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逃跑,伤者该何去何从,法律的尊严在哪?2017年元月在南郑县高台镇发生的交通事故,当时肇事者把伤者送入县医院,住院三天后,肇事者给家属打电话说要做手术,家属到医院后肇事者说去吃个饭,结果一走了之,不闻不问,后由于县医院无法手术,伤者又转入汉中3201医院,肇事者支付一两次药费后,拒不支付药费,家属多次联系交警大队,无果,正值治疗关键时刻,药费无着落,肇事者逍遥法外,作为一个普通百姓,遇到这种情况,也不知道是谁在里边操纵这件事,让伤者的家属(一个弱势群体)自己忍受,这种情况到底该由哪个部门监管,家属无奈踢皮球的滋味啊,请求政府部门还受伤者一个公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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