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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魔山》读后感2018-02-27

整理《魔山》读后感2018-02-27

作者: 丫头不吃鸭 | 来源:发表于2018-02-27 19:48 被阅读123次

           《魔山》这本书自己在图书馆借到后,恰值大二寒假,所以有幸也带上这本书做了一次旅行,书有七百多页。前前后后翻阅大约一个多月,有些内容被跳过去没有仔细的阅读,但是精彩的章节自己也读了多遍。如今再次从kindle上下载下来重新阅读,感受汉斯的情感。以下是自己就此次阅读写的两篇读后感,文章人物众多,梳理了一下主要人物。


                                                                                1

            《魔山》,托马斯巨作。时间,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坐标,达沃斯村的国际疗养院。全文通过汉斯这么一人展开的,他年龄刚刚好二十三岁,度过了大学生活,经历了大考,正准备当见习工程师。突然来这里也是有原因的,一来看看表哥约阿希姆;二来大考后使本来贫血的身体出现了些小病态,来此地休养几个星期。两全其美。 因此住在了三十四号病房,睡在前夜刚死了病人的床上,做了几个离奇古怪的梦。

           接下来就是以他为主线讲述这一群因疗伤而聚集在一起且魔怔般无法下山的人。

           顾问大夫贝伦斯,怪有意思的人。在赛塔姆布里尼先生口中,他又是卡夫卡教授,也是斯特尔夫人口中的老头儿。助理大夫克罗夫斯基,一个骨瘦如柴,穿黑色衬衣,头发花白,懂精神分析法的家伙。表哥约阿希姆,军官学校的学员。俄国夫妇,无节制,低节操,脸皮厚。墨西哥两口儿女人,不懂德语,法语也几乎不懂,仅有些一鳞半爪的知识,大儿子没希望了。斯特尔夫人,傻里傻气,愚昧无知,缺乏教养。克莱费尔特女人,半肺家族成员,气胸治疗患者。伊尔蒂斯太太,满脸雀斑,半肺家族成员,气胸治疗患者。莱费小姐,骨瘦如柴,半肺家族成员,气胸治疗患者。赛塔姆布里尼先生,皮肤黝黑,风度优雅,蓄着漂亮的黑色小胡子,反抗一切,像极了演说家的人文主义者。阿达丽亚蒂卡护士长,经常佩戴个十字架,逢人便说,“米伦东克家族中,有一位在十三世纪中叶是莱茵河畔波恩地方一所女修道院得院长。过后没多久,她本人就去世了……”。玛鲁莎小姐,模样儿漂亮,容光焕发,讲俄语的妙龄女郎。鲁宾森小姐,喝玫瑰茶得英国女人。萨洛蒙,来自阿姆斯特丹的胖太太,每天用餐时袒胸露肩的。米克洛西希,布加勒斯特人,本性像头猛兽,没半点教养。维也纳总领事维尔姆布兰特的夫人,与米克洛西希关系不清不楚。弗兰茨,年轻,住在十九号房间,气胸没做成功。帕拉范特检察官,多德蒙特人。肖夏太太,中等身材马马虎虎的一个俄国人,老是砰砰的开门,看似没教养,实则最迷人。起初汉斯深恶痛绝来着,看来这后面是有故事要发生的。恩格尔哈尔特小姐,像极了女裁缝,实际是位女教师,说起话来头头是道。布卢门科尔博士,愁眉苦脸,沉默寡言,病得最厉害。吃酸奶羞答答的侄女和陪她来的老太太姨娘。矮娘儿,七张桌子的餐厅服务员。阿尔宾先生,一个整天嚷嚷着,要用左轮手枪结果自己的生命的家伙,唉,呆了三年了,也是逼的混不下去了。

           汉斯,主人公,他童年幸而不幸,不幸的是大约五六岁的时候,母亲因血栓而死,父亲相继因肺炎而死。幸运的是他还有一个参议员的祖父,一个思想保守的基督教徒。祖父对他影响挺大得的,比父亲深刻。可惜一年半后,他的祖父同样因肺炎去世了。留下些财产,舅舅把这笔款子弄了信托资金。孤苦伶仃小汉斯以后就呆在了酒商舅舅家,与舅舅的两个儿子在凄风苦雨中成长,姑且一个中不溜儿的人吧!

           文章中有一段文字讲到,做孩子和孙子的往往先观摩,而后产生景仰之心,再由景仰而萌生学习之念,并从先代遗传下来得素养中培育出自己的个性来。道理深刻。先就写这么多吧!

                                                                                  2

           为啥萎靡不振呢,原来是千篇一律,枯燥无味,太过单调。这当然不是身体劳累,是心理原因造成的,是心累。空虚无聊寂寞冷,会让人有度日如年之感。那怎么样才能有一种新的感受,折腾啊!变换着花样的来。

           前面那篇读后感里就预言汉斯和肖夏太太会有火花来着,后面果然不负所望。见到自己爱的人是不是都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你看红楼梦中林黛玉初见贾宝玉时的感觉,“好生奇怪,倒像在那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贾宝玉初见林黛玉时,说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爱是不是就是这种未曾谋面,却似曾相识。

           回到本书,汉斯听到咣当咣当的开门声是满心厌恶的,此人是谁,何等如此没有教养,怒气冲冲地想,“这个人真是马虎懒惰得要命!”。凑巧的是没有时间看清是谁,这是他们第一次,厌恶。

           吃午饭的时候,再一次听到咣当一声,当他想回头瞧的时候,感到身子沉甸甸的,觉得费这番精力很不值得,还是搞不清楚是谁。第二次,不值得。

           第二天,午膳时,玻璃门又砰的一声关上了,这回汉斯是怒气冲冲的想搞清楚是谁。你看这人是已经出场了好几回了,但真正的描写还是这一回,吊足了胃口,这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也是和王熙凤有的一拼,虽然这声有点大,是关门的咣咣声。这一次才大肆着墨,先来了句,“是个女人。”。然后来了句,“与其说是妇女,倒不如说是一个姑娘”。偏偏人家走路是不声不响的。

           汉斯,有个十分奇怪的毛病,观察人喜欢先从手开始。你看接下来的描写更有意思,她没有贵妇人的特有风度,拖住她头发的那只手,并不像年轻的汉斯在和女人们社交往来中所常见的那么高贵娇嫩。依然是落差。后面接着来了句,她的手背很阔,手指很短,粗糙稚气,有几分像女学生的手。还是落差。她的指甲显然没有染过,修剪得很不雅观,也像女学生一样。仍然是落差。指甲旁的皮肤有些起毛,好像是咬指甲的恶习留下来的痕迹。依然是落差。到这里描写的已经很细致了。 

           人家坐下来了,汉斯这么一瞟,看到她颧骨很高,眼睛细细的……后面的这些,“这当儿,某些模模糊糊的往事从他脑海间掠过,似乎记起了什么事,什么人……”。你看看这不正是似曾相识吗?这不正是说明,爱,始于似曾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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