情况比较复杂。最常见的应该是第三种情况。
解雇员工有几个误区要特别注意。首先,对业绩不佳的定义、考评、结果,有时候也并没有那么地界限清晰。其次,员工自己可能是清楚的,只有给公司带来了所谓的麻烦或者发生了所谓的事故时,才更加能够暴露。再加上中小公司对业绩的考评可能都不是那么地正式。等到你真正解雇一名正式员工的时候,不仅员工表现的非常惊讶,更可怕的是这些员工还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评价,甚至是付出代价。
最近已经听说,那名被解雇的男性员工,开始在一些社交平台散步不利于公司的信息。我想,公司和公司的领导解雇人员的处理方式,确实还需要更加人性化,不能制造太大的意外,更加不能增加解雇员工的焦虑和苦恼。最好是要考虑到,这名被解雇的员工可能只是暂时、临时地离开,业务需要或者能力更匹配时,他还可以再次回归。还有,不管是主动离开还是被迫解雇的人员,尽量不要对立冲突,甚至应该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信心,指导他们更好地发展。
当然了,被解雇的人员,可以适当地发泄下情绪。但也应该多从自身去寻找原因,换位思考,看开一点儿,没有能力的优逆,只有能力的匹配。能够拿着赔偿款离开,换一家公司,换一个心情,也未尝不是一个美好的开端。
公司和员工,好似硬币的正反面,看似处在对立面,实则就是浑然一体的一个整体。今日短暂的分手,也可能是为了日后惊喜的相聚和长久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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