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看书买书,是我长久以来的嗜好,看书多了,喜欢自己写写记记。对于我来说,书是食粮,饭可以少吃或者不吃,书却不可以不买。很小就知道宝贝自己的书本,“书非借而不能读”这句老话不适合作我的信条。我在书本的问题上一向秉持一个原则:自己喜欢的书一定要买。
我对书本通常是大小通吃,喜欢不分种类,不过较为偏爱故事性一类。高中之前一书难求,爱之切时也曾做过孔乙己,也曾叨念过他的那句: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记忆中窃书三本,除一本《格林童话故事选》是借同学的未还,其余两本皆来自初中学校图书馆。那时候我们初中学校的图书馆是不对同学开放的,只是为了应付上级领导的检查。而书则是从全校师生强制征集来的,美名其曰:捐书。我有幸进过一两次图书馆,那时候两书架的书直诱的我心痒难骚,于是选了两本“借”了出来。我还记得一本是侦探故事类,一本是智慧故事类。
几本书我一直很好地保存着,不过长大之后,这些书全被我妈妈送给了我表弟。不过我表弟可不是爱书的人,我估计那些书现在恐怕是尸骨不全了。我曾亲眼见过我的书到了表弟手中的下场。不是叠纸飞机就是撕得粉身碎骨。可惜了我的书,我为它们默哀。
高中进了市里求学,市里繁锦不同于小乡镇,之前只能在集市上见到书本,而且很少,没得选择。我还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外公从集市上给我买过一本注音的《一千零一夜》。我当天下午趴在床上一口气就把书看完了。这本书现在也找不到了,记得自己曾经反反复复看过很多次。
高中在城市里,专门的书店很多,所卖的书更是琳琅满目,我有些饥不择食,那段时间我租书买书,各种种类的书前前后后看了不少。我一天可以只啃两个馒头,不过我却不能不看书。为了看书买书,我付出了很多。现在想想那时候自己有点疯狂,本来一个月没多少生活费,为了买书,常常是白开水加馒头对付着过,熬夜的习惯也是那时候养成的,白天教室上课,晚上熄灯后就在宿舍里点着蜡烛熬夜看书。
因为我尽最大能力买书,在生活上克扣吃的,还被老师怀疑过偷了同学的钱。之前我从未受过那么大的冤枉,心里委屈极了。那个老师自己想当侦探,却在我心里留下了难以抚平的伤疤。现在我最怕的就是被人冤枉,也许就是那时候烙下的伤。
高中买书加入了各种书友会,那时候还没有网络书店,想买到便宜的正版书,书友会是很好的选择,还记得有贝塔斯曼,卓越,环球和99读书人。我喜欢的是书友会邮寄的书单目录,那时候书友会还有每一季度购买一本书的义务。现在网络方便太多,但是书友会的记忆伴随着我的高中生活。
大学期间随着贝塔斯曼逐渐退出中国,我买书多在卓越网,那时还不是亚马逊。以前很喜欢卓越网的会员目录,可是网络兴起,书友会渐渐变成了网上书店,会员推荐目录也逐渐改成了电子期刊,不再邮寄纸质版了,我一度为此很觉得不适应,还是喜欢纸质的多一些。
大学时候,饭后逛食堂二楼的书店是常事,有时间出校门,都要去沿路的书店逛一圈。沿着书架慢慢走动,手指轻轻划过书脊,那温润的触感,让我心醉。因囊中羞涩,多数情况下只看不买,可对书的执着始终不变。对书的喜爱如同成瘾,为了心中那份满足感,我一次又一次的跑去。
现如今,网上书店方便快捷,可我却很少认真阅读了。毕业八年,似乎记忆都断了线,浑然不知如何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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