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星妤
这是我从学生时代最喜欢的一个短篇小说,昨天晚上收拾书本的时候,有一次翻读了一遍,今天我想把这个故事也分享给大家。
接到电话,有一刹那我想不起来高安是谁。翻开同学录,原来是他。“怎么把他也忘了呢”?
我看着镜子,开始回忆高安高中时的样子,可是,这个从十四岁起就驻扎心底的人现在却连个模糊的剪影也想不起来了。他是瘦高个么?也许不太高,眼睛很小或者很大,总之颇有神采,当时,好像有很多女生倾慕他,我也是其中之一。
高安谈不上是我的初恋,否则我也不会那么快就把他给忘了。高安问我,“你现在如何”?我说,“还是老样子。”
他又问,“同学会你来不来?”
我说,“看时间吧,最近在找工作,很忙。”他笑了,说,“你是高材生,还担心找不到工作。”我觉得他在嘲笑我,以前,偶尔,他也这样。“你知道我不相信奇迹的”,我回答。“奇迹?”他有些吃惊,听不懂的样子。
挂断电话,我为自己莫名其妙的话感到尴尬,可是,我的确记得念高中的时候曾经和班里的某个同学谈起过有关奇迹的话题,如果那个人不是他,那又会是谁呢?
我的眼睛又回到镜子里,想着下午还有一场面试等着我,虽然,对于握着简历四处奔波的日子已深感厌倦,但是,有什么办法呢?如果不是这面镜子每天提醒我,我就是我,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说不定我人生会变得更加盲目。是啊,我就是我,倘若我不是我,过去可能就值得回味一些,现在可能就值得努力一点,将来可能也会有些许灿烂。很可惜,直到现在,我还是我,因此,任何奇迹都不可能发生在我这样的人身上。
面试的公司在黄浦江对岸很遥远的开发区里面,听说,每日有班车接送的待遇,不过现在我只能像蚂蚁一样潜入城市的地下,从一辆地铁爬向另一辆。
路上我渐渐地回忆起一些往事,零零碎碎,断断续续,连贯起来又好像都集中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年里,也可能是我记错了,因为惟一能够肯定的是,我那段完全不值得一提的单恋,事实上从青春期就已经开始了。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高安的呢?现在想想,甚至有点瞎起哄的味道,因为喜欢他的女同学太多了,而我之所以会和他成为朋友的主要原因来自我的好朋友毛毛。毛毛到底叫毛晶莹还是毛静颖我已经无法确定,不过,她的相貌我倒是记得相当清楚,用当下很时髦的词汇来形容的话,“清纯美少女”已绰绰有余,又或者还不够贴切,对于美丽的词汇,我自幼就非常陌生,如今依旧如此,这和我与生俱来的缺陷有关。
我是一个兔唇女孩,嘴瓣的裂缝一直延伸到鼻洞下面,母亲告诉我,出生的时候由于血肉模糊,医生险些以为是外星人,那时候整容技术差,寥寥几针粗糙的缝合线把我整个上半唇都吊了起来,露出半颗虎牙,那副狰狞的模样让我在幼儿园里度日如年。后来,母亲又带我去做了一次手术,好歹把牙给藏住了,但是,丑陋的本色却丝毫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淡化。从来没有人用美丽的词汇形容过我,因此,我也不晓得该怎么准确地形容别人。
我相信,毛毛应该从幼儿园起,就是那种让男孩子半夜梦到都会傻笑出声的可爱女孩,当时的我根本想不到她会愿意和我这样的人呆在一起,很多同学在背地里议论,她是为了接近高安才和我交朋友的。
从初三直升那时候起,我和高安就一直轮流坐年级第一的位置,高安是从初二下半学期突然窜上来的,至于我,从来就不曾为自己高人一等的智商骄傲过,那明摆着是老天的恩惠,为了弥补他创造我时不小心犯下的错误,对于我个人来说并无实在意义。我一直以为书念得好的多半和我一样,不是个性古怪就是丑不忍睹,可是,高安却帅到连实习教师见到他也要脸红的地步。我并不是为这才喜欢他的,最主要原因还是来自他的头脑.高安是惟一一个在智慧上与我同等的男生,他颠覆了我的清高,让我在自卑面前不知所措,对我来说,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神。
因为连年的省市级数学竞赛,我和高安经常在一起集训,接触的机会比较多,高安不知道我一直喜欢他,而他更不可能喜欢我,所以反倒相处得挺融洽,由于他的关系,我承受的讽刺和嘲笑比以往多出一倍,直到毛毛的出现。毛毛和我成为好朋友之后,大家的目光便自然而然地集中到她的身上,尤其是她和高安出双入对的时候。坦白说,我倒是从来没嫉妒过毛毛,真正让我嫉妒的是高安,他得天独厚的表里合一无时无刻不和我的内外不一形成强烈的反差,那种对比连我自己都感到触目惊心,何况是别人。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是应该感谢毛毛的,虽然她的出现扼杀了我对高安长久以来的痴心妄想,但同时也及时帮助我,从那种无形的压迫感中解救了出来。他们是金童玉女,理应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我本来就是一片残破的绿叶,就连毛毛和高安也时常会友善地嘲笑我一下,可见,当智慧得不到美貌保护的时候,就会变得无足轻重,一文不值,直到现在还是没有丝毫的改变——无论我多么努力地在面试官面前表现出自己最出色的一面,然只要对方的眼光在我脸上惊愕地停留三十秒,我便清楚地知道他手中的简历和上面刻意放大的高学位,和一张废纸已经没有区别了。
我和高安是在他和毛毛正式建立暧昧关系以后,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朋友的。
这对我有点难,因为我心里始终还是对高安存有少女本能的幻想,不过,我尽可能把这种幻想丢到一边去,尤其是高中最后那一年里,毛毛和高安几乎被全校师生默认的亲密关系让我清醒地意识到,对高安的迷恋终将成为我青春岁月中永恒的秘密,再也没有机会向任何人表白了。
于是,我便把美妙的幻想寄托在毛毛和高安的身上,说起来真可笑,我甚至幼稚地想到若干年以后,我会同高安和挺着大肚子的毛毛在大街上不期而遇!我想,现在的青少年应该不会有我那样愚蠢的幻想吧,如今,当街牵手的少男少女比比皆是,而我们那时候所谓最最亲密的男女关系,也仅限于早自习的时候一同走进教室,或放学时在车棚里互相等待,结伴一起回家,就连在图书馆看书,也必须面对面以示坦荡。
其实在我看来,这种行为只会起到掩耳盗铃的反作用,不过,毛毛和高安就不同了,虽然蠢蠢欲动的情愫让毛毛的成绩略有下滑,但仍能保持在前五名的位置上,所以,老师们也不便轻易干涉他们,怕多管闲事反而搅乱了两个优秀学生坚定的意志。而同学中,那些被初恋冲昏头脑正踌躇在前途边缘的家伙,或是成绩优异却连一张“喜欢你”的小纸条也没有收到过的孤独人,则是打心眼里羡慕、憧憬着他们安全而又微妙的“恋爱”关系。
毛毛和高安就像是我们心里的一个梦,每个人都希望他们能坚持到高中毕业,然后光明正大地走到一起,好让所有目睹他们一路走来的人也能分享到一点小小的幸福。在高中毕业前夕,那段压力重重的非常时期里,他们的爱情是我们混沌的眼睛里所能看到的,惟一充满希望和活力的东西。
只可惜,会考还没开始,这个支撑着我们每个人纯真而又美丽的信仰就破灭了。
转往二号线的途中,我被一个陌生的男人狠狠地踩了一脚,他粗鲁地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厌恶地逃跑了。我的脚趾头疼得麻木,心里没什么感觉,这样的遭遇对我而言就像吃饭那样习以为常,惟一要做的就是把瞬间的不快抛之脑后,告诉自己,那只是和我的生活没有关联的陌生人,不必太在意。
不过,我还是漠然地看了男子一眼,他的背影很快就让我想起了另一个人。
兴许是他吧,那个和我讨论过奇迹的同学。列车重新启动的刹那,我清楚地想起了他,那个高中时代除了高安,惟一和我有过交往的男同学,虽然交往的时间不长,算起来大概只有几个月,但是,他的出现的确为我们增添了一些有趣的回忆。
因为时间太短,后来一直没有人再提起过他,不过我相信,倘若有人突然提起他的名字,没有人会不知道。
他是教英语的邓老师的独生子,叫邓朴闵。
邓朴闵是最后一学期突然转进来的,我记不得他的学号,抑或根本没有。那个家伙很有名,不是因为他特殊的身份,而是因为他的成绩突破了我们学校最差的差生所创造的历史记录,这就是为什么他来了之后,邓老师的脸上就再没了笑容。
据说,邓老师不顾颜面特地将儿子安插在身边,是为了能亲力亲为严加管教,兴许还能在最后时刻创造出奇迹来。可惜无济于事,会考一结束他就消失了,我估计,他连高考也没有参加,这样至少避免了落榜的尴尬,虽然那早就已经是默认的事实。
本来,说什么我也不会和这么差劲的男生扯上关系,可是会考前夕,邓老师拜托我一周两次为邓朴闵补习数学。当时我并不愿意,可又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将宝贵的时间浪费在他的身上。
回想起来,那可真是十足的浪费,那家伙每次坐在我面前,不是发呆就是乱画,一开始我还喋喋不休地和他讲解习题,后来,发现根本是对牛弹琴。于是,我对他说,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我不会告诉你爸爸的,接下来的几个月,补习就变成了自修——我做我的考卷,他看他的金庸。
有一天,他突然问我,“你挺喜欢高安的是吧?”我被吓倒,心想他的眼睛是不是具有诡异的穿透力?他知道击穿了我的心事,便得意地笑起来,从此以后,我更加讨厌他。
其实,那时候,班里有不少女同学在背地里偷偷地议论邓朴闵,认为他的脑袋并不像老师想得那么笨,甚至还有人拿他和高安作较,直到现在,我还是认为那是对高安的侮辱。
和高安比起来,邓朴闵的确有那么点不同。高安属于眉清目秀很干净的那种男孩子,而邓朴闵的特色却是一头棕褐色、乱七八糟的鬈发,虽然我很不愿意承认,但严格来说,他的五官长得比高安更大气更英俊,有着一种超越我们那个年龄的成熟味儿。
高安个性温和随意,对谁都笑嘻嘻的,非常讨人喜欢,可是邓朴闵却沉默寡言不苟言笑,我原本以为他孤僻的性格是自卑造成的,后来才发现他对于自己当时的状态,不仅相当满意还有着一定程度的骄傲。
他好像认为自己才是真正的天才,而我们统统都是蠢蛋。补课无聊的间隙,他会突然和我探讨一些稀奇古怪的话题,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有的甚至深奥到了哲学的范畴。我搞不懂他的脑子是怎么长的,一个对基础知识一窍不通的人,却对许多当时我们根本不会去接触的事物有着独特的见解,那种不怀好意的卖弄让我在这个差生面前一次又一次地无地自容。
我觉得他是故意的,这让我对一周两次的补课感到疲乏,不晓得自己为什么要像个白痴一样地任由他耍弄?我从心底里厌恶他,因为在高安面前,我至少还有一种在智慧上平等的感觉,可是,在他面前我却变成了一个无知的小丑,丧失了所有的自信。
我的人生已经注定要笼罩在丑陋的阴影里,他凭什么还要夺走我仅存的优越感呢?我真希望所有的人都讨厌他,孤立他,将他视为恬不知耻的怪物。可惜,事与愿违,他才进我们班短短一个月,就让女生不知不觉分成了两派,一派仍然和我一样,忠诚地捍卫着对高安的爱慕,而另一派却无可救药地迷恋起邓朴闵来。
奇怪的是,所有男生里头,高安偏偏还是惟一一个对邓朴闵另眼相看,颇有赏识的人,他们并不关心女生之间的明争暗斗,反而成为了好朋友,这便意味着我和毛毛会因为高安的关系,常常和他有近距离的接触,而他又深知我的秘密,这简直让我难以忍受。就在我想尽办法要摆脱他的时候,很突然的,高安也和邓朴闵疏远了。
我早就料到会这样,他们根本就是不搭调的两个人,然当我知道这其中的缘由时,又禁不住为他们脆弱的友情扼腕叹息。后来,有很多人追问过我毛毛和高安分手的理由到底是什么,好像我应该知道内情似的,我确实知道,可我说不出来,因为那关系到女生之间的派系斗争,我不想临毕业了还掀起一场轩然大波,于是,只有沉默、再沉默。
毛毛告诉我她难以自拔地喜欢上邓朴闵是在高中最后一次春游的午餐上,当时我正坐在郊外的一棵大树下啃面包,不一会儿,毛毛便悄悄地坐到了我身边,我把手里的面包掰成两半分给她,她咬着咬着,眼泪就滴到了牛仔裤上。我问她,“你怎么了?”她忧郁地告诉我,她不想再和高安保持那样的关系了,我惊讶极了,问“为什么,”她说,“我只告诉你一个人,我心里有了别的男孩。”
不知道怎么搞的,我一下子就猜到那个人就是邓朴闵,毛毛果然默认了,并且很肯定地告诉我,并不是因为他常和高安在一起,大家相处久了突然就有了感情,而是自从他进我们班的第一天起,她就喜欢上他了,这完全超出我的意料之外。春游之后,毛毛就和高安分手了,直到高中毕业,她也没向邓朴闵表白。
我不太清楚他们到底是哪天分的手,只记得高安在一次化学模拟考试中交了白卷,那天班主任把他叫到办公室谈了很久,之后,一切都好像没有发生过似的平静了下来,只有我们这些始终对他们满怀希望的傻瓜,还在替这段早逝的爱情黯然神伤。高安和邓朴闵也是在那段时期疏远开来的,所以我确定,高安已经知道毛毛为什么执意要和他分开了。
事实上,那段日子,因为身边也有奇怪的事情发生,我的心情也不好。班里有人开始偷我的东西。每隔三五天我就会丢失一些文具,橡皮、三角尺以及活动铅笔,我知道那纯粹是欺负人的恶作剧。我没工夫去计较这些无耻的琐事,但是,心情却不自觉地难受起来。
毛毛和高安分手了,我那公主和王子的幻影也破灭了,除了埋头苦读,我找不到别的寄托,在这种压抑的状况下,还要时刻提防小偷的袭击,真是倒霉透了。于是,我以时间不够为由向邓老师提出不再给邓朴闵补习的要求,邓老师也知道会考马上就要开始了,便答应我补完最后两节就结束,而我却因为毛毛和高安的关系,以及自己情绪的不稳定,一拖再拖,始终没有履行最后的承诺。直到高安和邓朴闵绝交。
我走进大堂,面对电梯,强迫自己把脑袋抽空,回到求职这间正事上来,结果发现那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路上,我似乎已经完全陷入这段回忆里了,而且思维好像也跟着活跃兴奋起来,早上接到高安电话的时候,我还是很平静的.幸好等待面试的队伍排得很长,我有足够的时间继续我的回顾。高安和邓朴闵是怎么绝交的呢?我仔细冥想,突然微笑起来。是邓朴闵,他打了高安一拳,原因至今还是一个谜。
那个黄昏现在想起来还是有点不堪回首,不过,也正因为有了这个黄昏,我才从高安的感情漩涡里彻底循逃出来。
准备会考的那段日子,大家都很忙,除了温课还急吼吼的互相交换起留言手册和毕业礼物来,因为每个人都知道,高考就意味着分道扬镳,谁还会有心情搞这些,不如趁早留个纪念。除了高安和毛毛,我没什么朋友,而且我知道高安心里对毛毛还是有感觉的,于是便自制了两个钥匙扣,委托毛毛替我转交给高安,其实,是想制造一个机会让他们在毕业前在推心置腹的谈一谈,解除原有的误会。
那天放学后,我刻意等到所有人都走了才去车棚,原以为那里就剩下我一辆车,没想到高安和毛毛的谈话尚未结束,两个人呆呆的倚在各自的自行车前面,离他们不远的角落里还孤零零的停着一辆,不晓得是谁的。无奈,我只好躲起来耐心等待,就在这时,我听见高安对毛毛说:“既然你喜欢他,为什么不告诉他呢?”毛毛回答,“因为他不喜欢我。”“你怎么知道?”高安很惊讶。“他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也许是其他班的女孩子,否则他不会直到现在还不睬我。”高安默不作声,可是,我却隐约感觉到他的心很痛。“那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他果然主动把握了时机,可是,毛毛却始终没有回答,后来我才明白,她虽然不说话,头却像拨浪鼓似的一直摇。
僵持片刻,毛毛终于把我的礼物拿出来,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她竟然神经搭错,把我的秘密说出来了。她对高安说,“喏,这是芸蓝要我交给你的毕业礼物,其实她才是真正最喜欢你的人,我们在一起那么久,为什么你始终没有意识到呢?”高安接过我的钥匙扣,愣愣的看了一会,突然扔到了地上。“我喜欢的是你,又不是她,你把她的东西给我算什么意思,丑死了,我不要。”我看不到毛毛的脸,只感觉她很生气。就在这时,我背后突然窜出一个高大的身影,像被惹毛了的猛虎似的扑到高安面前,咚一拳打在了他英挺的鼻梁上。我顿时明白过来,那辆剩余的自行车原来是邓朴闵的。
男生打架,我们女生只有观看得份,寥寥几个回合,高安的鼻血就流了下来,而邓朴闵的嘴角也肿起一块暗紫色的瘀青。那场架显然不是为了我,虽然邓朴闵是在高安刺伤我的一瞬间跳出来的,可是我还不至于自作多情到那种地步,那种情形,谁看了都明白是两个男生为了一个女生而进行的战斗,胜负并不重要,关键在于谁掌握了主动权。
高安的仇恨理直气壮,邓朴闵对毛毛终究还是有那么点意思。为了结束这场没完没了的战斗,我勇敢的走上前去抓住了邓朴闵的胳膊,对他说,“今天要补课,在晚就来不及了,”硬是把他虏回了教室。直到屁股坐下来,我才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委屈的大哭起来。
邓朴闵也不管我,继续津津有味的翻开他的武打书,过了很久才恶声恶气的骂道:“你能不能闭嘴啊?吵死了。”我擦眼泪,把厚厚的习题测摔在桌子上,用红笔刷刷刷勾了一片,扔在他面前。“这些全都要做完,现在马上就开始做,做不完不许回家。”他不可思议的瞪了我半晌,问道:“你是不是有病啊? ”我想回瞪他,可是,忽然见不知所措了。他的眼神不知什么时候变得异常温柔,故意要安慰我似的怔怔的瞅着。
从来没有一个人那么长久的注视过我的脸,导致我的双颊立刻变成了刚出炉的烧饼,又红又烫。“再看,就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我恨死了,觉得他正在放肆的对我实施精神虐待。“你相信奇迹吗?”他又开始胡言乱语。“不相信,”我没好气的回答。“就像没人会相信你这样的家伙能考上大学,我这样的家伙会赢得爱情。”“哦,原来是这样。”他若有所思的喃喃自语,然后又追问道,“那你觉得怎么才能让你相信这世界上有奇迹呢?”
这个问题我倒从来没有考虑过,但是经他无意中提醒,我猛然想起另外一件事,于是我告诉他,十八岁成年的时候,我曾经期待过有人能送我一件我从小一直渴望但又没有勇气说出口的礼物,可是,那年的生日过得相当平淡,就连我的父母也搞不懂我到底想要什么,如果有谁能猜到我当时想要的那件的东西我就相信这世界上真的有奇迹。
邓朴闵皱着眉头冥思苦想,找不到答案有些泄气,只好拿出纸来乖乖的做题目。我们不再讲话,就这样一直坐到天黑。那天晚上,他很反常,第一次在我面前把习题全部做完,而且居然还有两道答案做对了!在校门口分手的时候,他忽然想起来问我是不是还欠他一节课,我说是,他便主动提出周五老时间补上。“你一定要来啊,这样我们就谁也不欠谁了?”他装模作样的提醒我。
笑话,他以为我会相信那一拳是为我打的?我白了他一眼,勉为其难的点点头,心想,答应人家的事还是应该有始有终,跟他耗了那么久,也不差这一回。结果,星期五那天我发烧了,根本没去上课,当然也就没能履行和他的约定。当晚,很意外的接到了邓朴闵的电话。他依旧阴阳怪气的问,“你还活着吧?”“我又不是红颜薄命,诅咒对我不起作用。”我毫不客气的回敬他。他在电话里窃窃的笑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的一次和一个几乎完全陌生的同班同学有利中很亲密很舒服的感觉,也许是因为从来没有人在我生病的时候打电话给我,他是惟一的一个。
接着,会考开始了,我,毛毛与邓朴闵和高安,虽然分属于两个不同的考场,事实上却离得很近。最后一次看到他们俩,是在考场边上的一给小吃店里,那时候天气已经很热了,他们却点了两碗辣肉面,一边谈笑风生一边大汗淋漓,好像又恢复到先前的和睦。毛毛生怕她一出现又要惹出争端,坚持不进去和他们打招呼,于是,我们就绕过那个小吃店直接去吃麦当劳了。
闪过店门时,我记得自己好像还回头看了一眼,邓朴闵似乎也注意到我,想开口说什么,可终究还是咽了回去。他满嘴辣油的样子很滑稽,好像一只偷吃后忘了擦嘴的土拨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直到现在才想起我的记忆里还曾经有过他这么一个人,而且,面容如此清晰生动,好像一切就发生在昨天。或许,就是因为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的缘故吧。
面试顺利结束,但我还是对自己不抱太大的希望,俗话说,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反正我注定是那种必须忍辱负重,艰难挣扎在社会边缘上的人,所谓的奇迹,只属于上帝的宠儿,我永远不必为此做无谓的等待。可是,三天后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和偶然的在大街上遇到了高安,我们在沿街的一家咖啡馆里坐了二十分钟,然而,就是那短短的二十分钟,竟然改变了我整个人生。
高安我问我,“同学会你为什么没来呢?”“那天我有面试,走不开。”我说的是事实。
“我有东西要给你,结果你没出现,我本来想打电话问你地址,好帮你送去,幸好碰上了,省得我再跑一趟。”
“什么东西?”我很奇怪,想不出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记得那个鬈毛邓朴闵么?”他问我。
“记得。他现在怎么样?在干什么?”
“你不知道?”我更奇怪了。
“邓朴闵差点成为你的大学校友呢!”
“你是说,当年他考上了交大?”我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高安大笑,说,“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邓老师的表情歌你一模一样。”不过,很快,他又安静下来。
“后来呢?”我兴奋的追问他,“你说差一点,为什么差一点?老师把成绩搞错了?”
高安突然凝视我,眼里流动着我不熟悉的,很深邃很奥妙的东西。“他是个倒霉的家伙,还没开学就被车撞了。”
我感到胸口一阵紧缩,闷闷得喘不过气来。“你是说,他…… ”“邓老师哭死了”,高安悠悠的叹息。“好不容易他有出息了,突然就这么死了,换了谁都承受不了。”我心里很难过,不知道该说什么,想着自己前两天才刚刚回忆起他的样子,而他,却早在好几年前就不在人世了。
这时,高安从包里掏出一个鼓鼓囊囊的牛皮信封交给我。“在他的遗物里发现了这个,邓老师要我转交给你。”
那是一个很普通的信封,封口用透明胶封的严严实实,封面上写着:‘朱芸蓝同学 亲启。’
“我想可能是他给你的毕业礼物吧,”高安忍不住说道。
我当着高安的面把信封拆开了,里面噼里啪啦滚出一大堆破旧的文具,橡皮,三角板还有活动铅笔。我哭笑不得,原来那个可恶的小贼是他!
有张卡片,高安一眼就从橡皮堆里挑了出来。
我打开一看,上面写着四个字:自信=奇迹。
我一时间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送我一张卡片?这卡上的句子很显然跟这些偷来的文具毫无关联。我思考片刻,突然意识到什么,重新把信封拿过来摸,果然角落还藏有一块小小的突起物,于是,我把手伸进去将它取了出来。就在我看清楚那时什么的同时,我的眼泪突然汹涌的夺眶而出。
那正是我迟到的十八岁礼物。
一只精美的,粉红色的唇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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