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能探索海洋,能飞上蓝天,甚至能登上月球,好像人类会的事情很多很多,以前我是这样想的。直到有那么一天,我突然明白,人类最擅长的不是去创造,而是遗忘。人类最擅长遗忘,许是无意,许是故意,能懂的只有自己。
冬天总是来得那么突然,冷冷的风扑面而来,皮肤被吹得干干的,有那么一点疼,好在公司离住处不远,到了家,哦,不对,是到了姨妈家,一股暖气扑面而来,感受到了家的温度。虽然不是我的家,但这温度我却是那样地贪恋,甘愿冒着冷风急匆匆地赶回来。刚毕业,因为贫穷,同样因为身体的缘故,只能在姨妈家蹭饭,在小姨家借住,虽然小姨和姨妈都像亲妈一样疼爱我,但是寄人篱下总是会有心理压力的,但我的身体不好,并不允许我坚持着那份高傲与自尊,哥哥常说我像和珅,什么话都能附和地接上,讨得别人欢心,他不知道,我有多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不用担心是否给别人添了麻烦,是否说错了哪句话,是否……啊,偏了,还是回到正轨吧。那天我特意去买了蛋挞,因为小侄子来了,我从来不舍得买给自己吃,却总喜欢买给小辈吃,恰如我们那儿的俗语“穷大方”。不过等我回去大家已经都吃完饭了,姨妈赶紧给我热菜,今天有鸽子汤,每次嫂子过来都会吃得很好,我也有了口福。
我想到了楼下的小狗,那只看见我回来就摇着尾巴跑过来的“流浪狗”,它有没有主人我不知道,因为没有见过它的主人,我们好像特别投缘,我来的第一天它就试着靠近我,我叫它“仔仔”,它很可爱,白色的毛带着点灰灰的色调,我们都是流浪者,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所以每次吃到好吃的我都会带给他,这次也不例外,我拜托姨妈给我个袋子,我想把虾壳和骨头带给它吃,我吃完饭就开心地去找它,然后把吃的带给了它,它很开心地绕着我摇尾巴,我唤着它的名字,它显得很开心。为了不打扰它吃饭,我去转角叔叔家看大金毛去了,刚走了两分钟我就听见了两声惨叫,我赶紧跑过去,看到它突然就倒在地上,天色很暗,我打开了手机灯照明,我看到它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下身流出了水一样的东西,眼睛依然是睁着的,我不停地唤它,它却一动不动,它的妈妈——一只小黑狗,绕着它转了两圈,然后靠近它嗅了嗅,焦急地看着我,我想找人帮忙,可是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能找谁?我一边安慰小黑狗:“别慌,我想想办法。”我猜测也许它是中毒了,我赶紧去拿矿泉水,靠近它嘴边倒了点,可是它还是一动不动,我慌了,一边唤它的名字,一边告诉自己要冷静,它根本还没有开始吃我带的食物,而且那食物我也吃了,没有问题,那多半是中毒了,可是怎么会这么突然呢,千千万万个问题飞过我的脑海,我走来走去,那只小黑狗也跟着我走来走去,好像相信我能救它。我突然想到回来时看到门口好像有一家宠物店。我去车库推车,由于太着急,撞到了脚踝,可是好像感受不到疼痛似的,我很快就找到了那家店。我推门而入,问那个悠闲地躺在沙发上的姑娘,猜想是老板娘吧:“这儿可以给狗狗治病么?”
“当然可以啊,姑娘赶紧坐起来,是你的狗么?”
“不是,是我家楼下的一只狗。”
“是流浪狗啊?那……”这时一个手臂上都是纹身的男子走了出来,问我什么情况,我简单描述了情况。男子说:“也许是尿失禁,估计是中毒了。”
“不是她的狗,是流浪狗。”女子对着男子强调了一遍。“估计是已经死掉了,一般这种情况应该没气了。”男子看了女子一眼,接着说。其实我想说我会付钱的,我知道这个社会本就是这样的,可我还没来得及说就已经崩溃了,我控制不住自己的哽咽声:“可是它还没有吃我给的东西啊,怎么会那么突然,刚刚还好好的呢,突然就……倒下去了。”“估计是死掉了,可能是老了吧。”我看出来他们并不想跟我走一趟了。“好吧,谢谢你们。”我推门出去,刚回去,看到邻居叔叔回来了,叔叔笑着和我打招呼:“丫头,今天回来这么早啊?”“不是,我早就回来了,那只小白狗死掉了。”说完我的眼泪就滚下来了。叔叔赶紧跟着我去看,他的大金毛也跟着过来了,大金毛凑上去要嗅一下,叔叔赶紧伸腿踢了它一下:“不要过去。”叔叔生气地训它。然后转过来和我说:“多半是被人药死的。”“怎么会呢?它刚刚还好好的呢,我给它的东西它还没有吃呢,我没有看到它吃别的啊。”叔叔给我讲了很多附近出现过的这种情况,以及他自己去公安局听过一个药狗的贩子亲口交代的制作药物的方法,能迅速让狗倒下并死亡,甚至还劝我不能吃狗肉……叔叔讲了很多,根本停不下来,而我听了多少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内心依旧歉疚以及自责。不知过了多久,哥哥送嫂子回家看到了我:“你怎么还没回去?这么久一直没回去么?还背着包呢?”“哥,那只狗死掉了,它……”“哦,快回去吧,死掉就死掉了,别在这儿犯傻了。”我愣了一下,习惯性地回答:“嗯,好的。”泪水好似小丑脸上的颜料,显得格外可笑。我回去了,过了一会儿,心里感觉憋得慌,去找了姨妈,我告诉她那只狗死掉了,姨妈好像心情并不是很好:“死掉就死掉了,别往心里去,一只狗而已,别堵心了,快回去休息吧。”曾经那个和我说她有多喜欢狗,她的狗走了有多难过的人和眼前的人判若两人。“嗯,那我走了。”不知道哪里错了,不过肯定是我错了。我蹲在“仔仔”面前,不断地说对不起,我看着那只小黑狗,也和它说对不起。如果我不曾给它吃东西,它依然是一只与人类保持着距离的流浪狗,它不会轻易去相信任何人,不会随便吃别人给的东西,它就可能不会死掉了……那天我不知道哭了多久,我只知道,眼泪在流,但是我尽量不发出声音,否则别人又会用那么怪异的眼神看着我。可是以后再也不会有一只小狗,在你工作回来后朝你跑过来,摇晃着它的小尾巴……不会有了……
后来我回去了,不知道多晚,我想以后我应该不会给流浪狗喂吃的了吧,也许忍受一下饥饿总好过死亡吧。想着想着便也睡着了……
第二天起来,楼下很干净,我不知道是叔叔打扫了还是真的像叔叔说的那样,被狗贩子捡走了,不过我依稀记得,昨天晚上有听到一辆面包车从小区角落飞驰而过,我没在意,现在想来有些后怕,许是我打乱了他们的计划吧。第三天,我完全没有想起它的模样了,我不知是悲伤故意掩藏了记忆还是真的没有记住它。我想我要忘记它了……
直到第三天晚上姨妈说:“把虾壳带给楼下的狗吃吧。”我突然停了筷子:“它……死掉了。”好像在说一个无关紧要的事一样……
原来人类是最擅长遗忘的,遗忘悲伤,遗忘我们想要遗忘的一切,好似那个蹲在狗狗面前傻傻哭泣的女孩只是个幻觉,那么傻那么天真那么蠢的女孩像个小丑一样,而小丑拿掉他的面具后又怎么会想要记得带着面具的模样呢?
人类是擅长遗忘的,遗忘他们想要忘却的一切。我想……没有人记得它了……那个看着小黑狗的眼睛悲伤地说着对不起的姑娘看起来真的好傻。忘就忘了吧,许是它愿呢,有时,有一个念念不忘的人反而困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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