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叫我姜
“我的家乡并不美,低矮的草房苦涩的井水。”
扯着嗓子吼这首《我热恋的故乡》时,我正开始无忧无虑的中学生活。
那时对家乡的印象,是围绕村前的那条小河,每到雨季就泛滥地出不去村子;是巷子尽头的那口老井,每日伴着吱吖吖的扁担声;
是夏天,趁着父母晌休时捕过的蝉儿;是冬夜里,藏猫猫躲过的一个个起伏的麦秸堆、柴禾垛。
当然少不了的,还有一到农忙季好像永远也干不完的农活。
这样的家乡我不是不喜欢,只是心里会有隐隐地不甘,因为,我还想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
“扒鸡、扒鸡、德州扒鸡……”车窗外,一辆辆铁皮售货车,在站台上来回穿梭。
那是第一次,让走出小城即将踏入大学校园的我,对家乡有了模糊的认知:原来,我的家乡有着独特的标签——德州扒鸡。
只是学校离家还是太近了——120公里,花上18块钱,就能满足周六回家,周日返校的开销。
大学期间,就这样频繁的:学校——家,家——学校。让“家乡”简化成了站台上的一声声叫卖,“扒鸡、扒鸡、德州扒鸡……”
只是不远不近的路途、不短不长的离家时间,即便是在那个多愁善感的年纪,这样的经历,也很难让我有背井离乡之苦,更无从谈游子的体会。
尤其是当我看到,离家近千公里的室友,每次想家时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情景,我会疑惑:像我这样对家乡没有太多概念的人,是不是个很悲哀地的存在?!
最终这样的粗浅感觉戛止在一次出行。
“前边堵车了,走不上300米XX宾馆就到了。”出租车撇下我,绝尘而去。
而立之年,因公出差的我,就这样站在了异乡的街头。
想到了下午的诸事不顺,在迷朦的街灯下,看着街边居民楼内次第亮起的灯,那一刻我竟湿了眼。
异乡的街头我像是被遗弃的孩子,找不到归属感,更无从对人倾诉。
原来家乡成远方竟是这样地不爽。
我开始强烈的想家,想德州,我“九达天衢”的家乡。
我想她——蓬勃的晨曦;想她——川流的街道;想她——霓虹里热闹的广场。
然而,此刻我更想:
走在舒适温馨的小区里,仰望那扇窗,窗内亮着的是先生和儿子等我回去的灯光;叩开那扇门,门后有父母等我平安归去的热切眼神。
在异乡,那一刻,才终于明白:
原来,家乡从不是某个物,亦不是某些景。
它是永驻心里的—— 那份感觉和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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