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读马家辉的《大叔》。
在《残念的宁静》一篇中,提到海明威的“闪小说”。当然,未必真的是他作的。
这篇“闪小说”只有六个英文字,据说海明威在酒吧里,几杯黄汤下肚,跟朋友打赌十块钱,吹嘘自己能够用短至六字写个故事。
该故事全文如下:
“For sale:baby shoes, never worn.”(待售:童鞋,未用。)简简单单却又悬念重重,足供填进任何或哀伤或悲痛或诡异的想象。
本文标题:六字“闪小说”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jxpdprtx.html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