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我说的是臭豆腐!
曾经,我是非常有原则的,拒绝我“字典”里的一切垃圾食品(当然,个人观点,或者说刻板印象也可以。没有诋毁的意思)。
后来,越来越年纪大,身边的年轻人越来越多。咱们老同志得随和呀,要与年轻人打成一片,出去玩,节目要同步;吃东西,步调要一致。否则,容易没朋友。所以,克服各种心理障碍,麻辣烫,吃了;奶茶,喝过了;火锅,经常安排;外卖,点起来;烧烤,来一场……一次一次突破,似乎,以前认为的垃圾食品,也没那么可怕哈!
只有,我还守着最后的底线——臭豆腐。
大家都说,臭豆腐好吃,有营养,闻着臭,吃起来香,根本不是垃圾食品。臭,怕是难以接受;更难的,应该是底线更难以克服吧?
前天发文,说克服不了心理障碍,不敢尝试臭豆腐,简友们纷纷留言,鼓励我尝试一下。大部分简友表示,臭豆腐蛮香的,可以尝试。所以,老两口互相鼓励着,水晶街,网红臭豆腐店,走起!
雨后的水晶街,异常清爽,人不多,全然没有了往日的人声鼎沸,真好。我们俩都说,今天的臭豆腐,大概不需要排长队、等待半小时了吧?如果人多,怕是又要临阵脱逃的。
没想到,整条街,这家黑色经典依旧火爆如初。怕我给王先生打退堂鼓,我们商量,他排队,我周围转转。既来之则安之,今晚,臭豆腐吃定了!
好在没等上半小时,王先生兴冲冲地举着一盒臭豆腐出来了。我们先不吃,手机吃!拍个照,记录第一次吃的臭豆腐。
这黑又亮的豆腐,看起来规规整整,没想象中那么不堪入目;味道嘛,没闻到传说中那么刺鼻的臭,反倒有一股油炸食品的香味,一点儿不刺鼻;豆腐上的小菜和香菜,红配绿,看起来也挺养眼,根本没那么可怕嘛!
牙签插一块,轻轻咬一口:外酥里嫩,中空爆浆,味道嘛,第一次吃,可以接受。没有想象中那么臭,也没有传说中那么香。
嘱咐王先生买了小份,一盒六块。我吃了两块,其余四块是我又鼓励又威胁,让王先生吃完的。曾经吃过臭鸡蛋的他,说真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排队,就为了吃块臭豆腐?到底哪里好吃嘛!看来,他真没觉得好吃,只是不想浪费这八块钱而已。
我想,总算勇敢尝试一回,算是挑战一下自己吧!其实,臭豆腐没那么可怕,吃了不会中毒,当然,也没有那么美味,这是我们第一次吃,大概也会是最后一次。还是小马过河的故事,不亲自试一下,不知道河水有多深。挑战成功!
当然,吃完臭豆腐,还是一人来杯冰淇淋酸奶压压惊。主是用冰冰凉的冰淇淋,压压臭豆腐的味道。
冰淇淋的盖子上写着:
冰淇淋?
酸奶?
管他呢,
吃就完了!
对呀,管他呢,吃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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