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老聃 (dān) 死,秦失吊之,三号(háo)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然则吊焉若此,可乎?”曰:“然。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xuān) 解。”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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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老聃死了,秦失去吊唁,哭了几声就出来。老聃的弟子说:“你不是我们老师的朋友吗?”秦失说:“是啊!”弟子又说:“就这样吊唁他,可以吗?”秦失说:“可以的。原来我以为他是至人,现在知道不是。刚才我进去吊祭,有老年人在哭,好像哭自己的孩子一样;有年轻人在哭,好像哭自己的母亲一样。这些人的感触会这么深,一定是老聃使他们情不自禁地称颂,情不自禁地痛哭啊。这样做是在逃避自然、违背真实,忘记了人所禀受的是什么。古人称此为:逃避自然所带来的惩罚。你的老师偶然来到世间,是应时而生;又偶然离开世间,是顺命而死。安于时机并且顺应变化,哀乐之情就不能进入心中。古人称此为:解除了自然的倒悬。”用油脂当薪火,油脂烧完了,火却可以传下去,不知它何时穷尽。
解读
老聃死了,秦失前来吊唁,只哭了三声就出来了。秦失的弟子对此表示疑惑,秦失解释说一开始他以为老聃的弟子们是真正懂得老子的人,但现在看来并非如此。因为看到那些吊唁的人,老人哭得像哭自己的儿子,年轻人哭得像哭自己的母亲,他们之所以会这样,肯定有不应该说而说、不应该哭而哭的情况,这是违背自然、背离真情的,忘记了人所禀受的自然天性,古人称这种情况是逃避自然的天罚。
接着强调了人生死的自然性,老子的到来是顺应自然的时候,离去也是顺应自然的规律。能够安于时运、顺从自然变化,哀乐之情就不会侵入内心,古人称这是天然的解脱。
最后以“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作结,用脂膏作为烛薪有燃尽的时候,但火种却可以传续下去,无穷无尽,来比喻人的精神、思想可以永恒传承,就如同火的传递一般,这是一种非常深刻且富有哲理的表达。
这段文字反映了庄子对于生死的达观态度和对自然规律的尊重,体现了他顺应自然、超越哀乐的思想境界,同时也展现了他对于精神传承的独特见解,具有很高的哲学价值和启示意义。它提醒人们不要过度执着于生死和情感的表象,而要以更豁达和高远的视角来看待人生和世界。
诚然,在我看来,人生就是一场修行,就是殊途同归修的两个字——“接纳”。学会接纳自己,学会接纳别人,学会接纳自然,学会接纳唯一不变的真理——“变化”,因为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他对生死有着独特的见解。在被判处死刑后,他选择了坦然接受,并在临终前表达了自己的生死观。
苏格拉底认为,哲学家应该追求真理和智慧,而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是通向真理的必经之路。他相信,灵魂是不朽的,死亡只是灵魂与肉体的分离,而灵魂将继续存在并追求真理。在他看来,真正的哲学家应该不惧怕死亡,而是将其视为一种解脱和升华。
苏格拉底还强调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他认为,人们应该通过追求真理和美德来实现人生的意义,而不是仅仅追求物质享受和外在的荣誉。他认为,只有通过对真理的追求,人们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和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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