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生。物换星移,兜兜转转,几度夕阳红。我们活在这个间,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孩童长到一个风华正茂的青年。这中间有多少少年不知愁滋味啊!那时的我们真是把幻想当现实,看一切都碍眼。当我们年轻时,好似头发丝都散发出高傲的味道来,就像一阵迅猛的风,把树叶刮得呼啦啦作响就觉得自己无所不能。整天一股我命有我不由天的傻劲,觉得将来不是英雄就是传奇,就算不是这样反正一定会和别人不一样。可当我们年岁渐长,我们却发现我们连个普通人都不如,活脱脱被命运折磨的形销骨立,直向他俯首称臣!哎,四十而知天命,这都是命啊。命啊,你好神奇啊,你让我们的眼里没有了光,你让我们的头里没了想法,你把难看的身材强加于我,肥胖而又臃肿,你把我曾经光洁的额头涂上一道又一道岁月的痕迹,让我每天早上起来都难以面对镜中的自己,不敢与其直视。其实这还好说,关键让人不能忍受的是你抽走了我的灵魂。真的,我非我,我每天活在痛苦的煎熬当中,我真真失掉了自己。我既不能适应外貌给我带来的毁灭性打击,我更不能忍受我躯体里这个愚蠢的灵魂。我为什么变得这么傻,就想一块灰不溜秋的石头。如果连我自己都讨厌自己,我不知道这个世间还有谁会喜欢我。四十了,我在这个世间没地位,没财富,没信念,没意志。你看,我是有多可怜,曾经不屑一顾的东西反过来却成了杀死我的思想的利刃。我真的很羡慕那些安贫乐道的人,他们是如何摆脱这颗爱慕虚荣的心的。功名利禄,荣华富贵,可真真是人间一大坑!可是,人们却为此上刀山,下火海,万死不辞。在争名夺利的路上各显神通,各施其计,头破血流,粉身碎骨。想起一句话,我与谁也不争,与谁争也不屑!可我只能说非不为也,而不能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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