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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鑫提醒农民朋友:谨防这七类诈骗

舜鑫提醒农民朋友:谨防这七类诈骗

作者: 9bf3775f38c2 | 来源:发表于2017-06-01 14:50 被阅读0次

如今,诈骗手段可谓形形色色,且诈骗行为已经走进农村,农民朋友稍有不慎,就会掉进金融诈骗的圈套。舜鑫认为,固然有犯罪分子狡猾阴险的原因,但多数时候是由于农民缺乏相关知识、自身贪图便宜造成的。因此,舜鑫总结了常常用来欺骗农民朋友的七种手段,舜鑫希望广大农民朋友谨记。

一、供种欺诈:在媒体刊登“免费供种”广告,以邮寄包装费、技术合作费、合同公证费等名义诈骗受害人钱财,而根本不提供种子,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二、高价回收:以油厂、食品加工厂高价回收玉米、油葵、花生等农作物的名义,销售不易耕种的品种或对环境及栽培技术有较高要求的品种;

三、来料加工:发布招商广告,声称只要交纳保证金就可免费领料组装、回收产品,获取高额加工费。但当群众组装完产品送交时,以产品不合格为由拒收,骗取加工管理费和押金;

四、联营加工:刊登所谓免费供料、寻求联营加工服装的广告,群众加工完产品送交时,厂方则以不合格为由拒收或不知去向;以承担生产工艺、配方的技术转让、人员操作培训、提供市场营销方案等服务为幌子诱骗群众购买劣质机械或交押金;

五、藏品回收:发布广告鼓吹按照其提供的资料收藏古钱币等物品可致富,诱骗群众高价购买有关资料;

六、特种养殖:以签合同、法律公证、保证回收为幌子,诱骗群众养殖尚未形成市场的动物品种,利用特种动物长大到繁殖的时间差、价格差骗取钱财;

七、转让“专利”:以单位或个人名义,提供一些不成熟、虚假、无实用价值的技术,并称已获专利,骗取转让费。

最后,舜鑫提醒农民朋友,对陌生人的搭讪保持必要的警惕,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贪图小便宜,对意外之财认真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同时,村委会和派出所要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加强对必要路段、村庄的巡逻密度,不但加强法治宣传,增强群众识别诈防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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