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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的名家的白马非马的数学与易道数理逻辑关系

再谈的名家的白马非马的数学与易道数理逻辑关系

作者: 林汉扬 | 来源:发表于2023-06-13 10:34 被阅读0次

      其实名家的白马非马,只要是人们日常生活的语言的理解之间的认识,产生了差异时导致的。我就从数理逻辑关系论证过。

    因为,白马∈马,白马⊆马,或马⊇白马;所以,白马≌马。

    因此,"白马非马”的“非"是不全等于(≌),而不是≠(不等于),但白马属于(∈)马,白马包含于(⊆)马,或马包含(⊇)白马。

    而我们在用“非”这个词语的汉字语言时,有不、不是、错误、责难等意思。这就导致了常常与不等于≠来看待,我本人也曾经犯过这种错误。

    因为,我们常常有非此即彼的“排中律”逻辑思维来判断推理,排中律(law of excluded middle)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排中律指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不能同假,必有一真,即“要么A要么非A”。但是,在一些语言文字中有些语在日常生活应用中,往往是包含(⊇)与包含于(⊆)并存的,它不是绝对孤立的,而是一个系统中的相对依存,用易道数理逻辑关系就是非阴必阳的状态是暂时的不能长生存下去的,因为,“独阴不长,孤阳不生”,必须通过中间的媒介即阴阳中和的道来交流促进统一,而这个就是不确定又可确定状态的即是阴又是阳或即非阴又非阳的无极太一之道,用数理逻辑思维就是“同一律”,同一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就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在同一意义上使用概念和判断,不能混淆不相同的概念和判断。公式是:"甲是甲"或"甲等于甲"。表达式:A=A(或“A→A”),这就是说,我们与他人进行思想交流时,必须建立在同一频道上,在理解了别人的概念的数理内涵与外延精确之后,我们就可以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甚至是可以举一反三的反推其思维逻辑,有些人说与写的东西我了解,从这个基础上理解了以后,调节到与其脑波同一频道上来就知道他要说些什么了,还能看出他们的局限性。

    类之间的很多矛盾与争论,就是因为分别心或者角度不同产生的立场不同而导致,只要就是没有消除各人之间的差异来求同,所以存异求同是消除矛盾走向统(同)一是必然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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