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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佛教之雅利安人

走进佛教之雅利安人

作者: 佛天慈佑 | 来源:发表于2018-07-05 09:06 被阅读37次

自由与良序·走进佛教·雅利安人

“雅利安”一词源自伊朗的波斯语,义为“有信仰的人”;进入印度后演变为梵语,义为“高尚”。

雅利安人原是乌拉尔山脉南部草原上的古老游牧民族,随着大规模迁徙的发端,从北方汹汹而至。得益于科学技术与军事动员能力,进入四大文明古国中的三个:古巴比伦、古印度、古埃及。

据拜火教经典——波斯古经《阿维斯塔》说:国王费里顿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图尔,二儿子萨勒姆和小儿子雅利安。国王年迈,三分帝国。由图尔统辖东部,演化成突厥人的先祖;由萨勒姆统辖西部,是罗马人的祖先;雅利安执掌中南部,演化成伊朗人,是雅利安人的祖先。此经成书较晚,但这一传说却由来已久。

在西元前两千至前一千五百间,其中一支进入南亚次大陆的中部平原,带来对太阳神与火神的信仰习俗。结合农耕文明的现实,融和在地传统,开启“吠陀”时代;逐渐建立大梵(第一因)信仰与经验哲学,成为后续印度文化的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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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利安人迁徙分布图

雅利安人入主印度后,建立聚落与殖民统治;代替原住的哈拉巴文明,将古达罗毗荼人驱逐。部族交融导致文化碰撞,开启印度文明的全新时代。

这段历史经代代传述,在几百年间被不断记录下来,发展成四部《吠陀》;以及释义《吠陀》的《梵书》、《森林书》、《奥义书》,并两部史诗:《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那》。

在“四吠陀”中,类宗教颂诗集《梨俱吠陀》是集体创作的作品;经持续收录、编辑、修订,约在西元前一千年左右最终成书。《梨俱吠陀》反映了早期(印度境内)雅利安人的情况,被称为“早期吠陀”。(“早期吠陀时代”又称“梨俱吠陀时代”。)

而《娑摩》、《耶柔》、《阿闼婆》三“吠陀”则成书较晚,大约在西元前九百至前六百年间或更迟。一些原始的,有关息灾、开运、咒诅、降伏咒法的民俗信仰也都留传下来,被集入《阿闼婆吠陀》。

在那个时代,掌握了宗教(经验传承之知识)便能掌握资源。这些传承《吠陀》的教职团队逐渐成为贵族,在他们的带领下,“再生族”(同族)可以通过祭祀实现与(部落)神交好。神高人低,关系唯依于祭祠,示好与依靠成为宗教的第一要务。

祭祀的前提是有神有灵魂。有关灵魂的学说,是雅利安人带来的。依据灵魂说、宿命说与轮回世界观(无始无终),主张灵魂不灭,相信人的灵魂可以脱离肉体独立存在。

文化同源的希腊哲人对此也有阐述。如毕达哥拉斯即认为灵魂不死和轮回转世;到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时代,此说趋于成熟。苏格拉底认为,身体和灵魂是分离的,牺牲肉体欲求,可使灵魂达到自由解脱。(接近“奥义书”文化的终极追求:通过修行与梵合一。)

《斐多》:“灵魂在取得人形之前,就已在肉体以外存在着,并且具有知识。”灵魂中有善有恶,经后天影响,会导致人的趋良与趋恶。所以要努力于道德修养,“当自己的主人”;发挥灵魂中好的部分(理智),超脱物欲诱惑,追求智慧与真理,使灵魂解脱,使心灵自由,以得到来世永恒的幸福。

柏拉图的生死轮回说开启了西方哲学中的伦理教育,这种精神肉体二元对立的思想影响了笛卡尔,禁欲思想则影响了近代西方。

灵魂是第一性的(神),与肉体无关,可以独立存在。人死以后灵魂不会灭亡,进入“地下”等候审判;或升天堂,或堕地狱,或转世轮回。因为死后还要“算账”,所以人人都要积极行善。(吠陀与婆罗门文化对“善”的定义是祭祀与依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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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职人员积极推广祭祀活动,逐渐确立婆罗门教的三大纲领:吠陀天启,婆罗门至上,祭祠万能。吠陀天启是说明合法性问题,把一切推给“神谕”,便是真理,不得存丝毫怀疑。既然是真理,那么“代理人”婆罗门便代表了神的意志,拥有了至高无上的话语权。以此推广种姓制度,便成为“天经地义”的事了。

早期雅利安部落处于军事民主社会发展阶段。到达印度后,新建立的雅利安人聚落由父权制大家族组成,部落事宜由公民大会定夺,决议“祀与戎”之大事。此外还有部落长老会议和部落军事会议。随着战事增多与战局扩大,部落军事会议的权重日益增强,僧侣贵族阶级的地位也一并不断提升。

这批新住民一改祖辈赖以生存的畜牧生活方式,开始种植农作物;有商品交换之行为出现,但仍是以物易物的阶段。后来随生产力提高,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导致私有制产生。社会开始分裂,氏族部落瓦解,逐渐过渡为世袭君主制国家。(出于社会大规模组织与动员之需要。)

黄金成为主要支付货币,还有高息贷款的行为出现。大量穷人沦为债务奴隶,社会阶层迅速分化。雅利安人内部出现三个阶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再加上“亡国奴”首陀罗,称为四大种姓。瓦尔那制度(即种姓制度)成熟,雅利安人步入晚期吠陀(婆罗门教)时代。

“婆罗门”掌控意识形态,属于柏拉图所说的“黄金”教权阶层(类似立法机构)。而“刹帝利”则是邦国的实际管理者(行政与军事),手握世俗统治权。“吠舍”为雅利安人的平民阶层,他们都是工商自由民,不若“亡国”之贱民(无公民权)。种姓间严格隔离,不准通婚、同餐、并行,甚至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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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梵天所化种姓示意图

基于军事与体质上的优越感(高大、白皙),以及保持血统纯正的需要,种族隔离成为设计种姓制度的原动力。另外雅利安人是外来政权,运用宗教手段,结合本土文化,孕育出婆罗门教,本质而言都是为统治服务的。(教权趋于垄断,主导治权。)

婆罗门宣称:最高神格之梵天是第一因,每一种姓都代表了大梵的意愿(团结),但唯有最高级的种姓才有神权代理资质(特权)。所以婆罗门独具学习吠陀、教授吠陀、为自己祭祀、为他人祭祀、布施、受施之权能。其他阶级或只能自祀,或须由婆罗门代祀,甚或连“行贿示好”的资格都没有。

要成为婆罗门须有五项条件:血统纯正、传承文化、容貌端正、行止有节、智力发达。婆罗门阶级之特权还表现在经济权与司法权,婆罗门是免税的,甚至可以逃避司法责任。垄断了政治、经济、司法、文化等一切社会资源的分配权(话语权),保障了贵族特权阶级的永固性。

这种各安天命的阶层划定方法,相当于决定了(基于家族血统的)社会政经地位与分工模式。通过利用意识形态,使全民接受,自发遵守;让大家在面对苦难的时候,寄希望于来世,从而消弭一切出于不平等心态的反抗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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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社会种姓阶级

“阶级”,是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程度(私有制与剩余物资),由资源分配不均(发展不足)所导致的产物,在古代社会其实并不罕见。比如埃及,法老与祭司同属上层阶级,官僚次之;奴隶在最底层,而中间则是分工不同的(技术)自由民。

我国古代也有类似制度,比如封建宗法制:天子、侯、大夫是贵族,是资源的实际拥有者,也是家国政治的决策与执行者;士人是贵族附庸,而农工商则是平民(庶民)。所不同的是,天子是“溥天之下”人类之共主,所以理论上没有奴隶阶层,只有归化与化外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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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人类早期部落由于资源有限,团队动员能力要求不高,所以简单的宗教教说足以凝聚众人。随着智能发展,科技能力提高,剩余物资出现,团队中的祭司俨然成为上位、核心、领导阶层。因为人类本能对未知世界恐惧,使得祭司的话语成为天然之权柄。然而此时的教说并不成熟,故组织松散,属于较为原始的社会形态。

随着科技进步,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当祭职的信用开始破产,或者出于种种需要,简单教说无法继续统驭过于庞大的“国家机器”,便由以武力为本质的治权阶级代替祭司,形成另一种不同权利核心模式的社会形态。社会组织趋于成熟,阶级开始固化。

在随后的历史进程中,治权知识阶级与教权武士阶级不断分庭抗礼,彼此既有竞争也有合作。面对生存压力,努力建构社会组织与道德良序,以应对自然灾害、内部竞争与外部冲突,最终促成社会形态的不断适应和发展。

譬如我国秦代以前的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军事需要,治权趋于独大。治权彼此斗争不断,社会动荡,民生凋零,刺激了诸子百家之竞起。早熟的古代政治家们纷纷立说,替家国天下做出规划;游走于不同的治权间,希望挽救濒于无望之苦难现实。

然而此时的“教权”并不成势,且内部彼此争鸣不断。儒、墨、道、法诸子各抒己见,希望通过一己之力,为社会谋求长治久安之道。其中,早期儒生能够面对民间且思想独立,依据宗法立场开创民本思想,拥有巨大的生命力。(可惜犯了教条主义错误。)

从秦始皇到汉武帝,治权整合完成,刺激教权内部竞争加剧,但儒家始终是较有力量的声音。儒家本着“如神在”的精神,“以神道设教”,希望通过对话语权的掌握,恢复既有规范(周礼),以抗衡治权的逾越。

从孔子、孟子到荀子,全都希望治权能够遵循“教化”。由于其视野始终是官方的,所以先天有了与治权合作的优势。直接导致汉代儒家知识分子对“刹帝利”治权阶级的赞助与输诚;为治权背书,以换得教权正统(官学)的特殊地位。

教治合作,走向集中。汉儒坐稳了教权的“江山”,同时引入玄学(邹衍、董仲舒),将“天道”“礼教”思想渗透到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一套程序,包罗万象;主观客观、形上形下、家国天下一体适用,收摄无遗。从根本上扼断了其他思想体系的“粮路”,从而结束了教权内部的竞争。

但是,教权的教条化倾向出了问题。

隋唐以前,大门阀垄断了贵族阶级;采用“宗教”惯用的“种姓”法则,以血统与家族为限,完全掌控了阶级提升的条件——知识与官职,使得平民家族中再也产生不了士族。如果每个人首先是家族中的一员,那么家族的政治地位便决定了家族成员的社会地位,阶级固化成为一种必然。

隋唐以后,科举制度成熟,基本开放给全民参与。先天的社会地位可以通过出仕以实现提升,突破门阀的隔碍,使阶级流通成为一种可能。而在宗法制家族内部,则可以通过爵位世袭与德高年重来提升地位。(立长立贤灵活予夺,取得平衡。)人在毕生的奋斗过程中抱有希望,打破了令阶级固化的藩篱。

我国的教治二权,在汉唐间不断整合;随着政策的改良与调整,治权积极团结并改造教权。创造性地发明出科举制度,使民众看到突破阶级的希望。有效疏导了社会各阶级间的流动压力,最大程度降低社会结构的变动成本,保障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相对而言,印度的种姓制度则是由“天启的神教”决定(绝对的教权主导)的,所以阶级固化是不可逆转的必然结果。只能发展并应用印度教中的“现象如幻”、“业报轮回”思想,以麻痹底层阶级,让其对现实苦难隐忍。

虽然能够消弭任何改变现状的意愿(转向来世补偿的希望),避免了由各种不平等所导致的民怨,但同时也造成了民族性中不思进取的性格。永远只把希望寄托于神或未来,是不会引起积极建设的动力的。

雅利安人建立以种姓制度为核心的婆罗门教,使得宗教更加具有社会性、伦理性、道德性,也便于政治统治与管理。由于这一制度适应了当时的经济基础,也比较符合人性,(无关善恶,)所以在足够长的一段时间内,逐渐浸透成为一种民族性格。

如同我国儒家宗法文化对于国民知识结构的塑造,其影响已经渗透到生命中的每个角落,可谓深入骨髓。此后虽然不断有来自西北方的异族入侵,但其社会结构、文化传统并无多大变化。

对于后来的那些征服者来说,从根本上改变种姓制度这一庞大的社会体系,是一项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社会成本大到难以承受。)此外,他们在文化上不具备优势,很难想到有更好的办法来予以取代。

在权衡利弊之后,新的征服者最终都会选择在掌握实权的(政治与军事)阶层中,加入一个代表自己民族的“亚种姓”。这样既能架空身为神职教权阶层的婆罗门(旧的既得利益者),又能保障新旧贵族势力的利益;并利用文化与宗教力量,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只要自己能够获得最高权力与最大利益,其实没有必要破坏这种平衡。

由于宗教意识形态深入人心,婆罗门又是“神旨”的独家代言人,所以治权阶级尚不能抗衡由婆罗门阶级主导的教权力量,社会资源的分配权仍被神职阶层牢牢掌控。(这一改变要待另一股教权力量——沙门阵营兴起后,治权中的杰出代表阿育王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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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罗门教三大主神

雅利安传统的拜火与多神信仰,属于原始的自然神崇拜;其后在印度发展出大梵天之主神,还有毁灭与舞蹈之神湿婆,与光明之神毗湿奴。宣扬“善恶轮回”,主张“梵我一如”,这些理念均与雅利安民族的原有信仰有极大的关联。

早在四千年前,以游牧为生的雅利安人就已经创造了自己的信仰和文化,他们特别信奉火神,并有烦琐的祭祀仪式。(与古埃及多神崇拜类似,是较早具有一神论倾向的宗教信仰。)

代表了火、光明、太阳神的密特拉(Mithras)为其主要崇拜对象。(《阿维斯塔》中的“密特拉”在早期印欧文化中非常重要,如今虽然很陌生,但是他的文化因素被印度教,尤其闪族一神教多所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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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特拉正用金剑刺入公牛颈处

(狗是宠物与助手,蛇蝎则象征邪恶。)

在《伽泰》神话流行的西元前十一世纪,仍有诸神信仰存在,还没有一个“唯一造物主”的概念出现。但在众神之中,已经有了一位地位非同一般的“主神”——代表了光明与善的神“阿胡拉·玛兹达”。

此后,直到西元前六世纪,琐罗亚斯德(查拉图斯特拉)才真正完成了一神论性质的宗教改革(拜火教)。阿胡拉·马兹达(义为“智慧之主”)成为唯一的、最高的、不被创造的主神——光明神,而它的原型密特拉则被降格为阿胡拉·马兹达在人世中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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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罗亚斯德

此时的阿胡拉·马兹达已经具有最高神格,是全知全能的宇宙创造者。祂具有光明、生命、创造等德行,也是天道、秩序和真理的化身。马兹达创造了物质世界,也创造了火,即“无限的光明”,因此琐罗亚斯德教把拜火行为当作神圣职责。

他们不建神庙,不造神像,但有专职祭司。因为火是阿胡拉·马兹达的儿子,是神的造物中最高和最有力量的东西。火的清净、光辉、活力、锐敏、洁白、生产力等象征神的绝对和至善,因之火是人类的“正义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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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切宗教类似,拜火教同样有关于世界观的论述。据《创世纪》所载,开辟之初有精神、事物两大因素共同作用,因而形成世界,也规定了人类的命运。世界创造之后,此二大因责尽职退;善恶二大原理随后出现,各分治其领域,世界化为善恶正邪不断争斗的场所。

在这善与恶的斗争中,人有选择自己道路的自由;或以善念、善言、善行参加善的王国,或者相反参加恶的王国。死后各有报应。善人即被赐予快乐心并进入天堂,恶人即被赐予痛苦心而堕入地狱。而那些善行和恶行相抵消的人则留在“中间地带”,无痛苦亦无快乐。(这是典型的善恶对立论,使宗教更具社会性、伦理性、道德性,有利于现实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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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罗亚斯德教教徽

这种“二元说”虽然表明了现象世界与人类社会的成因,但并未真正解决“第一因”问题。因此,早在阿黑门尼德王朝时期(西元前五百五十至前三百三十年),有些神学家们为了解决马兹达与安哥拉·曼纽(黑暗主神,一切罪恶和黑暗之源,善神阿胡拉·马兹达的宿敌)对立的矛盾,在理论上和逻辑上又假定了在他们两者之上还有一个更(最)高的实体。

此外,在伦理道德的劝善方面,拜火教强调善行,而善行的目的是为“厚生”,即要使生活富足。故提倡努力工作,视之为高尚行为。《破邪篇》提出的理想生活是“成家立业,牲畜、妻室、子女都兴旺。旱地灌溉,洼地排水。”它反对斋戒禁食,理由是“吃不饱就不能完成宗教的艰巨任务,吃不饱就不能拼命劳动。……宇宙以食而生,以不食而死。”

雅利安人最初进入印度时,为早期密特拉信仰流行的时期。因此波斯神话中的光与真理之神密特拉(密多罗),被记录在《吠陀经》中,成为婆罗门教、印度教中的昼神,图腾“卍”为其标记。

琐罗亚斯德的二元论学说对于后来在波斯和中亚地区流行的摩尼教,中东地区的闪族宗教、犹太教,基督教中的诺斯替派,希腊罗马哲学中的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等都有过不同程度的影响。

其中,在基督教尚未成为罗马国教之前,罗马国内流行的摩尼教就是该教的一个分支;奥古斯丁在皈依基督之前,就是摩尼教的信徒。佛祖释迦牟尼悟道后招收的早期弟子中就有琐罗亚斯德教徒。

还有两个例子,可以说明后期许多地方文化中的一些因素,是有可能受到了拜火教影响的。比如拜火教行“特净礼”时,要用牛尿沐浴。而其教徒在行葬礼时,是用“天葬”(或称鸟葬)。举葬时,神职人员与抬尸者将尸体赤身裸体移至“寂静塔”顶,听任鹰鹜啄尽尸肉,然后将骨架投入井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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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静之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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