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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佛教之沙门思潮

走进佛教之沙门思潮

作者: 佛天慈佑 | 来源:发表于2018-07-05 09:06 被阅读65次

    自由与良序·走进佛教·沙门思潮

    雅利安人自西北方来,进入南亚次大陆的中部平原。得着先进科技的赞助,不断驱逐原民;利用宗教手段,提升组织能力,让殖民统治变得顺利。有了相对长久与稳定的发展过程,这一文明逐渐成熟,流传至今。

    雅利安人的早期信仰是单纯的,那是对未知力量的恐惧与盲拜。后来有了神话,将自然万物人格化,同时也记录了一些征战的故事;再加入伦理性的赏善罚恶之条款,使宗教更具社会性。(吠陀)

    掌握了政治与经济特权的贵族垄断意识形态。(婆罗门教)利用宗教,使被统治阶级放弃用破坏性激烈方式进行突破的企图;开发形而上学,诱导以来世期望与宗教冥想,让所有的不安定因素稳定下来。(印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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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之进化

    印顺导师说:“宗教的本质,是人类意欲的表现。”掌握了话语权的人任意装扮信仰对象,为特定阶级服务,随人类社会变迁的不同时代所需,不断变换其形象。

    比如西方的一神信仰,从最初的自然神,到为以色列建国出力的部落神,再到后来成为放眼全世界、面对全人类的位格神。又如婆罗门教,本为异族入侵者的殖民工具,却意外成为印度信仰的典型代表。只能说神明很辛苦,一切很无奈。

    相对而言,华夏文明则走上了另一条道路。自周“天子”后,时代选择了宗法制,使得民族性的养成,自有一种不同。这里有一个问题:为什么两个文明古国的历史选择分别是种姓制与宗法父家长制,而不是其他呢?

    身份是个问题。不同的规则制定者面临到不同现实,采取了相应的管理技巧,才有了各民族的不同文化表现。总体而言,一族对另一族的统治,从肉体到精神强制压迫,一般较为粗暴。而在一族内部,则多用教化手段,一切只为了名义与授权的争取。

    其实,“种姓”、“宗法”都是一种社会良序之设计。种姓制度是《吠陀》发展到晚期,教职阶级抬升,为了统治需要,站在外来政权立场的“立法”。依据每个人的出生,规定其阶级;至于阶级内部,则再来分工与竞争。

    而周公宗法的基础单位是家族,家国内外规范以礼乐标准(人伦),使上下进退皆有依凭。随着知识与门阀垄断相继被打破,一般民众都能看到阶级流通的希望。而印度教,则不断地开发形上学,让人民始终认命。

    自雅利安人进入印度后,婆罗门着力推广祭祀活动,并努力使之通俗化,让宗教化思维在民间扎根。影响到恒河中游的非雅利安统治区域,得到阿阇世王的赞助,开展出古“奥义书”文明。婆罗门教职阶级的地位开始动摇,这反映出治权对教权的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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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婆罗门进行祭祀活动

    《奥义书》的重要建树有二:一、真心的梵我论;二、业感的轮回说。从“多神”向“一神”的进化过程中,神格趋于形上;说“梵”才是真实,是宇宙的本原,其人格化显现就是梵天。而我们每个人都有灵魂,那是“小我”(阿特曼)。

    “我”是超验的纯粹主观,所以是“不可认识的认识者”;此“唯一不二的主观,即是梵界,即是最高的归宿,最上的妙乐”。人在不断生死中是迷妄的、虚幻的,不过“阿特曼”却与真常本净的“梵”同一。(“我者梵也”。)

    所以,只要能够通过智识与修炼,回归到“与梵为一”,即能脱离生死轮回。如《奥义书》说:“行祭祀苦行者入天界,于其中轮回;惟住于梵者能得不死”。(智慧优于神助,祭祀不再万能。)

    至于“业感轮回”说,则是基于几种理念的整合。首先是灵魂不灭,然后是业报不失,最后是轮回不熄。根据人的发心,导致动机与行为,造成善恶不等的业,决定将来轮回之浮沉。“人依欲而成,因欲而有意向,因意向而有业,依业而有果(报)”。

    一切以“业”为核心,而记录善、恶、无记业的载体是“我”——阿特曼。《布列哈特奥义书》:“依照一个人的动作和言行,他成为这,成为那,因此他的来生是:一个善业的人成为善,一个恶业的人成为恶。由净行而得净,由黑行而得黑。”

    这里有一个问题:对神祭祀算不算善业呢?或许算,但与解脱无关。虽然可能带来好运,但于《奥义书》所追求的永恒解脱却毫无作用。唯有通过灵修,达到与第一因存在、永恒不灭的大梵合一,才能达到永脱轮回,实现苦难的解脱——涅槃。

    “真我论”为吠陀文化的开展,而“业力说”却是时代新声。在当时,有关业的新说是不公开的,“此不可于众人中说,惟两人间可传”。

    耆婆利王对婆罗门阿尔尼说:“此(轮回)教直至今日,婆罗门未曾知之”。(或许未必未闻,只是不能承认。一旦承认,神权的绝对性就破产了,祭祀行为也会失去市场。)

    这一东方自由思想突破了阶级的束缚,首陀罗人会轮回,雅利安人诵习吠陀也不过如此。无论沉降都是轮回,不如依真智而悟真我,即使贱民也能入于不死的梵界。如《薄伽梵歌》说:“上而至于诸天,诸界皆有轮回。”

    “业力说”与“真我论”结合,“我”为行为后果所限,从此生转到他生。对照“真我”的真净妙乐,感到人生的迷妄与悲哀,因而促成日后解脱思想的隆盛。

    约在西元前六世纪初,毘提诃王朝没落了。恒河南岸以王舍城为首都的摩竭陀国兴起,在北岸则分散着不少小邦。(如孟德斯鸠说,大国实行君主制,小国实行共和制。)恒河两岸,受到雅利安与非雅利安文化的影响,展开全面性的思想碰撞。

    插一个题外话:梵语和法尔斯语的“神”和“魔”刚好相反。在法尔斯语中,神“Ahura”指的是拜火教主神“阿胡拉”,魔“Deva”即印度教天神“提婆”。而在梵语中,神为“Deva”,非天为“Asura”(音“阿修罗”,“阿胡拉”的梵文)。显而易见,这反映了不同文化系统的激烈对抗。

    那时的社会状况非常糟糕,秩序崩溃,战乱频频。波斯人从外部入侵。雅利安人摧毁了许多土著国家,出现了无数流民。这些“亡国奴”失去家园,也失去了土地,被驱逐出原先的住地,导致苦行与隐遁者逐渐增多。(他们从情感上也会接受《奥义书》思想。)

    还有部分是反抗阶级压迫,脱离了社会组织体系的人。由于种姓制度所支持的人权不平等,再到神权宗教所支持的政治不平等;宗教文化权,乃至政治经济权,全被“黄金”贵族阶级垄断,引起被剥削者的不满,直接促成反垄断反神权的沙门思潮出现。

    婆罗门种姓受了特权与特质的保障,得以专注于上层建筑开发。作为专职的神权代理人,将生命规划为几个阶段:学习、服务、修行、休息。在最后阶段可以抛弃所有权利与义务,接受供养,四处游走,作内在提升,为死后服务。这确是极好的安排,并透出一丝自由的曙光。

    一些非婆罗门血统的人可以终其一生抛弃社会物质生产之义务,专为精神建设服务;不再迷信祭祀,深入禅定哲思。打破先天血统的藩篱,放弃世俗身份,不受种姓约束;认为出生不能决定高贵,智慧才是唯一标准,这就是东方自由沙门主义。

    他们降低对生活物资的需求,完全专注于修行与思考。这种看似避世与消极的学风,虽不能脱出传统信仰理论基础,但其直面人性,以人为本,提出每个人只有通过自我提升才能实现彻底解脱,这无疑是积极与进步的。被黑暗笼罩的人们有了一线希望。

    这些隐遁者被称为“沙门”,沙门义为勤息(勤修净道和息诸烦恼)。如《俱舍论》卷二十四云:“诸无漏道是沙门性,怀此道者名曰沙门,以能勤劳息烦恼故。如契经说:以能勤劳息,除种种恶不善法,广说乃至故名沙门。异生不能。无异究竟趣涅槃故。非真沙门。”

    佛教对此称号非常重视,一度有意将之“垄断”。如《大毗婆沙论》卷六十六说:“经中所说沙门……谓住四果……谓行四向……谓住四果及诸行向……谓学无学……谓诸圣者。”

    沙门是超脱世俗的,只为解脱努力,故与本生种姓无关。佛教属于沙门阵营,自然有不拘出生、有教无类的特点。如《僧祗律》卷二十八载:“譬如恒河,遥扶那萨罗摩醯,流入大海,皆失本名,合为一味,名为大海;汝等如是,各舍本姓,皆同一姓,沙门释子。”

    沙门是抛弃世俗欲望的人,有的教派未能持中,便显得偏激。《增一阿含经》卷二十六对过分的放任者提出五种批评:“发长、爪长、衣裳垢坋、不知时宜、多有所论。”佛教提倡中道,认为修行所针对的焦点是烦恼,而非肉体,所以对毫无意义的自虐苦行非常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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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宝积经·沙门品》说:沙门应远离三十二垢及八法覆沙门行。三十二垢者:欲觉、嗔觉、恼觉、自赞、毁他、邪求利养、因利求利、损他施福、覆藏罪过、亲近在家人、亲近出家人、乐于众闹、未得利养作方便求、于他利养心生悕望、自于利养心不知足、于他利养中心生嫉妒、常求他过、不见己过、于解脱戒而不坚持、不知惭愧、无恭恪意、心慢掉动、无有羞耻、起诸结使、逆十二因缘、摄取边见、不寂灭,不离欲、乐于生死,不乐涅槃、好乐外典、五盖覆心,起诸烦恼、不信业报、畏三脱门、谤深妙法,不寂灭行、于三宝中心不尊敬。

    八法覆沙门行:不敬顺师长、不尊敬法、不善思惟、于所未闻法闻已诽谤、闻无众生无我无命无人法后心生惊畏、闻一切行本来无生后解有为法,不解无为法、闻说次第法后堕于大深处、闻一切法无生无性无出后而心迷没。

    又据《长阿含经·游行经》说,沙门有四种:一、胜道沙门,又作行道殊胜,如佛或独觉;以能自觉故。二、示道沙门,又作说道沙门、善说道义,指说道无误者,如舍利弗等;以能常随佛转大法轮故。

    三、命道沙门,又作活道沙门、依道生活,指依道而生者,如阿难等;以虽居“学位”然同于“无学”,多闻善持,具净戒禁,传法身慧命于世故。四、污道沙门,又作坏道沙门、为道作秽,指污染圣道而伪善者,如莫喝落迦比丘;以盗他财物故。

    《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九总结道:胜道沙门即“诸善逝”,说道沙门即“说诸正法”者,活道沙门即“修诸善法”者,坏道沙门即“行诸邪行”者。

    沙门为《奥义书》思想的实践者,团体很多。其中最有影响的属顺世派、生活派、不可知论派、耆那教和佛教等。(早期佛教并不具有重要影响力,耆那教文献中并未提及。)

    佛教举出具有代表性的六师:阿夷多·翅舍钦婆罗(顺世派始祖,唯物论者)、末伽黎·拘舍罗子(生活派之祖,决定论者)、富兰那·迦叶(生活派)、婆浮陀·迦旃延(提倡七要素说)、散惹耶·毘罗梨子(不可知论派)、尼乾陀若提子(耆那教始祖,或然论者)。这六位都是一代师宗,有众多弟子随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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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世派教义较接近唯物主义,类似古希腊哲学中的自然哲学。其先驱者之一是与佛陀同时代的阿夷多•翅舍钦婆罗。他们宣称:世界的基础是物质,构成物质的原素(大)是地、水、风、火,一切有情识的生物都由“四大”和合而生。

    物质原素迁流不住,具有内在力量,否定了神或其它的“因”的作用。此外,他们主张种姓平等,反对业报轮回说,也不提倡祭祀苦行。认为幸福既不在天堂,也不在来世,而在今生,被佛教称为“现世涅槃论”。这个派别从古代到中世纪一直都有流行。

    生活派的字面含义为“严格遵守生活法则的人”,相传为末伽黎·拘舍罗所创。据后来南印度发现的碑文记载,与佛陀同时代的“六师”中的婆浮陀·迦旃延与富兰那·迦叶也归入了这个派别。

    生活派宣称:一切存在及有情皆由地、水、火、风、灵魂、虚空、得、失、苦、乐、生、死十二原素结合构成,是一种自然的、机械的、无关系的结合。他们主张宿命论,认为世上的一切都受命运支配。在命运的枷锁中,人的意志无能为力,伦理道德也都没有意义。

    在佛教兴起的期间,生活派在恒河流域的舍卫城和补罗沙城等地组织过独立僧团,拥有自己的寺庙,过着极为严格的戒律生活。这个派别在孔雀王朝、戒日王朝时都很流行,之后又在南印度与耆那教及民间信仰结合,直至十五世纪时才销声匿迹。

    不可知论派,以与佛同时代的散惹耶•毘罗梨为代表。据佛教经典记载,散惹耶曾组织过自己的教团,有弟子数百人。佛陀的两大弟子舍利弗和摩诃目犍连原先都是散惹耶的门徒,后皈依佛教,散惹耶因此愤郁而终。

    散惹耶宣传一种怀疑论或不可知论,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及其真理都是不可冒然断言的。例如对于来世化生、因果报应、罪恶是非、如来成就等的看法,可以说有,可以说无,可以说亦有亦无,可以说非亦有非亦无。被佛教称为“难以捕捉的鱼”。

    沙门的教说,基本都是瑜伽士的经验教法,包括其世界观。如佛教说“根”、“境”、“识”,大体是指:能感知的能力、被感知的对象与感知的作用与结果。比如眼耳鼻舌身五根,对色声香味触五境,生起眼见色、耳听声、鼻嗅香、舌尝味、身觉触的作用与结果;这一切过程,都离不开意根、法境、意识。

    所以人对世间的认识全都源于感官,所经验的自然现象也完全是各种感观的综合。局限于人类的感觉器官,在可识别范围外的存在则无法感知,就更何况是位格神的境界了。

    至于外境到底是否实有?又或者外境到底是不是如同我们经验与想象的那样?确实无法回答。就连佛教,对许多问题同样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如著名的“十四无记”。其实,不可知论未必是一种诡辩,只是对于超越人类理解能力的提问,行使了“另类的缄默权”。

    耆那教,意为战胜欲望的圣人之教,自称是印度最古老的宗教。相传有二十四位祖师,最早的创始人名勒舍婆,但无从考证。该教兴起于西元前六世纪,有史记载的是第二十三祖巴湿伐那陀和第二十四祖筏驮摩那。

    筏驮摩那(西元前五九九年至前五二七年),生于古印度吠舍离一个王族家庭。他的父亲是贝拿勒斯一个小王国的君主,属刹帝利种姓,是释迦牟尼同时代的人。佛教称他为尼乾陀·若提子,耆那教徒称他为伟大的英雄(简称大雄)。

    大雄曾有婚配,并育有一女。大约在三十岁时,父亲去世,后便立志出家苦行,寻求解脱之道。第一年他游历了许多地方,如库马罗等地;途中非常艰难,衣服破烂不堪,从此裸体行乞。每年除四月雨季时安居在一个地方外,其余时间他都在各地漫游。

    在极端艰困的条件下,他坚持苦行长达十二年之久。之后终于在吠耶婆达东北建皮耶村的一棵娑罗树下觉悟成道,时年四十二岁。大雄成道后,先后组织教团,宣传教义,进行宗教活动逾三十多载。

    耆那教最初的活动中心在恒河流域。西元前三世纪,由于摩揭陀地区连续十二年发生灾荒,不得不逐渐南移,转到德干高原和西印度地区。西元一世纪左右,教派分裂为天衣派和白衣派,后又继续分裂。

    白衣派主张男女同样能够获得拯救,种姓一律平等,裸体并非必要。僧侣穿着白袍,可以占有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允许男女结婚生育。这一派的主要活动区域在印度的拉贾斯坦邦、古吉拉特邦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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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衣派则非常保守,对白衣派的主张均持反对态度。他们注重苦行,要求僧侣基本上裸体。(只有最伟大的圣人才能全裸。)非常歧视妇女,禁止妇女进入寺庙。这一派主要活动在南印度的卡纳塔克邦及北方邦。

    耆那教信仰“理性高于宗教”,认为正确的信仰、知识、操行会导致解脱,进而达到精神理想之境界。该教倾向于禁欲,教徒主要集中在西印度。他们不讲究信神,只崇拜二十四祖。

    耆那教提出七谛说,即命、非命、漏入、系缚、制御、寂静和解脱。认为宇宙万物由灵魂(命)和非灵魂(非命)组成,灵魂包括能动和不动的两大类。“不动的灵魂”存在于地、水、风、火四大元素之中。

    “能动的灵魂”根据感觉器官的多少分为六种:一个器官(皮)的,如植物;二个器官(皮、舌)的,如虫;三个器官(皮、舌、鼻)的,如蚁;四个器官(皮、舌、鼻、眼)的,如蜂;五个器官(皮、舌、鼻、眼、耳)的,如兽;六个器官(皮、舌、鼻、眼、耳、心)的,如人。

    他们认为动植物和非生物体内均有灵魂存在,不能任意伤害。非灵魂也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定形的物质,由原子和原子的复合体组成;另一类是非定形的物质,由时间、空间、法和非法组成。

    耆那教是印度最早提出原子论学说的派别之一,认为原子是不可分的,是无限与永恒的存在,具有味、香、色和两种触(粗与细,冷与热)的属性。原子的复合体有多种形式,以两相结合到无限多个原子结合,数量和次序有无限种可能。

    原子复合体除具有触、味、香、色的属性外,还有其物理性质:声音、吸引、排斥、大小、形状、可分性、不透明、辐射光和热等。认为人们的感觉之所以会不同,完全取决于原子结合的形式不同。(用完全的主观体验来分辨,而非如今的科学方法。)

    这些原子因由重量而运动,不同性质的原子相结合,产生不同感觉。并且认为:原子的结合是对立的统一,其中一种是消极或否定的原子,另一种是积极或肯定的原子,结合物的性质完全随结合物双方原子的强弱变化而变化。

    他们对不定形物质的解释是:时间为一切存在的持续性、变化、运动提供了可能性;空间是一切存在和运动的场所;法是运动的条件,如水能助鱼游动;非法是静止的条件,如树荫为人提供了休息之方便。

    在宗教伦理上,耆那教提出了漏入和系缚的理论。认为一切有生命的物类,其本性是清净的、圆满的;但是非生命体的物质却常常形成一种障碍,掩盖着灵魂原有的光辉,使灵魂受到束缚。

    这种障碍称为“业”。业有八类:智业遮盖灵魂的智慧;见业遮盖正确的直觉;受业遮盖灵魂的幸福,滋生苦乐;痴业遮盖正信,产生情欲;寿业决定生命的长短;名业决定身体的特质;种业决定种姓、国籍;遮业决定性力。

    “业”是一种特殊的,细微不可见的物质,这种物质流入灵魂并附着于灵魂即“漏入”。业是前生所定的(宿作因),它们系缚在灵魂上,要想解脱就得“制御”。

    制御的方法是持五戒、修三宝、实践苦行。五戒是不杀生、不欺诳、不偷盗、不淫、不蓄私财(离欲)。三宝为正智(正确方向)、正信(正确坚持)、正行(正确实践)。

    同时,还须实践各种苦行。认为只有苦行才能排除旧业,使新业不生,达到寂静;使灵魂呈现出原有的光辉,从而脱离轮回之苦,获得永久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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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期耆那教教义由第二十三祖巴湿伐那陀提出,即不敬神,反对种姓制度,认为人人均可得道等。后由筏驮摩那对其进一步完善,认为世界是永恒存在的,并非婆罗门教所说的神创论。

    由于耆那教反对婆罗门教,反对种姓制度,反对杀生和宿命论,因而得到一些王公贵族与平民的支持。(可惜它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苦行。)由于耆那教徒不事农业(在他们看来农夫犁地也会伤害虫类等生物)和其他行业,因此商业成了耆那教徒的选择。

    从西元八世纪至十二世纪间,耆那教在部分地区受到当地统治者的重视与支持,得到发展。如在卡纳塔克、古吉拉特等地,分别修建了不少寺庙,使非暴力思想广泛传播。

    十二世纪后,随着外族入侵和伊斯兰教传入,耆那教遭到压迫。十三世纪时耆那教处于衰微状态,但在南印度的泰米尔纳杜和卡纳塔克等地的耆那教仍有秘密活动。

    从十五世纪中叶至十八世纪,耆那教出现了多次改革运动。最初由古吉拉特的白衣派发动,以反对偶像崇拜和繁琐的祭祀仪式为宗旨,起了一定的作用。后于一六五二年又出现了以罗瓦吉为领导的斯特纳格瓦西派运动,继续从事宗教改革。

    与此同时,耆那教的裸体派也出现了改革运动。如北印度的裸体派分支毗娑盘提派,提出建筑富丽堂皇的寺庙和供奉更多神明的主张。其主张遭到以特罗般提派的强烈反对,明确反对偶像崇拜和繁琐的祭祀活动,对耆那教的巩固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十七世纪后,在近代启蒙运动影响下,耆那教又揭起改革的旗帜,出现了由多第毗阿领导的郎迦斯运动。十八世纪又有维拉吉领导的斯特那迦瓦西派运动。他们主张用人道主义、博爱等观点解释耆那教的古老教义,并对后期奉大雄为偶像进行崇拜等现象进行了批判。

    十八、十九世纪,西方资产阶级文化和科学传入印度,以耆因为代表的宗教改革家们,企图用西方哲学和心理学来解释耆那教的古老教义。

    如今在印度约有教徒约四百万人。白衣派流行于古吉拉特地区,空衣派流行于米索尔地区。教徒中大部分是商人、工厂主和城市中的富裕居民。他们在国内外建立了几十个组织,并修建了很多庙宇、道院、文化研究机构和学校,出版了不少宣传教义的书刊。

    六师学说有共同之课题:第一、分析可感知世界的基本要素。大抵是心色二元论的,是机械的“积集”说。第二、对于可感知世界的本质说明。是真实客观的存在?还是感观所造出的虚幻?第三、论说行为善恶对业力(轮回)的影响。

    第三个问题很重要,会影响到方法论。有人认定苦行可得善果,有人认为行为无关善恶,便有享乐主义与苦行主义两途,这是“六师”的最大分歧。其次,沙门阵营还有一个产物,就是非常重要的禅定技巧。

    沙门思潮虽各有标榜,但他们反对吠陀权威、反对婆罗门教种姓制度的态度是一致的。在世界观方面则集中反对梵天创世说,提出了自然因说(世界由自然物质原因构成)、偶然因说(世界由偶然原因构成)、结合因说(由物质和精神的原因结合而成)、宿作因说、生类因说(各种事物及人,分不同种姓,是先天命定的)。

    这些学说分别阐述对世界的认识,大都是从自然或现实出发的。相信自然界的原因或规律,比神的创造更为重要;来源于实践的人的知觉、经验(主观体验),比“天启”的“吠陀”更有效应(更为可靠)。

    在社会生活方面,他们共同反对祭司的精神统治,反对不平等的种姓制度,反对以动物为牺牲的血腥屠宰,反对繁琐的祭祀仪式。

    当然,这些派别也有许多局限。比如除顺世论外,一般都采用业报轮回说,有的甚至陷入宿命论。在修行实践方面,倡导极端的苦行或享乐主义,甚至为了反对婆罗门教的社会伦理准则而走向负面极端——否定一切善恶,抹杀是非界限。

    总之,沙门(“六师”)思潮的宗教生活是修行禅定、苦行或是任性随缘,以求得人生苦迫(在现生或来世)的解脱。反映了当时正在兴起的社会力量一一武士贵族、商业富户和城市居民的思想与倾向;作为正统婆罗门教的反对者,开启时代新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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