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表达一个想法:如果一道例题既能够讲知识A,又能够讲知识B,还能够讲知识C。作为老师的我们就应该用长远的眼光来应用这个例题。下面举例说明:
以昨天所解的说明“极端原则,和谐统一”的例题为例。
这道题的一部分可以在讲解三角形时作为一个引例。
应用情境一:解三角形引例
图1如图1所示
- 已知|AF|=|KE|,|KF|=2,,求|AF|。
- 已知|AF|=|KE|,|KF|=p,,求|AF|。
应用情境二:抛物线几何性质
- 已知抛物线, 抛物线的焦点为F,A,B在抛物线上,直线AB过点F,直线AB的倾斜角为求|FA|,|FB|,|AB|.
- 已知抛物线, 抛物线的焦点为F,A,B在抛物线上,直线AB过点F,直线AB的倾斜角为求|FA|,|FB|,|AB|.
应用情境三:简单曲线的极坐标方程
题目同情境二
应用情境四:直线的参数方程
题目同情境二
应用情境五:选择题的解法
讲极端原则,和谐统一。
当我们站在高中三年教学的角度看例题,那么我们的讲课,就有了铺垫,如果每道例题都有这样的功能,我们的解题教学变成了一个系统,想来效果应该不赖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