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行什么善,为得永生?——“如果你愿意进入生命,就该遵守诫命”(玛19:16-17)
第一诫召唤人信天主,寄望于祂并爱祂在万有之上。
发虚誓是呼号天主为一个谎言作证。是对常忠于自己许诺的上主,严重的失敬。
主日的建立是为了使所有的人都有机会“享有足够的休息和余暇,以培养其家庭、文化、社会及宗教生活”。
按照第四诫,天主愿意我们在祂以后,孝敬我们的父母,并尊敬那些祂为了我们的好处而赋予权威的人。
杀人严重地违反人的尊严和造物主的神圣。
基督是贞洁的模范。每一个领过洗的人,都被召叫,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度贞洁的生活。
第七诫命令人在管理世间的财物及人类劳作的成果上,应实践正义和爱德。
尊重别人的名誉、声望,禁止一切诽谤、诬蔑的言语及行为。
为洁净心灵,需要祈祷、实行贞洁、意向和眼目的纯洁。
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必在哪里(玛6:21)第十诫禁止对财富及其权势的过度贪婪,这贪婪源自对钱财无节制的情欲。
天主赋给人自决的能力,为使他能自由的依附造物主,并因而抵达圆满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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