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人看世界大凡是分两种,一种是向外看的,看着千千世界,一种是向内看的,看自己心灵起伏,而斯通纳则是第三种,在凡尘中见了自己。
故事梗概
小说一开始就以倒叙的手法给主角斯通纳盖棺定论,简述了斯通纳的一生。出生于农民家庭的他从密苏里大学毕业,并攻读博士成为助理教授然而一直能没升迁,任教直到患癌症去世。
斯通纳的父母都是美国的农民,本来斯通纳也会在农场里度过一生,只不过机缘巧合下,斯通纳得以通过半工半读的方式进入大学学习农业。并在大二的一次文学课选修上遇到了教授斯隆,教授斯隆点到他的时候问到了莎翁的十四行诗,朴素的斯通纳虽然能够答出诗的定义,但却难以用言语表达对于诗的感受。恍惚间他感受到了文学之美,最终毅然选择了转专业,他向父母告知自己不再回农场了,并决定转修英文系,以斯隆为自己的人生和学业导师,展开了自己的文学之路。最终,他获取了博士学位并担任起了学校助教。
生活在象牙塔里狭小的圈子里,他只有两个挚友戈登和马斯特斯,其中马斯特斯参与一战战死。和他导师一样,斯通纳一生对“爱国主义”的激情并不热衷。而对于爱情,他与曾追求的伊迪斯小姐结婚,可是结婚之初两人便明白彼此并不相爱,至少伊迪斯并没有对斯通纳有爱情的热枕。沉闷而剑拔弩张的婚姻生活使得女儿格蕾丝也成了斯通纳夫妻两人争斗的战场,最终这场“战事”以格蕾丝怀孕嫁到外地而告终。
此后大学里来了一位名叫劳曼克斯的教师,傲慢却颇有才气,因为斯通纳挂了劳曼克斯宠爱的一名学生,劳曼克斯从此对他产生长达一生的敌意。而面对着生活与感情的瓶颈,斯通纳也遇到了自己的情人,一位年轻的选课生,同样也是拥有教职的凯瑟琳。可因为劳曼克斯的阻挠,两人的感情最终也是不得不告一段落,失去了感情寄托的他慢慢地将生活的重心转向了工作,并和已经升为系主任的劳曼克斯开始了长达几十年的对峙,两人针对“让斯通纳提早退休”一事僵持不下,劳曼克斯早就想着让斯通纳退休而安插一位自己喜欢的教师,而斯通纳却一直坚守岗位,直到最后确患癌症才默然放弃了教职,并在家人朋友的照顾下过完了自己的一生。
短评
其实小说有很多类,有些描述的故事是充满社会性的,而有些则看向的是个体,在这部小说里,纵使是学校里的职场风云,小说也描写得十分细腻,在这里个人追求和功名利禄真正拉开了距离,钱在小说中出现很多次,但是没有一次走到小说的主导位置。
小说是作者以狄更斯般现实主义的笔触书写的一个颇具浪漫主义的故事。这本书可以说站在了社会中却脱离了社会性,不禁让人想起了《海边的曼彻斯特》这部电影,亦或是《夜色温柔》、《挪威的森林》这样的小说。
文学不仅仅孕育大师,同样也培养了一批批社会的“边缘人”,当然还培养了一大批借以波西米亚风格自居的年轻人。然而个人认为这个“边缘人”其实是打引号的,因为集体主义下的人其实难免遭遇到社会的物化,而被“驱逐”的“边缘人”反倒最能审视自我,虽然他们通常被社会驱逐到边缘,但是他们通常最能审视自我,反而能有力地抵抗自我的物化。
在社会上的人随着大潮而动,脱离象牙塔之后的情欲与利欲的冲击显然是铺面而来的,很显然大多数的人可能从走入社会的之前就已然麻木了,生活在社会的构建之中难以走出来。当然,能在鱼龙混杂的社会能够走上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路的扛鼎者诚然是值得佩服的。但那些清醒但却无能为力的人恐怕也需要一个去处。由此作者借小说之口说出了大学的真相,其实它不过是个弱者的避难所。但纵使如此,斯通纳的一生也就只有在教职上坚守得最为长久,他与妻子的对峙使得女儿不得不以怀孕的方式逃离这个家庭,而他的情人最终也在劳曼克斯的打压下离开了密苏里大学,而他与劳曼克斯的对峙也因斯通纳身患癌症而告终。
有人评论说这是一部描述失败人生的小说,亦有人说这是一部充斥着“道德感”的小说(因为纵观小说主人公一生,他无时无刻不展现着对于人生信条以及自我感受的忠实),但总的来说,这部小说的重新被发现其实也预示着社会越来越关注“自我”这个个体存在。
人生在世,有时候也并非是一颗棋子,其实静下心来难免也会在凡尘之中看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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