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如何找到想做的事》
章节:04 公式1:喜欢的事✖️擅长的事=想做的事
摘要:
这一节介绍了什么是“喜欢的事”,同时给擅长的事和喜欢的事,做了一个定义。同时将擅长的事和“技能和知识”进行了区分。作者的想法是要挖掘自己擅长的事,才能越来越自由。
摘录:
“想做的事”是用擅长的方法做“喜欢的事”。“喜欢的事”指向“自己有热情的领域”,“擅长的事”是指“自然而然就比别人做得好,做起来不觉得痛苦,令人心情舒畅的事”。技能和知识是为了实现自己想做的事的手段。
想法:
我认同其中的一些概念,比如说:“喜欢的事”✖️“擅长的事”=“想做的事”,通过寻找自己擅长喜欢的事情,来让自己变得更加的自由。但是对于文中提到的擅长的事是天生的,后面学习到的技能和知识没有那么重要,这一点,我保有反对的意见。
人并非生来就什么都会,都是从小学习,从小培养起来的。也就是说“擅长的事”也是后天习来的,并非先天就存在。如果这样来说,当前的“技能和知识”就是塑造“擅长的事”的前提,如果连基本的“技能和知识”都没有那么重要,而是一直设法寻找自己“擅长的事”,是一种避重就轻的观念。
我们从孩提时代到学生时代,一直在学习在培养,到出了社会以后,才形成了我们当前内蕴了的“擅长的事”。
如果能够结合《掌控习惯》,将当前的“技能和知识”成为自己的习惯,是不是可以认为这就是一种“擅长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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