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吃,惯穿,不惯毛病。这是句老话了,说的是有些道理的。但是我今天细品了一下,发现还是有很多要注意的。
最简单的吃,我们家冰箱里有四种面包,你没看错,是四种。都是岳母买的,老大一种,老二一种,老婆一种,其他人一种。
我今天早上拿出了老二的那种给老大。老人家直接说老大喜欢吃另一种,不吃这种。
我当时真地没绷住,直接问“难道那个牌子倒闭了就饿死么?”
我真地有点过分了,但是想来想去这样做是值得的。惯吃,可以吃好的,没问题。但是不是这个惯法,这就是在间接惯毛病。
结果呢?老大吃我给的面包吃得津津有味。拜托,喜欢吃这个不代表不喜欢吃另一个,买四种面包不嫌累么?
我过分了,真地过分了。对不起老人家,但是下次我还会这么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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