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文蔚在41岁时,终于嫁给了自己24年前的初恋。兜兜转转整整24年,她才寻得她想要的爱情。
而那人正好是她的初恋,24年的时间不但没有淡忘对彼此的感觉,反而在心里更加清楚了对对方的感情,最终步入婚姻,成为一段佳话。
而我前几天,也恰巧得知了我的闺蜜与她的初恋男友复合了。
说来也奇怪,明明性格那么不搭的人,却能在每一次爱情走散后,又重归于好。
她们是初中同学,那时候她寡言少语,除了上课被叫起来回答问题,便是与她同桌偶尔闲谈几句。而他从那时起,就一直默默关注着她,总想找时机去与她搭讪。
可是她有一个标准,就是不与男生讲话。(我那时候听到这话倒是颇为震惊啊,所以看得出来她是那种很矜持的女生。)
所以他就一直把情感深埋心底,迟迟不敢表露出来。

其实那时候,最流行的一句话叫做:千万不要和喜欢的人谈恋爱,因为你要是分手了,就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当时也不知道大家怎么想的,大家都把这句话奉为真理,连我都信了这句鬼话。
不过幸好,那时候还有同学录可以写。但是情节的发展当然不是大家想得那样美好啦。
他写的是:希望我们一直都是好朋友,我的QQ号是……,记得加我哦。
后来她考上了高中,而他没考上。她们之间的联系就断了。
但是世上的大多数感情,尽管现在没有联系,但是你总会有一个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遇上那个你想遇见的人。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前任,在好多年之后还能重逢?
那天她考试没考好,就发了个说说。她说:“天赋不属于我,好成绩也不属于我,那我还剩下什么”
他秒回了一句:“我”。
其实那时候她只是以为那不过是他惯常的撩妹手段而已。可是她后来从他那得知,他从来都没有交往过别人,因为他早已在那个初夏,就把他所有的爱恋给了一个叫刘思琴的女生。
她说:我不想恋爱
他说:我可以一直等你,这么多年,我都等过来了。
她说:那我们试试吧,如果你能学会权志龙的fantastic,我们就在一起。
他不喜欢韩文,更不会唱歌。却一秒都没犹豫地说得说了好,好像是害怕她下一秒就是反悔似的。

她没想到,一个上课不认真听,考试也是蒙混过关的人,居然为了学一首歌,去查阅各种资料,看每个网红的翻唱,做笔记,还去搜索怎么唱歌好听。
可能喜欢一个人,就是想无条件地满足她的所有要求吧。因为爱你,所以一定要把你宠上天。
第二天晚上,他就迫不及待地想唱给她听了。别说,他这个音痴,在我闺蜜挑剔的耳朵下,居然还能觉得他唱得不错。可见,他花了很大的功夫啊。所以我闺蜜现在想起来,还能沉浸其中好久。
因为她们是异地恋,所以异地恋遇到的问题,她们都遇到过。但是无论她如何无理取闹,他都会满足她的要求。
她说我想现在立马见到你。
他说:你睡会,我马上到。
她说:我感冒了。
他说:我买了感冒药,等会就给你送来。
他并不像其他男生一样,得到了就不珍惜了,相反,正是因为得到了,所有才更要珍惜。因为他说:“以前她单身的时候,有很多人对她好,现在她是我的,只有我可以对她好。”
而反观现在,很多男生宁可打游戏,也不愿意陪女生逛街看电影。
这个世界太过滥情,你前一秒分手,可能下一秒就可能有人可以闯进你空虚寂寞的世界。
可是我们不仅仅是要一个对象而已,我们恋爱的初衷是出于爱啊。
如果不是彼此相爱,那么何必要浪费各自的青春给一个将来不相干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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