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几岁的时候,不常用“余生”这个词,生命还有很长的日子,长的几乎看不见尽头。想着要找一个共度余生的人,是不是太早?
刚参加工作时,听到一直在大学教书的姨妈说起,“二十几岁的时候都觉得人生还有无限的可能性,那时和你姨夫谈恋爱,在学校做助教,感觉人生才刚刚开始,结果一晃几十年就这样过去了,居然还在同一所学校教书,还和当年的人生活在一起……”
这几天身体不舒服,跟X先生打趣:“要是我死了,你不能马上就再娶,至少要为我守身如玉三个月。”先生一本正经地说:“岂止三个月啊,每年三个月!”“原来还是要另结新欢啊??”……争论的结果当然是以先生立下“没有我绝不苟活的誓言”告终。
想起少年时看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里面有一段讲三毛常年身体不好,便逼着荷西答应如果自己死了,一定要再娶。荷西说:“要是你死了,我一把火把家烧掉,然后上船去飘到老死。”三毛却说:“放火也可以,只要你再娶。”后来,荷西死了,独留三毛一人活在世上。她却说:“感谢上天,今日活着的是我,痛着的也是我,如果叫荷西来忍受这一分又一分钟的长夜,那我是万万不肯的。幸好这些都没有轮到他,要是他像我这样地活下去,那么我拼了命也要跟上帝争了回来换他。”真正相爱的人,是不能忍受他受一点点苦的。梧桐半死清霜后,头白鸳鸯失伴飞,没有比这更凄怆的了。
我终究是个凡俗的小女人,对爱情充满想象,遇到爱情就仿佛生命有了新的希望。想象着,从今以后,有个人陪你走人生的迢迢远路,有个人陪你吃饭,吃你吃不完的菜,有个人陪你玩,有个人陪你看花开、看雪落,有个人陪你看月圆月缺,有个人在冷飕飕的冬夜把你冻僵的手放进他的裤兜里暖着,有个人陪你宅在家里,也陪你满世界跑,有个人跟你吵嘴、也跟你说甜言蜜语,有个人陪你过生日,有个人被你欺负、还愿意来哄你,有个人共度余生,那该多好。长夜寂寥,如果可以,为什么要孤单?
或许你会说,不是每个人都能如此幸运,也不是每时每刻都能如此幸运。爱上一个人,一开始总以为他是那个对的人,后来才发觉错了,到时候怨天尤人也迟了。可是,谁又能看到时间的尽头呢?当下的时光,我遇到他,而他也是那个对的人,这就够了。
爱一个人,就是找一个人一起回去。自己的日子,叫活着,而有他的日子,才叫生活;他在,我就什么都不缺;他很可恶,会偷偷吃掉我的零食,可他也会陪我吃尽人间烟火,吃到天荒地老。
人生有一种遇见最奇妙,如梦如幻,如故如旧,明明素未谋面,却也似曾相识。在刚刚好的时刻,他喊我一声,我回过头去,看到是他,对他笑说:“我正在等你呢,请你一定陪我走到最后。”人生路漫漫,而他就是我的归途,陪我行走在归途的路上,直到人生散场。
谁又知道余生有多长呢?但我知道,有你相伴的日子才是余生,否则,那只是一个人孤单漫长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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