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常回想在英国度过的两年时光。伦敦是我当时生活和工作的中心,在这个当之无愧世上最多元、最包容的大都市中,前卫现代与残旧古老,潮流创新与固执守旧,繁华喧嚣与萧寂落败,高雅文艺与平庸陈腐,温文尔雅与暗黑萎靡,热情体贴与冷漠无视,无一不让人眼花缭乱又能出奇地使人心平气和。
如果一个人厌倦了伦敦,就厌倦了全世界,这话不错。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啊,它的本来面貌以及千百年来的真谛,远非一座城市所能概括和代表。想要真正体验这个国度的传统之悠远、自然之斑斓以及民风之淳朴,不来几次乡村小镇、城郊市野、原野山林的徒步旅行,绝对没有办法将其精神之所在略收眼底。
作为标准的“宅女”,为了不白白浪费在英国的大好时光,竟也开始热热闹闹地采购运动鞋、冲锋衣、双肩包,怀着期待与好奇,踏上一次又一次菜鸟的徒步之旅。每一次事先精心规划路线,每一次满怀信心踏上起点,每一次中途遭遇惊喜或沮丧,每一次抵达终点的疲劳与喜悦,每一次对下段旅程的加倍期待,无疑是我在英国的两年时间里最宝贵的收获。如今只要一提到“英国”这个字眼,思绪总会不由自主就飘向那片我曾经为之感慨的天地之间。
当我看到《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的内容介绍时,一股重温过往的暖流油然而生,我又一次在文字中踏上徒步英伦之旅。
书中主人公是一位65岁的退休老人Harold Fry。在一家啤酒厂工作了半辈子的Harold可谓平凡至极,事业上默默无闻,生活上日复一日,精神上无依无靠。他和关系疏离的妻子Maureen住在英格兰西南部一个名为Kingsbridge乡镇,如果不是四月中旬那个星期二早上的一封信,他就会这样走完平淡无奇的一辈子。
这封改变Harold生活轨迹乃至人生意义的信来自多年前的旧同事Quennie Hennessy。信中Quennie告诉Harold她罹患癌症并将不久于世,特以此信做最后的告别。Harold震惊之余,也因自己当年未曾好好跟离职的Quennie告别而懊悔。他怀着无可奈何而又悲痛的心情回了一封信,在寄信的途中,他路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还是不情愿就这样把信投递出去,无论怎样字斟句酌的回信都无法传递他的心情。Harold越走越远,一个在加油站工作的女孩说的一番话令他心境大开,决心徒步前往位于英格兰东北部的Berwick-upon-Tweed去看望Quennie。怀抱着“只要自己走下去,旧友就能活下去”的信念,Harold未向妻子告别,没有手机、地图、指南针、换洗衣物,脚上只蹬着一双帆布鞋,就这样说走就走,一个人踏上了一条斜跨英格兰的徒步之旅。
一路上他见识了各样风景,碰到了各色人等,遭遇了各种苦痛,怀疑过,胆怯过,后悔过,退缩过,绝望过,最终还是不可思议地完成了这次历时87天、跨越627英里的壮举。行走中,真正伴随他的是那些夹杂痛苦与自责的回忆—对父亲、母亲、儿子、妻子、同事等等的回忆,真正支撑他的是对自身的重新审视与对人生的幡然醒—那些关于亲情、爱情、友情的思考。于Harold而言,这是一次心灵涤荡的长途跋涉,一场“一个人的朝圣”,其终点即是Quennie所在的医院,也是对自己迄今为止平庸甚至布满伤痕的人生的一个交代。
Harold这一临时起意的举动不仅救赎了自己,同样获得重生的还有他的妻子Maureen,从一开始的愤怒、不理解,到茫然失措、无所适从,直至慢慢发掘自己的症结,转而主动鼓舞灰心丧气的Harold,并最终与丈夫解开多年的心结,重拾最初相遇的那份美好与欢欣。而早已垂垂将去的Quennie在不知名的力量的支撑下,奇迹般地坚持到Harold的抵达,才安详地告别这个世界。虽然Harold的行走没能挽救Quennie的生命,却意想不到地走出了自己的人生之路。
如果你以为这不过是一碗让人共鸣满满的心灵鸡汤,那么显然低估了这本书的戏剧感和创造力,毕竟该书的作者Rachel Joyce是名资深剧作家。书的前半部分可以看作是关于“行走的力量”的生动讲述,一个平庸的老人突然决定靠千里徒步挽救旧友的生命,这个命题一开始显得那么出人意料,随着主人公一步一步前行,一层一层揭露伤疤,一点一点学会放下、学会肯定、学会理解、学会接受,一股激荡人心的力量在读者心中缓缓积聚。
直到全书过半的时候,Harold一方面担心Quennie无法坚持太久,一方面不舍养老的退休金就这样花花溜走,此外他对Maureen的想念也与日俱增,他正打算乘火车完成这段旅程之际,得知Quennie还在遥远的英格兰东南部坚持着,遂改变主意决定继续靠双脚、靠信念走下去,履行对Quennie最初的承诺。他开始舍弃那些外在的东西,钱包和信用卡被寄回了家,捡了个睡袋露宿野外,仅向途中的人家寻求最必要的食物和水,丢掉包袱的Harold反而获得更多内心的平和与喜悦。慢慢地,一路上有越来越多的的陌生人对他微笑,为他鼓劲,帮他所难。一天一个女店员非要把自己的手机借给Harold打电话给Maureen,Maureen在电话中轻声抽泣地告诉他,他和Quennie的故事已经传遍了全英国。此时此刻,难以抑制的泪水瞬间决了堤,之前一直在积聚的力量终于得以释放。
然而,接下来的发展又有点与众不同。在媒体一窝蜂的推波助澜下,Harold竟成为家喻户晓的名人甚至精神偶像,越来越多的人加入Harold,他们穿着印有“朝圣”字样的体恤,所到之处受到英雄般的欢迎与鼓舞,有人开起了小差在facebook上直播众人的动态,真真假假的消息和宣传,甚至受到鼓动的Harold手持某饮料品牌接受拍照。。。。。。逐步显露的分歧、争吵、矛盾,使得这次原本属于一个人的救赎之旅变了味,演变成一场充满现实意义的讽刺剧。
好在Harold一直没有失去本心,他不过是想要走到Berwick-upon-Tweed,其它的纷纷扰扰令他不知所措的同时反而更笃定了前行的心。再次恢复独身一人,Harold继续更加艰难的征程,在身体与精神的双重压力下,也曾险些在最后关头放弃,还好在Maureen的支持下,他终于站在了医院的门口,却迟迟不敢进入。当晚Harold惊讶地发现,自己竟一时想不起儿子的名字了,而这整整一路的回忆中,最令他心痛和懊悔的就是儿子了。
至此故事向着悬疑片的方向发展,前文所有的回忆、叙述、铺垫,直到最后几章中才得以显现本真的样子。Harold与儿子的关系,Harold与Maureen的关系,Maureen与儿子的关系,Harold与Quennie的关系。。。。。。随着一切的明朗化,Quennie在平静中离去,Harold与Maureen打开多年郁积的心结,共同在笑声中面对生命的余光。
除了在制造戏剧感方面的超群创造力,作为2012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得主,作者的文学功力也是毋庸置疑的。无论是直指人心的透彻还是逐渐觉醒的摇曳,无论是人间的明亮与灰暗还是俗世的通情达理与无动于衷,无论是一个人的孤独救赎还是多数人的聚众求索,书中的种种描述与刻画不仅如纪录片般贴近现实,通过文字传达的力量轻易就能自然而然地激发读者的共鸣,仿佛我们每一个人都是Harold周遭的空气,他的一举一动都能被随时感知,他的所思所想总能被瞬间捕捉,我们在注视、观察、跟随的同时也不由自主地吸收着能量的微小波动。细腻的文字,清新的文风,读来倍加享受,但又不至于让人沉迷于享受而停止只属于自己的检视与反思,就像Harold那样,沿途的别样风景和难捱艰辛都无法阻挡他一路在回忆中告别痛楚与麻木的过去,重燃明天的希望。
翻到书中后附的那份徒步路线图时,我忍不住在纸页上用指尖追随Harold行走过的那条路径,弯弯曲曲却一路执拗地向北而行。想当年我也曾把自己的痕迹留在那片土地的某处,虽说不会有人记得我,不会有山水草木为我惦念,当时的留下的脚印和滴落的汗水早已飘散于无形,完全不可与Harold的朝圣之旅同日而语,不过是一次次经过精心规划的、一心寻求新鲜体验的、用腿和眼远超用心走完的徒步之旅而已。然而每一次旅程带给我的感动和记忆,直至今天依然让我留恋不已:满山遍野的紫色欧石楠,阳光下闪闪发光的草地,细雨中越发深邃的青苔,沿途悠然自得的牛羊马儿们,远方寂寥孤单的农舍,以及小火车站旁那个极简却美味到让我终生难忘的奶酪吐司。
不需要经历大彻大悟和痛彻心扉,就这样行走在大自然中,于简单而平凡的我,也是最初级意义上的朝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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